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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20: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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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民族教育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结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点,向学生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进行历史和国情教育,进行发扬爱国主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使他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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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地制宜,积极在全国民族地区中小学开展民族语和汉语双语教学工作。"九五"期间,逐步形成了"民族语授课为主,加授汉语"、"汉语授课为主,加授民族语"以及"以民族语授课为主,逐步过渡到汉语"的三种基本教学模式,并积极展开"三语"(民族语、汉语和外语)教学实验。目前,全国共有1万多所学校使用21个民族的文字开展民、汉双语教学,在校生达600多万人。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部分中、高等学校以及民族大学也开?quot;双语"教学。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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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族语授课为主,加授汉语" ---对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的教育
2) "汉语授课为主,加授民族语"---对不懂母语的“少数民族”的教育,基本上不起作用,除了个人原因,还有社会原因
3)"以民族语授课为主,逐步过渡到汉语"---应该是对1)的延续,逐步蜕变,这叫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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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中学,汉语是必修课,但是母语好像没有被必修
[ 本帖最后由 大漠云天 于 2006-8-25 09:19 编辑 ] “‘”“”“”“”“”“”“”“”“”“”“”“
整个一笑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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