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DeGaulle

《草原法》知识问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6 10: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原草问到:“两个所有权证法律地位有何不同?你还不至于被证书的外表、大小、颜色吓唬住吧!”

曾经草原回答:

    1、国家法律确定公民权利的证件,只能由国务院统一监制,并印国徽,表明它受国家法律保护。比如《公民身份证》,《国有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所有证》,统一由国家主管部门监制,地方只是登记发放。      

    2、我国2004宪法(修订)规定了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土地(集体、国有)两大财产和确权范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而草原和森林属于“自然资源”。尤其是内蒙古草原牧区不属于城镇,属于农村范畴。

    3、我国特色-林业部、农业部草原处,都制定了利于自己工作范围的行政法规,但是国务院正在“统一地籍管理”,在全国农村进行土地登记,发放统一监制的《集体土地所有证》。没有国务院授权印制的内蒙古的那个“草原所有证”连“国有”和“集体”二字都没有写,连自治区政府公章都没有,连国徽都不敢加上,我认为,它不是国务院统一监制的,也没有国务院法律授权。

    3、警惕有人把内蒙古草原牧区剥离“中国城市和农村”范畴,警惕有人试图剥夺内蒙古牧民依法享有的和中国农民一样的集体土地权利。

    4、你可能是内蒙古地、县级草原管理公务员,如果是,欢迎你和你身边的同事参与依法保护草原的讨论。如果是,尤其欢迎你们在这个普法版块上,公开你们近两年罚没违法案件的发票复印件(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便网友了解你们的工作,争取支持你们保护草原的行动。
发表于 2010-6-6 11: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内蒙古草原是牧民集体的,耕地是农民集体的;在蒙古国草原是全民的、国家的;在美国、澳大利亚草原是牧场主私人购买的、租赁的以及大量国有的。
===========================================
说的好哇。
草原是牧民集体的,好!
发表于 2010-6-6 11: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惕有人把内蒙古草原牧区剥离“中国城市和农村”范畴,警惕有人试图剥夺内蒙古牧民依法享有的和中国农民一样的集体土地权利。
==================================
这草原草看了这个应该理解争论的核心。
发表于 2010-6-6 11: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你们近两年罚没违法案件的发票复印件(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估计没有,大多数时间很有可能在卡拉OK,在洗脚,桑那,在喝酒,可能还是矿老板请的。
哈哈
发表于 2010-6-6 11: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0477 于 2010-6-6 12:31 编辑

谁说了也不算,法说了算
=====================================
什么法?民法还是王法?
法说了算过吗?
法律受谁的监督?
法律能挡住贪官和奸商的合作?



当然即使这样,我们还得讲法,普及法律。
你总说,法最大,那立法为谁?立草原法为谁?文革期间我们说宪法最大,大的过毛泽东?。草原法大。大的过地方官员?
立法为谁?-----------为矿老板子。开垦队。
谁来监督?-----------由地方官员监督?

内蒙古层出不群的迫害草原事件都是他们的杰作。



你别拿出政治课本上那套振振有辞啊!早跟你说过,不要用理论套理论。这种辩论,参加比赛行。
其他的不行。
发表于 2010-6-6 11: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主张,谁举证吗!否则就叫空口说白话--那才叫胡扯呢!
=========================================
你举证过?
发表于 2010-6-6 12: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原草问到:“两个所有权证法律地位有何不同?你还不至于被证书的外表、大小、颜色吓唬住吧!”

曾经草原回答:

    1、国家法律确定公民权利的证件,只能由国务院统一监制,并印国徽,表明它受国家法律保护 ...
最后的草原 发表于 2010-6-6 10:57


这是我们争论的核心。不要顾左右言他。这是曾经草原老师和你争论的地方

我不是不讲法,尽管这法拦不住贪官奸商组合。

我说的是,有法,就的确立立法是为谁的?立法为牧民的权益草原法,立法就好。
              其次,有法,谁来监督?
             没有监督的法,等于放屁。
            根本就阻拦不住贪官奸商组合的法,等于放屁。


我说的是,立法为谁?谁来监督?
发表于 2010-6-6 12: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是国家法律规定全国统一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一个是内蒙古县级发放的《草原所有证》(明显还想国有)。

    是由官员作为土地的主人,休牧禁牧,查处“牧民违法放牧”(近年内蒙古草原违法案件 ...
最后的草原 发表于 2010-6-5 11:13


说这个吧!这才是关键。
发表于 2010-6-6 12: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玩概念忽悠人----------

我们看到的是内蒙古牧区的现实是牧民嘎查大多数没有集体土地(你也可以说集体草原)的国家法律承认的,司法部门承认的所有权证书!

    他们的权利被一些官员所代表;牧民被罚款,草原被侵占、被开垦开挖案件不断,草原、湿地生态仍在受到破坏。

    内蒙古寓言: 国家投入的草原生态治理项目愈来愈多,治理款项愈来愈多,管理草原和牧民的各种法规愈来越多,执法官员愈来愈多,到草原牧区“扶贫”的企业家愈来愈多
发表于 2010-6-6 13: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草原草 于 2010-6-6 13:29 编辑

  “国家法律确定公民权利的证件,只能由国务院统一监制,并印国徽,表明它受国家法律保护。”---
    别张口就来,动不动就“国家法律确定”,好象你是立法者,要说清楚:什么法律,哪条规定,原文是什么。一句话就自相矛盾:上面说国务院统一监制,接下又说统一由国家主管部门监制,到底是法律说的还是你说的?老是“我认为”,你认为的不是法律!
     草原所有证的发放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授权,不是国务院授权,内蒙古发的证是否合法,自然由人大判定,不是某个人说了就算的。什么“连“国有”和“集体”二字都没有写,连自治区政府公章都没有,连国徽都不敢加上”。依据内蒙古人大颁布的草原法实施条例规定,只有集体所有的草原才发《草原所有证》,国有草原只发《草原使用证》!没有自治区公章怎么啦?国外很多法律文书只由法官、行政官员签字生效,连公章者没有,表明签字人责任制。“某个土地管理部门”违章发的东西国务院负责吗?
    什么林业部、草原处制定法规,法规是省级人大和国务院才有权制定,林业部只有权制定行政规章(×××办法),草原处什么都制定不了,草原法是由国务院法制办直接起草,国务院正式上报人大,经人大多次修改后颁布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蒙古论坛

GMT+8, 2026-7-15 07:21 , Processed in 0.011441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