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的巴西宪法确立了军事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统治性地位,州一级的公共安全机关是巴西警察制度的核心,通常由军事官员领导。军事警察在军事独裁时期形成的军事镇压思想并没有因为民主的转型随之发生转变,而是在执法过程中形成了路径依赖。圣保罗州公共安全局局长德阿夫雷古公然宣称好歹徒就是埋在月球上的死歹徒。圣保罗州有组织犯罪调查局高级探长丰特斯则在其办公室的门上贴有这样一幅标语:人权是给那些头脑正常的人享有的。警察部门在这种军事思想的指导下很容易滥施暴力。巴西的囚犯也并没有因为国家取消了死刑而无后顾之忧,他们非常害怕另一种形式的国家暴力对他们的判决,即警察借监狱骚乱之机大开杀戒。1992年巴西爆发卡兰布迪监狱惨案,参与暴动的111名囚犯被警察活活打死。2006年5月中旬发生的一系列暴乱共造成200多人死亡,除40多名警察和狱政管理人员外,其余多为在押囚犯或狱外黑帮分子。通过新闻观察发现,多数警察的死亡时间是在第一波攻击的前两天,而大量囚犯集中死亡在第一波攻击的后半期,因此可以推断警察存在着滥杀的可能性。目前,由各部门组成的一个调查委员会正对警方滥杀指控进行调查。
警察涉嫌城市暴力既增加了城市暴力问题的复杂性,又损害了警察的形象,从而削弱了法治的力量。根据巴西一个人权组织的统计,里约热内卢的州军事警察和地方警察部队每10起杀人案件中就涉嫌参与1件以上。2003年,圣保罗州有1,191桩凶杀案件涉及警察暴力,2004年这一数字为984,2005年为807。当前巴西民众,特别是贫民窟的居民一方面为大城市层出不穷的杀人、抢劫、贩毒等暴力犯罪忧心忡忡,另一方面他们更加恐惧于那些穿着警服的暴徒。这些警察打着维持治安的幌子,到处敲诈勒索,肆意开枪伤人,其滥施暴力的程度比那些城市黑帮有过之而无不及,两者都是巴西社会实现良治的共同敌人。1993年,由军警组成的一个杀人小队在里约热内卢的坎德拉里亚教堂外打死8名流浪儿童,以消除他们眼中所谓的社会安全隐患,后又为因追捕毒贩而牺牲的4名警察报仇,将维加里乌热拉尔地区的21名平民残忍地杀害。据统计,最近六年来,仅里约热内卢就有950名违纪犯法的警员被开除,其中军警796人,民警154人。不过根据巴西法律的规定,警察的渎职犯罪问题直接由军事法庭负责审判,而巴西的司法系统由于存在诸多漏洞并不能对警察犯罪行为施以有效惩治。其结果必然是造成民众对警察的不信任。巴西警察常常不敢涉足贫民窟追查贩毒活动,其关键原因是他们无法得到贫民窟居民的支持。
枪支管制的难题
枪支泛滥是城市暴力活动升级的另一个重要促动因素。巴西是全世界枪支致死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从1993年到2003年,大约有32.5万人死于枪支犯罪,也就是说每隔15分钟就有一人死于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