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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0: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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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和强盗、土匪的性质是没有区别的。但是强盗如果钱了100元,他得到的惩罚课能比这位先生中多了(这时候就有区别了)。(贪官)这些人工资照拿不误(而且很高)、吃喝用玩全报销还要贪污!可见管理、体制和制度出了问题。纳税人的钱,都让他们这些人挥霍掉了。如果下决心好好治理和整治,我想没收回来的资金起码可以养活老百姓几年了。或者用来建立教育基金,或者用来专门奖励各行各业的出类拔萃者,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了。否则,国库的大部分资金尽让这些人渣从“正道”、邪道花光了。然后再去追求“GDP”掩人耳目。悲哉,哀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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