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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11: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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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否是真的那样提的,必不重要,但分得可能肯定会有,因为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保持原状并都是好的或对的,作为政府肯定会在一些方面是当时采取一些各改进、完善或改革的。如前几年重庆划为直辖市。
问题是,要讲内蒙古再划分为几片,那得应当慎重考虑了。虽然中国的主体民族是汉族,但不能不考虑少数民族的利益,一切不能以“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借口而忽视少数民族人民的利益,如果至但一地提出大多数人的利益的话,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叫起来也是“极少数人"了。作为政府、特别是现代政府主持社会公正、公平是首要任务,而这其中要保护“少数人”或少数民族的利益是不可忽视的。
当让如果强行执行,那又有什么办法呢,“文革”不就蔓延了10年吗?但是如果那样前行高的话,对政府的声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可信度、可行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虚实等等,都会产生极坏影响,将大大折扣了。划分其他省份那无可非议,民族地区,应当慎重。“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地区”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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