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青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愁容骑士_2

韩国人吃狗肉的哲学 zt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3-26 11: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P>多数人的权利具有天然的正当性,这个说法我不认同。</P>
<P>首先,我们不能否认多数人有可能会犯错误。如果按人数的多少制定统一的公共标准或说公共权利,必然要损害少数人的权利。民主政治思想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把公众权利和个人权利规定在两个相互不重叠的范围内,就是说,每个人都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凌驾于公众权利之上的。比如美国的宪法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法律。</P>
<P>然后问题就落到,吃狗肉是不是属于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问题上。anchinhuu的理由是,吃狗肉伤害大多数人的感情,是不是因为吃狗肉伤害大多数人的感情,就可以剥夺少数人吃狗肉的权利?设想,少数人的言论,完全有可能伤害多数人的感情,甚至比你吃狗肉伤的更厉害,那是不是因为这样就要剥夺少数人说话的权利呢?日本出版质疑南京大屠杀的书,这伤害了华人的感情,是不是就要剥夺别人自由出版的权利?</P>
<P>多数人的权利具有明显的正当性,明显是站不住脚的。</P>
发表于 2006-3-26 11: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P>其次,说说你举的例子。</P>
<P>人吃人,被吃的人的生命权被侵害,这本来就是不对的。</P>
<P>然后活吃猴脑,和踩小猫,跟吃猫吃狗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一些法律健全的国家,都是制定不能虐待动物的法律,但并没有规定什么动物不可以吃。问题的关键并不在动物们有多聪明或会不会说话、跟人有多亲近,而是它们有没有感受苦乐的能力。美国的养鸡厂工人杀鸡的时候为了省事还是发泄,把鸡一个个在墙上摔死,不也引起轩然大波么?可见引起大家公愤的并不是杀死了什么动物,而是他们杀死动物的残忍。</P>
<P>其实把这个问题抛出去的最好办法是,如果你说的都是合理的,那必然会有国家会规定不能吃猫吃狗的法律,但事实上没有任何国家剥夺人们吃猫吃狗的权利。</P>
<P>用存在既合理去想,这件事情不存在,当然也是不合理的。</P>
发表于 2006-3-26 12: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P>"问题的关键并不在动物们有多聪明或会不会说话、跟人有多亲近,而是它们有没有感受苦乐的能力。"!!!!!!</P>
[em16][em16][em16][em16][em16]
发表于 2006-3-26 16: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P>朝鲜族不吃猫肉</P>
<P>:google~</P>
发表于 2006-3-26 16: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突然想起来高中时候同学里有一句口头禅:nohen mah,也就是狗肉。大概是得到了什么意外或不该得到的东西时候,总是把这戏称狗肉,也挺有意思的,呵呵
发表于 2006-3-26 17: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了半天,我感觉以下两个问题才真正涉及到了主题~</P>
<P>吃狗肉伤害大多数人的感情,是不是因为吃狗肉伤害大多数人的感情,就可以剥夺少数人吃狗肉的权利</P>
<P><BR>:我看ANCHIN说的话并没有说要去剥夺少部分人吃狗肉的权利,因为这样做本身就是对自由的一种亵渎.ANCHIN是说容许B4,也就是说对任何事情上你都权有自己的"态度",其实这里所表达的"鄙视",无非就是一种态度.人的确没有干涉别人行为的权利,但是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权利,是在阐述权利的内涵,而并非指权利的本身(虽然都是同一个词,但在意义上有着某种层次上的不同).简单的说,就权利的本身意义来说你的确有权利杀人,但是你这样做就等于侵犯了他人的权利,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在法律或者习惯法的层面上重新定义了权利的含义-比如说你的权利如果侵犯了别人的权利那将并不识为一种权利-起码在法律上人们(多数人)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识重新定义了权利的含义(多数人的理性),但是这个权利的含义只是只是在行使法律或者道德在或者习惯法的意义时才会表现出来,而这种"准则"的需要是为了阻止对社会稳定产生的负面行为,并顺应人类社会的整和和发展.所以为了适应这一点,人类会在某些行为上设置一种精神上的限制.