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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最后的草原

新当选嘎查长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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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0: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出“强迫承认只有他兄弟俩参选”证据来
发表于 2010-8-20 10: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0477 于 2010-8-20 11:44 编辑
145# terguun  

早把《村民选举法》拿出来,何至于吵了10页。145层楼,迪拜塔才141层。

真~~会哄场子。赶明儿我也试试


PS 兄弟村官,法盲咻~~  还领着群众对抗司法?作甚?怎么搞的,内蒙出点儿事,全都 ...
ezoe 发表于 2010-8-20 03:03

你要是不懂法律,就不要帮着起哄。
什么是村委会知道不?怀疑你们对基层组织机构没有了解。

我对这些不关心,只是对这个人的说别人黑社会,强迫承认,想党官,侵吞财产,等等言论感到愤怒。
要求有个出处,他说是和亲戚打听到的。
这些都必须拿出证据。
没有证据,绝对不许他想给谁扣屎盆子就扣。

我现在要他说的“强迫承认选举结果”“侵占财产”的证据。

他造的谣,他给过证据吗?
这种造谣也是违法的。你知道不?
发表于 2010-8-20 10: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0477 于 2010-8-20 11:05 编辑
我说的都在那里放着,

连被告都不敢说出来,请问楼主有何顾虑?既然真理都拿到了,害怕什么?
terguun 发表于 2010-8-20 00:09

证据!证据!
别说别的。
你造谣是违法的。

你说别人“强迫承认选举结果”“侵占财产”

我限定你在1天内立即拿出证据。
否则,别怪对你不客气。

我没有耐心和和扯淡。

我不会无限制在和你耗费时间。
在8月21号前,立即拿出你说的“强迫承认选举结果”“侵占财产”的证据。

     你造谣说人家“强迫参选人承认”为的是“侵吞苏木利益”   “违法”  “当地人不是傻子”“连一个好人都选不出”“还不是想当官”“还心虚”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11: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terguun先生是版主,还是蒙古族,你发表的对西乌旗蒙古族牧民色恩道和苏乙拉图的言论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的名誉权,和 第三十六条 网络侵权。。。,请你复印你的消息来源文件,以免牵扯塔林汗论坛安全。

    因为你对上述两个牧民的消息比我还多还详细,我想你可能是,或者你的亲戚就是西乌旗党办的。如果我猜错了或者你是其他公务员、调研员或“研究员”,也请你说明并 贴出你的信息来源复印件,以便增加网友对你的了解和论坛安全。

发表于 2010-8-20 11: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证据!
别说别的。
你造谣是违法的。
你说别人“强迫承认选举结果”“侵占财产”

我限定你在1天内立即拿出证据。
否则,别怪对你不客气。
我没有耐心和和扯淡。

我不会无限制在和你耗费时间。
在 ...
0477 发表于 2010-8-20 10:28


你拿出被告违法的明确证据,告诉我谁是被告? 这很难吗?

用那么多废话吗?
发表于 2010-8-20 12: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拿出被告违法的明确证据,告诉我谁是被告? 这很难吗?

用那么多废话吗?
terguun 发表于 2010-8-20 11:58

老子又不告人,老子不管谁告谁。
你立即拿出你造谣的证据
发表于 2010-8-20 12: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0477 于 2010-8-20 12:05 编辑

再给你说一遍。我对谁告谁不感兴趣。而且这个帖子内容里没有要去法院告谁的内容。
不要扯”谁原告“”谁被告“的辩论。。。。转移话题

你说别人“强迫承认选举结果”“侵占财产”

我限定你在1天内立即拿出证据。
否则,别怪对你不客气。
我没有耐心和和扯淡。
发表于 2010-8-20 12: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又不告人,老子不管谁告谁。
你立即拿出你造谣的证据
0477 发表于 2010-8-20 12:00


你不告人,你们发这贴子干嘛?

你要有足够的证据,我会把证据也给你,

你先告诉我谁是被告?这需要几个字?说那么多废话干吗?
发表于 2010-8-20 12: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告人,你们发这贴子干嘛?

你要有足够的证据,我会把证据也给你,

你先告诉我谁是被告?这需要几个字?说那么多废话干吗?
terguun 发表于 2010-8-20 12:05

再给你说一遍。我对谁告谁不感兴趣。而且这个帖子内容里没有要去法院告谁的内容。
不要扯”谁原告“”谁被告“的辩论。。。。转移话题

你说别人“强迫承认选举结果”“侵占财产”

我限定你在1天内立即拿出证据。
否则,别怪对你不客气。
我没有耐心和和扯淡。
发表于 2010-8-20 12: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0477 于 2010-8-20 12:09 编辑
你不告人,你们发这贴子干嘛?

你要有足够的证据,我会把证据也给你,

你先告诉我谁是被告?这需要几个字?说那么多废话干吗?
terguun 发表于 2010-8-20 12:05

你造谣,说你造谣的事情。
不要把你造谣的事情和别的事情捆绑起来。
这种伎俩能忽悠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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