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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oliv_2

发一个限制级的MM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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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1 22: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其实你不否认这个图片对‘中国的法律法规’来说是越界,所以现在可以排除讨论SDSL删掉这张照片是否正当的问题了。

:NO,他删除这张照片的理由不仅仅是因为这个,还因为在他看来这张图是一张"越位"的色情图片,所以要删除,我不反对因为论坛安全而删除,但是因为这个而成为删除图片的原因,我无法容忍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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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听听‘法制和民主人权体制更发达的国家’的国家对色情的概念是怎样严格加以定义的,既然你说这是你定义色情的标准,那看来这是很重要的东西了。

:我现在开始怀疑你到底有没有认真看过我的帖子,这个我都提了2回,根据蒙古国对"越位"色情信息的坚定标准是:

普通的图片的底线是必须用遮盖物对敏感部位进行遮挡,不过式情况而定,比如如果当事人能用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发布的广告和或者图片并不是为了色情目的.即使在一定程度上裸露敏感部位也是可以不治罪,或准许在公众里传播的

而且蒙古国也有关于限制级图片和音像制品的销售和传播的法律规定,比如一些传单广告上如有"越位"信息,必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散发,比如一些介绍情趣用品的传单广告按法律来说,只能给成年人等等,如可能有越位信息,必须有相关的警试,就这一点来说.我说的题目就说明的很清楚了,我甚至考虑到也许蒙古国的法律会认为这是"hiazgartai zurug"-限制级图片,所以我在标题上写的很清楚,贴限制级的,意思是18禁~我想我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完成了一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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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我从来没说过所有的法律都是合理的。就对这个界定来说,我认为并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定义,当然也许看过‘法制和民主人权体制更发达的国家’的定义,我也许会改变看法。

:我也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我也没说过,也从来没认为过你会觉的所有的法律都是合理的,我说这一点,是为了辩解和不合理法律划清界限,而且任何即使是法制和民主人权体制更发达的国家也是如此,也会有问题,但这是相对的,相对那些不专职,愚昧落后的国家的确是有参考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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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实际上变成了色情的定义和标准是什么,以及如何对待之类的行为准则的合理性。

:确切的说我们作为一个内蒙人,一个现代人如何使用自己的尺子,如何去衡量这种问题.
发表于 2006-10-21 22: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NO,他删除这张照片的理由不仅仅是因为这个,还因为在他看来这张图是一张"越位"的色情图片,所以要删除,我不反对因为论坛安全而删除,但是因为这个而成为删除图片的原因,我无法容忍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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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说,我们应该把讨论的问题转向色情的标准以及应该如何对待的行为准则的合理性上。


普通的图片的底线是必须用遮盖物对敏感部位进行遮挡,不过式情况而定,比如如果当事人能用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发布的广告和或者图片并不是为了色情目的.即使在一定程度上裸露敏感部位也是可以不治罪,或准许在公众里传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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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色情的定义。


而且蒙古国也有关于限制级图片和音像制品的销售和传播的法律规定,比如一些传单广告上如有"越位"信息,必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散发,比如一些介绍情趣用品的传单广告按法律来说,只能给成年人等等,如可能有越位信息,必须有相关的警试,就这一点来说.我说的题目就说明的很清楚了,我甚至考虑到也许蒙古国的法律会认为这是"hiazgartai zurug"-限制级图片,所以我在标题上写的很清楚,贴限制级的,意思是18禁~我想我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完成了一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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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了解蒙古国的法律情况。不过似乎按你说的,我可以这样理解:既一些限制级的图片或内容只要表明‘hizgartai zureg’就可以合法发布。


我也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我也没说过,也从来没认为过你会觉的所有的法律都是合理的,我说这一点,是为了辩解和不合理法律划清界限,而且任何即使是法制和民主人权体制更发达的国家也是如此,也会有问题,但这是相对的,相对那些不专职,愚昧落后的国家的确是有参考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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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扯远了。


确切的说我们作为一个内蒙人,一个现代人如何使用自己的尺子,如何去衡量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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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们一步一步来。你先说色情是什么。
发表于 2006-10-21 22: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定义很难下么?我等了半天啦。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1 22: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的是色情的定义。

:OK.我得走了,明天晚上咱们继续讨论吧~色情的定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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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了解蒙古国的法律情况。不过似乎按你说的,我可以这样理解:既一些限制级的图片或内容只要表明‘hizgartai zureg’就可以合法发布

:对,一些含有如果不是连成年人都不能接受的色情信息的事物话,那就算是色情是非法的,但是成年如果可以接受,仅仅针对这个人群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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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们一步一步来。你先说色情是什么。

