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日的活动招募志愿者
2009年5月1日是《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条例》发布执行4周年纪念日,为了纪念这一天,为了宣传这个法规,为了法律的普及,我们准备在全自治区范围内举办法治宣传活动。
鉴于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人手不足的情况,现在在全区范围内各个旗县招募志愿者。
一.志愿者:
所有拥护法治的、守法的、相信法治力量的人都可以做志愿者。
二.志愿者须知:
1.
不参与违法的行动和违法的言论。
2.
举止文明、态度和蔼。
3.
严格律己,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维护法律宣传者的形象。
4.
能够吃苦耐劳,克服困难
三.志愿者招募数:
每一个旗县至少三个,多多益善。
四.活动时间
5月1日前后,1-2天。具体时间想听大家的意见,希望关注。
五.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内容: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条例》;
形式:挂横幅标语.
六.志愿者报名:
在本帖子下跟帖报名,如果不愿意公布真实姓名的话直接给联系人的手机发短信。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条例》和横幅的事宜和联系人切磋。
联系人:曹都
联系电话:15042109688
八.法律书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www.mongolger.net/m2006/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34
特别解释:
由于我们律师事务所的经济状况导致,对志愿者没有报酬、不能提供纪念品等,甚至一顿午餐也提供不了而特此请求大家谅解。
我们所第一次举办全区范围的大型活动而没有太多的经验,希望大家在筹备阶段多提宝贵意见。相信大家的鼎力协助下会办好此次活动的。
愿法治的光芒能够普照内蒙古大地!
蒙嘎立律师事务所
2009-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