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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最珍惜动物――――野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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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2 18: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野骆驼与家骆驼<P>  最早的骆驼类动物是出现于始新世晚期的始驼。它具有较短的四肢和具有</P>  常见的家骆驼有双峰驼和单峰驼两种,双峰驼曾在我国北方广泛驯养,至今在内蒙古和西北其他地区仍然能够经常见到,尤其是近1000年来作为口外与京城之间贸易的主要交通工具,素有“京华之舟”的美誉。与野骆驼相比,它的身躯较为矮小肥胖;体毛为褐色,也有浅黄、灰白等色型;头顶生有簇毛,体毛蓬松而长;驼峰肥大而丰满,夏季脱毛后还残留一道厚毛;四肢更为粗壮,蹄宽而扁。单峰驼有人认为也曾分布到我国的新疆一带,但现在仅见于阿拉伯半岛、印度和非洲北部等地。它的体毛较短,体长3米,肩高2―2.4米,驼峰高30厘米,每胎产1仔,哺乳期为1年,16岁性成熟,寿命可达50年。</P>  家骆驼是人类在沙漠中的主要交通工具,据说最多能负重达250―300千克,以4公里的时速,每天行走40公里,适于长途跋涉,也可以供人骑乘,但由于它在行走或跑步的时候,同时伸出左侧或右侧的前后腿,所以人骑坐在上面会觉得很不稳定。由于它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要把身边的矮树、杂草等吃个精光,而森林火灾又大多数是从高大树木下面的灌丛或杂草首先燃起,逐渐扩大成灾的。所以在林区放养骆驼,利用它“吃光为止”的特性,可以把森林地表的灌丛杂草扫荡干净,从而起到减少火灾的作用,是森林防火的一个新的方法。</P>  最近,科学家还发现骆驼能够阻止土壤荒漠化,因为骆驼与沙漠地区的生态系统更为协调,仅以树叶、灌木和杂草为食,很少去伤害地面上的小草和幼苗,而牛、羊等食草动物却需要大量取食地面上的青草,其结果就会加速土壤的荒漠化。因此,专家们呼吁在干旱地区应该尽量限制牛、羊的数量,而最好改为饲养骆驼,这样就有希望恢复荒漠地区的绿色植被,遏止土壤荒漠化的进程。</P><P>  我国野骆驼的野外总数已经不足1000只,仅与野生大熊猫的数量相仿,所以被列为国家I级保护动物。但是,由于驼毛又轻又暖,是高级纺织原料,驼皮可以制革,驼肉可以食用,驼骨、驼峰、驼鼻和驼胎衣等都是有名的补品,所以在野骆驼生活的地区,仍有人不顾国家法令,猎捕野骆驼,他们在酷暑季节,把带钉子的木板放在野骆驼饮水的比经之路上,当野骆驼踏上木板时,就用土枪将野骆驼击毙;或者是在发现野骆驼群后,紧追不舍,等其中的幼仔跑不动时捕捉;还有的捕捉混入家骆驼群中的野骆驼。为了有效地保护这些残存的稀世珍宝以及它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我国已经在野骆驼比较集中的聚居区建立了甘肃阿克塞安南坝、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新疆阿尔金山、塔里木等自然保护区,使它们能够继续在自然界繁衍生息。</P> </P>4个趾的前脚,但与出现于始新世晚期的最早的反刍动物截然不同,并由此开始向着典型的骆驼的方向发展,经过渐新世的鹿驼,到中新世和上新世时的原驼,一直发展到现代。 <P></P>
发表于 2004-12-24 14: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P>    据我听说以前驻守在马鬃山边防营的官兵曾经看到过一群野骆驼,种群非常少;那都是80年代的事了,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见到过!?</P><P>   </P>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6 10: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这几年的动物保护措施加强以后,马鬃山边境一带恢复了往日。前一段就有人看见一群40多只的野骆驼群。这是世界上都罕见的。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6 11: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它们在世界上最恶劣的环境中生存。
发表于 2004-12-28 22: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我也有一天真能见到它们!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2 18: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野骆驼 Ye luo  Tuo </P>
分类地位:哺乳纲、偶蹄目、骆驼科、骆驼属。 </P>
外部形态:体长220~350厘米,尾长50~60厘米,肩高180~200厘米,体重450~690千克。头部较小。吻部较短,上唇裂成两瓣。鼻孔中有瓣膜。耳壳小而圆。眼睛外面有两排长而密的睫毛,并有双重眼睑。颈部较长。尾巴较短。背部有两个肉驼峰。四肢细长,第三、四趾特别发达,趾端有蹄甲,外面有海绵状脐眠垫。体毛淡棕黄色。</P>分布地点:分布于我国内蒙古西部、甘肃西北部、青海、新疆,以及蒙古西部等地。</P>
生活习性:栖息于沙漠附近临近水源,青草茂盛的地方。嗅觉十分灵敏。性情胆怯而机警。以棱棱草、狼毒、芦苇、骆驼刺等植物为食。结成群体生活。1~3月发情。怀孕期为12~14个月。每胎产1仔。</P>
<P>生存状况:我国野骆驼的野外总数已经不足1 000只,处于濒危状态。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被列为1级保护动物;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兽类》中被列为濒危种。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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