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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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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羌族文化节开幕的前一天,一份名为《羌族群众民族成分恢复工作开始》的消息,刊登在当地报纸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而之前几天发布的《关于恢复和变更凤县部分羌族群众民族成分的相关通知》,已在当地居民中引起了不小的波动。 该《通知》明确指出,申请恢复和变更羌族民族成分的,必须是具有凤县户籍的公民,现有民族成分必须是汉族,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分的不得申请变更。
坊间有传言,“三代以上长期在凤县生活工作的居民,就可以办理改民族手续。”许多在外打工、上学的凤县人,都陆续接到家人的电话,被告知可回乡“改民族”。
凤县旅游局副局长梁瑞利表示,凤县许多村镇是古羌族的聚居地,由于历史的慢慢融合,对外不称羌族而称汉族。随着挖掘保护羌文化的需要,也是在专家教授的指导下,公安、民政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这些羌族后人的身份进行恢复,“如果祖祖辈辈生活在这个聚居地,或是跟羌族有血缘关系都可以恢复。”
采访中,当地政府始终不愿透露更改标准的细则。而根据陕西省实施的《关于中国公民确认民族成分的规定》,个人的民族成分,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分确定。
凤县公安局从事户籍工作的武双兴告诉《望东方周刊》,20周岁以下的公民,父母(养父母)有一方是少数民族者,可以申请改从父母一方;20周岁以上公民,只有当父母双方都是少数民族,本人民族成分因特殊原因错填为汉族,才可申请改动。按照规定,提出申请的公民,需经过县、市、省三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由省级单位盖证明专用章,发证明书,才可更改。
武双兴说,目前凤县“已有上千人申请汉族改为羌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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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茂县、理县、北川三个县改为了茂文自治县,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羌族自治县。
张善云称,由于建立之前大多数羌人与汉族融合多年,登记之前羌族人口不到一万人,登记后达到了六万人。
张善云回忆,当时“汉改羌”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条就可登记为羌族:一是父母之一是羌族人;二是两代人都在此地按羌族习俗生活,年限为20年;三是三代以上有羌族遗传因子。
张善云说,1992年北川申请羌族自治县,为了使得羌族人口达到一定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当地羌族人纷纷发动亲戚朋友申请恢复民族身份。当时的条件一度放宽到“祖上在当地按羌族习俗生活20年以上,如果年限不够,但三代以上有羌族遗传因子的也可以”。
那一次,北川的羌族人迅速增加了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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