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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ichard

关于论坛讨论婚姻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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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6 19: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Toliv同学的“爱情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很大程度上依赖与"性"好,而人的外在身体特征和民族还有文化没那么多的关系,”这个不是很赞同。
发表于 2005-10-26 22: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早期的贴上说了一句话,然后我就觉得再没有需要说什么了……
发表于 2005-10-26 23: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P>群情激愤啊,呵呵,斗胆发表一点小小的抗辩:</P>
<P>先和骑士兄讨论“政治正确”的话题。在我看,骑士兄是个很好的讨论伙伴,看得出骑士看了很多书,言谈语吐有种地道的气质,值得我尊敬。</P>
<P>骑士提醒我重新思考狭隘和包容的涵义,很有启发。但有一点骑士冤枉我了,我从来从来从来没有故意把民族和个人幸福对立起来,偷换概念的不是我,这个大大的“政治包袱”可不是我的,恰恰相反,我和richard满头大汗想表达的正是反对这种人为的对立。关于这个“政治包袱”的问题,前面richard已经讲了(而且又一次无敌到位),不用我再画蛇添足。这里骑士恐怕是对我的“矫枉过正”来了个“矫枉过正”,呵呵。</P>
<P>但我的确犯了“矫枉过正”之罪。竟然对善良的同胞使用出了“变态”和“偏执”这样的恶毒字眼。看惯了虚妄的汉文化现象,习惯了怀疑反感一切情绪激动的自我表白,我竟然将那些“非蒙古不取”的口号和汉人发丧时声嘶力竭的哭喊联系到一起,以为都有表演的性质。的确可恶啊,活该被吐了一脸口水。</P>
<P>正式向所有被“变态”和“偏执”两个词刺激到的兄弟姐妹道歉,我没有任何资格和理由怀疑你们民族感情,不像你们,拥有一切资格和理由怀疑我这个hujaa的民族感情,呵呵。</P>
<P>瑕不掩瑜小姐准确的打到了我的痛处,考虑不周,思想幼稚,一点不“蒙古”。除了这些我还有很多缺点,可惜接触时间太少瑕小姐没看出来。这些缺点我都意识得到,这也为什么我努力看书的原因。我们都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对事物有自己固定的看法,不可能轻易被说服。我从来也不想改变谁的想法和观念,只想在表达和聆听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思维水平,如此而已。我觉得这次与骑士和richard等朋友的讨论就达到了目的。而瑕小姐的帖子只是提醒我不要在文字的堆砌中得意忘形,我该表示感谢(又在自做多情),除此之外看不出什么值得重视的内容。上来就揭发对方是假蒙古人,迅速抢占道德制高点,然后扣帽子(墙头草或反动派),以真理拥有者(母语环境中成长的蒙古人或革命小将)自居,却决不拿出任何道理说明解释,最后扔下个最后通谍(希望你有空时多读书多了解自己的民族或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我认为,这是汉族文人最擅长的辩论方式,不是蒙古人的。</P>
<P>redrose小姐息怒,如果您是汉族,我道歉,这些话本来不该被您看见。如果您不是,那么请允许我保持对汉族的看法,就像我尊重您对我的看法(肯定不是什么好看法)一样。谁都有权利拥有自己的意见,我的看法只能代表我自己,你没必要特意重视它。</P>
<P>sayno,从看见你把祖先和猴子放在一起比喻时我就知道我们之间不会产生有价值的讨论了。只想请你把想说的话一次性发在一个帖子里,不要一连发好几个,大家看起来方便一点。</P>
<P>总结一下我的观点:能找蒙族当然好,我也不是为了找汉族才扯这么多。但请别把这事上升到热爱民族的高度,把异族通婚说成是缺乏民族感情,乃至于连反对喊口号都成了“政治不正确”。我认为,多数时候,爱情发生的条件是相同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文化背景,两个人同属共同的民族很可能拥有以上的基础,也就更容易产生感情,但共同民族本身并不是唯一的充分条件。涉及到婚姻就复杂多了,就象金属说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标准答案,顺其自然吧。</P>
<P>重点是,你可以坚定的支持同族婚姻,你也可以喊口号,我理解并支持。但你不能由此打出热爱民族的旗号,指责不同观点的人没有民族感情,是假蒙古。就像站长说的,论坛是交流观点的地方,任何观点都应该收到尊重,但为了口舌上的快感断然宣布反对者没有民族感情,这实在算不上什么像样的观点。</P>
发表于 2005-10-27 12: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P>[em01][em01][em01]</P>
<P>“瑕小姐的帖子只是提醒我不要在文字的堆砌中得意忘形,我该表示感谢(又在自做多情),除此之外看不出什么值得重视的内容。”</P>
<P>---------对于一个连别人的帖子都不能深刻理解还狂妄地狡辩的毛小子再也不必说什么了!慢慢成长吧! </P>
<P>提醒一下,别再挣扎了,越抹越黑!</P>[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7 13:02:29编辑过]

发表于 2005-10-27 13: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P>anchinhuu 太抬爱我了阿。</P><P>其实,我们现在都已经有很多共识了,我们都已经认可找自己民族的爱人和个人幸福是不矛盾的,下面只是需要说明找自己民族的爱人和个人幸福是统一的。</P><P> </P>
发表于 2005-10-27 14: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怎么把帖子的名字改了?
