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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最后的草原

西乌旗政府—关于36个嘎查‘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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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8 13: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最后的草原 于 2009-1-8 13:38 编辑

注:西乌旗政府在内蒙古牧区没有用民族语文发布重要的土地确权文件,属于失职和不作为,建议追究相关公务员的责任。由于该通告没有蒙古文同步发布,我们请专家根据汉文录音翻译。汉文通告中出现嘎查名称重复和错误,蒙古文只能照播音纪录音译,特此声明。
      
下面是蒙古文版,由乌云格日勒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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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8 13: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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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8 13: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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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20: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的帖子,我想到大舅哥是通辽一个半牧业旗草原站的干部,就打电话问:你们旗牧民发土地证了吗?他的回答令我吃惊,与楼主说法完全不同。他说牧民草原发草原证,农民耕地发土地证,这是法律定的,草原不许开垦成为耕地,也就不能发土地证。前几年粮价高,一些地方毁草种粮,不少人想法把草原证改为土地证,使开垦的草原合法化。现在上面正在查呢。我上网看了看草原法、森林法和土地管理法,大舅哥说的没错。
发表于 2009-1-8 20: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的帖子,我想到大舅哥是通辽一个半牧业旗草原站的干部,就打电话问:你们旗牧民发土地证了吗?他的回答令我吃惊,与楼主说法完全不同。他说牧民草原发草原证,农民耕地发土地证,这是法律定的,草原不许开垦 ...
塔拉布克 发表于 2009-1-8 20:51


楼上,我推荐你访问下www.cy.ngo.cn
发表于 2009-1-8 22: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看了,对问题无解。
发表于 2009-1-8 22: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看了,对问题无解。
塔拉布克 发表于 2009-1-8 22:40


嗯,等我有空的时候给你精辟滴讲讲哈,我现在还有个十几页的文件要review一下。 泪奔~~
发表于 2009-1-8 23: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的帖子,我想到大舅哥是通辽一个半牧业旗草原站的干部,就打电话问:你们旗牧民发土地证了吗?他的回答令我吃惊,与楼主说法完全不同。他说牧民草原发草原证,农民耕地发土地证,这是法律定的,草原不许开垦 ...
塔拉布克 发表于 2009-1-8 20:51

别用简称.你说的不是一回事.
我们说的是嘎查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不是承包农民的土地使用证.
发表于 2009-1-9 09: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塔拉布克 于 2009-1-9 09:17 编辑

没有土地集体所有权证,哪里来的土地家庭承包使用证?同样道理,有了草原集体所有权证,才能发给牧民使用权证。总不能嘎查拿到草原集体所有权证,发给牧民的是土地使用证吧!反之更是荒谬的,草原都不是了,还发什么草原使用证?--我又咨询了一遍。
 楼主| 发表于 2009-1-9 11: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最后的草原 于 2009-1-9 11:40 编辑

我在2003年(草原法修订)也是向牧民普及草原法,2004年牧民依这个法向内蒙古高级法院申诉要求归还被违法占据的1千多亩牧民承包的集体草场,法官不认可草原所有证,要求出示国务院统一印制的集体土地所有证。这才恍然大悟。。。那个“草原所有证”不分集体、国有,只有旗县级公章。。。呵呵

  《集体土地所有证》由国务院统一印制,盖有国土资源部、县级人民政府公章和土地资源主管部门的骑缝章。该证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凭证,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司法保证:
  最高法院公布的破坏土地资源罪的具体量刑标准(2000年)
  最高检察院公布的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非法征用、占用集体土地的渎职侵权案的立案标准(2006)。



请问 中国刑法中有没有“占用草原”量刑标准和渎职侵权的立案标准? 如果没有,请告诉牧区嘎查长 依法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

     "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国土资源统一管理的要求。。。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核心,尽快开展并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将林地、草地、耕地及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纳入到统一的登记体系中,避免各类用地的权属纠纷,保证土地登记的统一性,将为全国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引自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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