比如说吸不吸毒是你个人的权利,但是你吸毒法律(也就是说多数人所赞同的一种行为准则)就有权指责和惩治你,而法律其实就是ANCHIN所说的"多数人的理性",蒙语管这个叫NIITIN ULEMJIN HIAZGAAR CHANAR,当然这也是从英语上翻译下来的(英语咋说我不知道),而多数人更有权利在精神层面上"伤害"你,因为这是被社会准则(多数人的准则)所容许的,人有权利坚持自己的"原则"也就是说其有掌控自己精神的权利,而态度是原则的外在表达形式,因为"态度"是一种思想状态,所以其并不受法律或者秩序的限制和干涉.当然态度或者其他形式或层面上的精神状态会侵犯他人的"权利"-EREH(比如可以意淫,当然这种东西只有在"道德"在一定程度上有着某种约束力-当然这里指的道德更是多数人的意志的必然结果).</P>
<P>---------------------</P>
<P>既然‘所有文化都是平等的,文化间只有区别,没有对错是非之分’,势必会导致一种文化群体对另一个文化群体‘心理上的伤害’。</P>
<P>你的理论打架了,总要有个取舍表态吧。</P>
<P>:对与错,和对其他文化群体上的态度并不是矛盾的~其实反对"对"或者"错",事实上是反对一种无根据的"自以为是"的态度,因为这种"自以为是",是建立在自己的文化标准之上的.而不是建立在一种所有人类(族群)的文化共有标准之上.当然你要问.这世界上有没有"人类的共有文化",我只能说有但是其现在甚至连雏形都没有形成,因为人类世界至今为止由于在一些功能技术性的方法是存在诸多的限制(因素"比如说交通""信息""政治"),所以无法促成能使全人类在文化上互相影响趋与一致的"力量".之就必将导致形成诸多的族群,而每个族群必将导致一种内在的文化行为以及文化的基准.当然全人类的融合,我个人认为其是一种必然,但我自认为多元文化(多群体),显然要比单一文化有更多的优越性(这个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所以不细说了).但是很显然就全世界的范围来说,似乎支持全球化的势力更大~而支持这一行动的人,就目前人类的状态(交通,信息,文化之间的隔阂)暂时虽然无法实现其目的-当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这些技术问题必然将会解决,也就是说正是由于现阶段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而又要解决一些因这个问题产生的新问题(当人类社会互相能在某种程度上联系,并且在其互相融合成一体之前产生的问题-比如文化冲突)时会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说我们未必谁都是对的,因为我们之间的分析是由于所在的不同族群的文化所造成,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因此互相B4(这是一种思想层面的措施).当然这一点并不仅仅适用于这个问题上,当然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了</P>

<P>汉语不好,有很多意思想表达出来,但感觉说的不是很充分~</P>
<P>多数人的权利具有天然的正当性,这个说法我不认同。</P>
发表于 2006-3-26 17: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得我很累,所以没全看完。</P>
<P>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理解‘鄙弃’这个词的。</P>
<P>思辩也许是最理性的,但对实际生活没有意义。</P>
发表于 2006-3-26 20: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anchinhuu</I>在2006-3-24 13:45:42的发言:</B><BR>
<P>不过chagan的观点从纯技术角度讲还是不错的,狗和其他动物一样,都是动物,都是杀了吃掉,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只是这个观点很容易让人产生误会罢了。</P></DIV>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从纯技术的角度来讲,人也是一种生物...从组织结构和构成材料上,和上述动物没有质的区别..</FONT>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没有法律的约束,照样可以吃掉?!</FONT></P>
发表于 2006-3-26 20: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haGan</I>在2006-3-24 17:23:11的发言:</B><BR>
<P>那圣经里还到处是死罪呢,原教旨主义的话,不就成七宗罪了吗?</P></DIV>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阿拉也么窥明白是什么个意思..</FONT>
<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从白的这句话,我大概可以看出大意如下-----我看过&lt;七宗罪&gt;...</FONT></P>