发表于 2005-10-27 14: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P>对有些人实在是无话可说了,包括我自己的侄子。他是个叛逆者,他和一个汉族女孩子来往,那个女孩子在QQ上给我无数次留言,但一句“学习蒙语”的表示都没有。我只可怜我的哥哥嫂子,无奈中我为了让她懂点人伦而表态“让她学习好蒙古语来和我交流,这样我会接纳她”,到现在不见那个女孩子的留言。他们还在来往。试问只知爱情的高尚压倒一切的年轻朋友,这样的冲突你有能力解决吗?</P><P>就是这样的侄子,一个背叛了我们的意愿的叛逆者,我还是借了几万元让他出国留学,我只是为了亲情。再问年轻的朋友们,当你背叛了她/他的意愿时对方还对你那么无私吗?</P>
发表于 2005-10-27 14: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个人的具体例子来说明可能没有说服力,但是天下亲情与血统是不能以人为的因素去割断的。而爱情就不一样了。
发表于 2005-10-27 14: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很棒!
发表于 2005-10-27 15: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P>个人感觉,对自己的民族还是对自己,现在的这种情况提倡族内通婚是正确的,但是没有必要责备那些找了异族的同胞,毕竟爱情这东西,不是人所能控制的,事实上我从不反对蒙汉通婚,只是现在南蒙古人处于这种情况如果不遏制族外通婚,对蒙古民族的未来意味着什么,大家心里都清楚,没错,一个人的幸福固然重要,但是一个人的爱是联系在自己的家庭,联系在自己的民族的,过分的提倡"个人主义"也不是正确的.人本身就是社会群居动物,集体意识也不都是邪恶的,抹杀个人幸福的,有的时候集体也是一种力量和快乐的源泉,以前说过,如果现在的蒙古人和汉人通婚能同化汉人,我会第一个站出来支持蒙汉通婚,但不是这样的是吧?个人认为民族,是一种群体概念,你做为这个群体的一员应该负有响应的责任(比如当有人在骂你所属群体-蒙古人时你应该勇敢的站出来,来捍卫自己的和民族的尊严),同样今天蒙古民族面对如此巨大的挑战,你也应该符有一定的责任,人最重要的就是责任,而且婚姻和爱情就全部都是个人的么?我不这样认为,起码他跟你的亲人息息相关!你的父亲,你的母亲,这世界上不可能有纯粹的爱情,而这种不现实的爱情,也必然不会长久.我不B4那些找了异族的同族人,但是我不认为那些提倡族内通婚的人就是在给别人施加压力,而他们是在提醒和自己相同背景的人,应该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汉人说国家灭亡匹夫有责,同样一个民族的灭亡也是匹夫有责!人不是自私的活自己,而是活在一个群体里,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社会,你都有有责任对别人关心,汉人最缺的就是公德,这点真佩服西方人,表面上很"自私",但是在帮助其他人,公共道德上真的是汉人没法比的,我希望那些能汉化的同胞能意识到这一点,就像ALANTA说的热爱自己民族的人,往往是热爱自己的家人,热爱生活的人,当然狭隘的民族观不是应该提倡的,但是并不等于说为自己的民族做一些牺牲自己个人利益的事儿,就是怎么极端的民族主义,我个人感觉就现在南蒙古人的状况,提倡族内通婚,是必要的,并不偏激!</P><P>其实看了这么多人的帖子,感觉ANCHIN说的最到位,的确应该提倡族内通婚这没错,但是没有必要去给那些已经选择这条路的同胞施+压力,同样我也会尊重这些人的选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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