:这个具体明天讲,不过我的基本概念是,色情是没有严格界限的,它受很多复杂而且易变的因素来决定,比如说咱们现在理解的色情,可能在未来就不色情了,就像阿拉伯国家认为穿长裙也色情,但是在咱们看来则不是.是很容易变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1 22: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或者说所谓的色情是超出所在人群的道德底线的色情,而在那以内的虽然也不同程度上含有色情信息,但是可以被接受的,比如在何兰,卖淫是合法的
发表于 2006-10-21 22: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且听下回分解了。好吧。
发表于 2006-10-21 23: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我们把这个讨论当作一次逻辑练习更恰当,而结果并不重要,呵呵
发表于 2006-10-21 23: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些话在我看来并不严谨。
比如这句:一些含有如果不是连成年人都不能接受的色情信息的事物话,那就算是色情是非法的,但是成年如果可以接受,仅仅针对这个人群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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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样一句话里我要看出你想表达的准确意思是要费些脑子的,我觉得这样的句子最好能避免。因为这是不让我错误理解你的意思的基本保障。当然我也是。
发表于 2006-10-22 12: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在等。
发表于 2006-10-22 13: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下午就想来添乱,可惜一直没时间。

看这个贴的时候,我想起了两个很不错的文章,强烈推荐观看:

《关于毛片的记忆碎片 》,写的非常好,很值得一看:

http://www.bullog.cn/blogs/pigu6/archives/3288.aspx

《王老板论毛片》,其实上篇虽然精彩,但和论切题,我想说的其实是这篇:

http://wanderlust.blogchina.com/1476770.html

虽然是玩笑之作,但里面关于什么是毛片的那段很有点意思。我的意见是,色情没有明确的定义,一个东西只要让人有反应,那对这个人来说,那就是色情,是不是色情是因人而异的。我们最多只能看住自己的XX,绝对管不了别人的XX的状态。要是有个人看着你的帽子心潮澎湃,那对他来说,你就是一个顶着“色情制品”来回走的人,没什么好争的。

可惜我们还没自由到可以不在乎别人的色情标准的地步,很多时候什么是色情我们自己说了不算,牛X人士的标准成了我们的标准。所以小说家得听SB编辑的,黄段子没事,《挪威的森林》就是“黄书”。电影导演得听广电总局的,张艺谋指挥的旗袍姑娘怎么露都是艺术,卖盗版dvd的小贩被逮住往往就是“传播色情淫秽制品”,即使他卖的只是艺术片。我们得听管理员的,管理员得听网络管理条例的。兔子的帖有争议,那就是有“问题”,经验告诉我们最好别让网警觉得“有问题”,和他们是没有辩论的余地,所以删就删了,没啥好说。

可惜来晚了,上述结论有炒冷饭的嫌疑。

再说排除“法律”因素,我们如何理解色情。“色情”这两个字好像本身就带有非法的含义,它有个同义词叫“淫秽”,更是耸人听闻的贬义词,这也是一些人用来批判“色情”的道德优越感的来源:你都“色情”了,还有啥好说的,抱着头挨揍就行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着急要给“色情”一个严格定义的部分原因,其实这么做本身也暗含了否定色情的成分。我觉得,在排除所谓的“法律”的前提下,其实色情本身并不是什么坏事啊。每个发育正常的男人都有消费色情的需要,作为发泄性欲的补充手段,就像性欲一样,消费色情也是是人性的一部分,根本无可厚非。事实上,我甚至觉得能欣赏色情制品的人都是心底纯洁的人,他们可以满足于美好的想象,真是挺可爱的。至于其他一些人,恐怕早想法亲自体会去了,才懒得搞那些小打小闹。基于这种想法,我觉得sdsl说的类似“你这种人”的话正义感过重,根本不是说事的态度。

虽然我觉得色情本身是一种正当权利,但是在公共范围传播色情又是另一回事(仍然排除“法律”因素)。一个人有消费色情的自由,另一个人也有反感色情并不受骚扰的自由。消费色情本身是一种私密行为,并一定要在公共场合进行。这就像性交一样,两个人在家爱干什么干什么,但是跑到大街上就得想一想了。小范围的讨论和交换色情制品无可厚非,但是在论坛这样的公共场合展示一张“有问题”的照片就不妥。这和有码没码没关系,因为不管有没有码,是否是色情的标准不是由发布者的主观愿望或“法律”而定,而是在每个人心里,一个人可能会因为一张有码的照片受到冒犯,这对他来说就是一种侵犯。所以我觉得兔子发个地址可能还行,留给人们一个看或不看的选择,而不该把一张可能冒犯他人的照片直接放在一个让人抬头就能看到的主贴里,这不妥。

说到底,我要说的是,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小心不要冒犯他人的权利,彼此尊重是交流的基础。

ps,我坚决支持色情制品合法化和性服务业非罪化。这些行业的战士们啊,ganbade!
发表于 2006-10-22 13: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ooliv 于 2006-10-21 22:53 发表
在或者说所谓的色情是超出所在人群的道德底线的色情,而在那以内的虽然也不同程度上含有色情信息,但是可以被接受的,比如在何兰,卖淫是合法的


在热带雨林  吃人 也是合法的   ;P
发表于 2006-10-22 13: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被吃的人一般都不会是自愿的吧?吃他就是对一个人的基本权利的侵犯,任何对基本权利的侵犯都是不可容忍的,因为如果我们不在乎别人被吃,也许有一天下锅的就是我们。其次,就算被吃的人是自愿的,吃人这行为本身已经触犯了人类的基本道德伦理。这是在底线以下的问题,不容讨论。否则吃人也成了一种民族文化,要扯出什么联合国文化多样性保护宣言之类的东西了。

卖淫则不同,双方自愿,没有受害者,没有任何权利受侵害,为什么成了犯罪?