发表于 2006-3-26 21: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P>“多数人的权利具有天然的正当性”</P>
<P>这要怪我没表达好,“多数人”这个词不恰当,非常容易引起误解。我想说的“多数人”不字面上的大多数人的意思。我的说“多数人”,其实想表达的是,存在一种绝大多数文明和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价值观,而这个价值观是经过漫长的历史和无数人的智慧总结出来的,所以这个“多数人”绝不是“十二亿人”,也不是五十亿六十亿,而是“无数”。所以这个“多数人”并不是民主意义上的多数与少数,这个“多数人”也不会犯错,因为“对错”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从“多数人”的视角出发。</P>
<P>#$%^&amp;……我在说什么呢。我是说,和兔子相反,我认为存在一种人类共有价值,而把狗这种动物杀了吃掉,是违背这种价值的。至于在这之后是单纯鄙视还是剥夺他们的权利,以后再说。</P>
<P>不论证了,能把我的立场说清楚就算谢天谢地了,这两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傻了。</P>
发表于 2006-3-26 21: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你是在坚持狗的一元论,呵呵
发表于 2006-3-26 21: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P>但问题是,越是普适的,就越是没有价值的。</P>
发表于 2006-3-26 21: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是说,和兔子相反,我认为存在一种人类共有价值,而把狗这种动物杀了吃掉,是违背这种价值的。至于在这之后是单纯鄙视还是剥夺他们的权利,以后再说。</P>
<P>:当然我承认在一些基本的概念上人类都是近似的,实际上所谓的文化的不同,只是指细节上的不同而已~- -.</P>

<P>不过我到真没听说过有肉用狗,我想即使有也只是近代培育出来的,而不是朝鲜人自古就有吧?</P>
发表于 2006-3-26 23: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P>据楼主的贴说有,我也没听说过,也许专门的肉用狗更好吃更讲究?无语。</P>
<P>“狗的一元论”是什么。我所有的观点都是从人的角度出发的,绝不是什么狗权主义。</P>
发表于 2006-3-26 23: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不说有种‘人类共有的价值’么?无一例外的。</P>
<P>这就是一元论。普适的真理。</P>
<P>被你找出来了,就是不能把‘狗这种动物杀了吃掉’,呵呵。</P>
<P>恭喜。</P>
发表于 2006-3-26 23: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P>CHAGAN是不是小熊??????????</P>
发表于 2006-3-27 00: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P>“被你找出来了,就是不能把‘狗这种动物杀了吃掉’,呵呵。”</P>
<P>“被你找出来了”是什么意思。</P>
<P>说不上不能,只是想强调“把狗这种动物杀了吃掉”会对大多数人的心理有负面影响。</P>
<P>先睡觉,这个问题我还在深入考虑中。</P>
发表于 2006-3-27 00: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UL</I>在2006-3-26 23:46:59的发言:</B><BR>
<P>CHAGAN是不是小熊??????????</P><BR></DIV>
<P>是。应该尊称先生,谢谢。</P>
发表于 2006-3-27 00: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anchinhuu</I>在2006-3-27 0:16:18的发言:</B><BR>
<P>“被你找出来了,就是不能把‘狗这种动物杀了吃掉’,呵呵。”</P>
<P>“被你找出来了”是什么意思。</P>
<P>说不上不能,只是想强调“把狗这种动物杀了吃掉”会对大多数人的心理有负面影响。</P>
<P>先睡觉,这个问题我还在深入考虑中。</P></DIV>
<P>别想了。打住吧。好不好。</P>
发表于 2006-3-27 03: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haGan</I>在2006-3-27 0:27:23的发言:</B><BR><BR>
<P>是。应该尊称先生,谢谢。</P></DIV>
<P>
<P>怪不得这么眼熟</P>
<P>观察你很久了</P>[em01][em0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蒙古青年论坛

GMT+8, 2026-7-18 02:45 , Processed in 0.011420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