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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4: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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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KRIKE
不完全同意,不完全反对。人与人的交往是双向的,有个叫做“黄金规律”准则:你想得到别的尊重就得先尊重别人。另外一个,在国内也好、国外也罢,与同族的人也好、与外族的人也罢,社交的基本原则应当是慎重,而且朋友也得分层次。一等是心灵的朋友,二等是知心的朋友,三等是互相有利益关系的朋友(也就是合作伙伴或是商界的朋友),四等个能是点头朋友了。如果在人家眼里你充其量也就是个三等(互相有利益关系的)朋友,但你却把他当成了知心朋友而对待和要求人家,那对自己、对他人都是很烦人的事情;更何况在人家眼里你也就是个四等(点头)朋友,你的诉求人家能抽空听一听就已经是给足你面子了,你却还要按照心灵的朋友的标准要求别人,那真是思维有问题了。这一点在社交中一定得注意。
另外,交友一定得慎交,宁少勿滥,否则会招来很多不必要、不该有的麻烦和苦恼,甚至是灾难。
至于那个国家的人,那个民族的人怎么样,我不敢乱评论。但有一条,你对你认准的朋友(当然至少是三等以上的朋友),能做到多付出,不求回报时,那就会是另一种天地和感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嘛,甚至还会像是种麦子一样细活丰收的,不信吗?我信我遵循着。如果你愿意,还可以从四等朋友中有意识地有选择并不断发展,使他们不断地成为你的三等以上的朋友。方法就是“黄金律”,对认准的朋友加倍付出,不求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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