不过兔子说的“在或者说所谓的色情是超出所在人群的道德底线的色情,而在那以内的虽然也不同程度上含有色情信息,但是可以被接受的,比如在何兰,卖淫是合法的”这话多少有点问题,把卖淫当成色情的一种形式疑似不妥,举色情书刊和电影的例子更合适。除此以外还是我上面说的如何定义色情的问题,色情不同于法律,应该是一种个人体验,而不能用群体反应来定义。这句话把色情和关于色情的立法给混淆了。
发表于 2006-10-22 15: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色情和淫秽还是有区别的,并不完全等同。
色情本身就有非法的含义,这样的先验假设其实是不成立的。先不细究了。

色情自然有好有坏,不然那些‘法制和民主人权体制更发达的国家’就不会有分级制度了,这事实上也有属于‘18禁’性质的约束,并不是完全在于挑战大众的观念态度或感受。不过这个问题还没说清楚之前,我们不该做一些来自经验的武断的定论。我相信法律法规并不是出于主观,这里必然有一些可以探询的道理存在。我们的讨论其实也在此。

其实我主要还是想听听兔子的‘经过大脑仔细想过的’ ‘以很严格的标准来判断色情信息的成分的,而且有众多根据’的观点。

[ 本帖最后由 ChaGan 于 2006-10-22 15:29 编辑 ]
发表于 2006-10-22 15: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色情的标准因人而异,所以对人的影响肯定也各有不同,异性恋者看了同性恋色情品肯定会心惊肉跳,后悔不已,但是同性恋色情品本身是没错的。笼统的说“色情有好有坏”没有意义。对色情制品做出分级和审核,不是为了保护它的铁杆消费者,而是保护其他没有这个爱好的人,让他们小心别被吓着。“十八禁”的“禁”不是针对色情制品本身,而是“十八”这个非目标群体。这个得搞清楚。

另外,“色情是不是非法,只有法律说了算,这样的先验假设其实是不成立的。”我不太理解这句话从何而来,只想说,普遍接受的“非法”的概念就是“非法”吧,字面意思,当然由法律说了算。要想强调“合法性”的“法”与“非法”的“法”的区别,必须得用另一个字阐述,否则很容易出现误会。
发表于 2006-10-22 15: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色情的标准因人而异,所以对人的影响肯定也各有不同,异性恋者看了同性恋色情品肯定会心惊肉跳,后悔不已,但是同性恋色情品本身是没错的。笼统的说“色情有好有坏”没有意义。对色情制品做出分级和审核,不是为了保护它的铁杆消费者,而是保护其他没有这个爱好的人,让他们小心别被吓着。“十八禁”的“禁”不是针对色情制品本身,而是“十八”这个非目标群体。这个得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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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话,我们不要急于下结论。一步一步来。


另外,“色情是不是非法,只有法律说了算,这样的先验假设其实是不成立的。”我不太理解这句话从何而来,只想说,普遍接受的“非法”的概念就是“非法”吧,字面意思,当然由法律说了算。要想强调“合法性”的“法”与“非法”的“法”的区别,必须得用另一个字阐述,否则很容易出现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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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了,看113楼。
发表于 2006-10-22 15: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哦,你把那句话改了改就清楚了。问题出在我说的“色情本身就有非法的含义”这话上,说的不严谨。我的原意是“色情”在这个社会是被大多数人所不容或不愿承认的,虽然那些君子们脑子里不一定怎么想,但是“色情”这概念基本是过街老鼠的状态――虽然打老鼠的人私下里不知道抱着这老鼠干了什么。
发表于 2006-10-22 15: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兔子怎么没信了。我觉得结合自己知道的实际情况基于自己的理解做一个定义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发表于 2006-10-22 15: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晓得,期待吧。
发表于 2006-10-22 15: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你把那句话改了改就清楚了。问题出在我说的“色情本身就有非法的含义”这话上,说的不严谨。我的原意是“色情”在这个社会是被大多数人所不容或不愿承认的,虽然那些君子们脑子里不一定怎么想,但是“色情”这概念基本是过街老鼠的状态――虽然打老鼠的人私下里不知道抱着这老鼠干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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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基于我们自己所处的环境下的结论。其实在一些观念开化的地区,色情只是一个中性词。其实在我理解色情也是这样。而兔子要说的是按‘‘法制和民主人权体制更发达的国家’的标准来衡量,这里就要涉及一些普遍性的问题。我相信他能拿出这种居高临下的依据,只是这个等待太艰难了,对我来说。
发表于 2006-10-22 16: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观念开化”也就是最近这么几年的事,根据我的理解,历史中大多数社会对色情的反应都是消极的。回头我找来美国的广电总局历年条例比较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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