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守护者 于 2011-8-13 17:35 编辑
11、我接的、很令人深思的一起强奸案
当时我们市郊的某村接新娘,婚礼上几个人把14岁的伴娘灌醉了,然后给强奸了。
当时我主要代理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这一块儿
但前期的刑事阶段却花费了很长很长时间。
伴娘因当时醉酒,不能指认实施侵害者,只记得有很多人。村里问谁谁都肯定不承认啊。
也是靠法医锁定了几个嫌疑人,然后几个人开始相互咬,最后竟然咬出十一个参与者来。这里面的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17岁。
刑事民事都完了以后,这十几人全都收监了。然后就发现一个很让人深思的问题:那个女孩,或者是他们家,在村里瞬间到了最底层。当时他们得到的赔偿并不多,那里一年才挣多少钱啊。
按理说她是应该受到同情的。可时间不长大家都对她指指点点,什么他被十几个男的玩过了、以后找对象都不好找之类的话。村民们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她一走过来,大家马上看着她,让她浑身不自在。上学时同学也取笑她什么的。最要命的是有个在监狱的人没呆几年就心脏病保外就医了,还在监狱里抢救了几次。回来的时候还兴高采烈地宣讲当年这件事,到处喊老子是第一个上的,周围的人就哈哈大笑。
最后他们家就搬走了。最后是我给那女孩找了个常驻外地的工作,让她尽量少回来。
这件案子我就收了他们800块的代理费。这是我们省规定律师代理费的最低限了。
12、我被当事人赖过帐。
那年民工计薪特别厉害。我们省司法部门有个农民工维权支持组,也就是说,农民工只付律师成本费用,就可以得到律师的帮助,基本就等于义务了。
当时我手头的这个案子是一个包工头欠工资,每人一万二,共40多人,我们所核算了一下成本,顺利的话大约需要不到2000块钱,包括起诉费用、交通费用等等,因为当时法院也对农民工的起诉有着减免的政策。这样核算,每个民工只支付不到50块就可以。
因为当时他们都基本身无分文,我们所响应的司法部门的号召,给他们垫的钱。
问题是案子胜诉,包工头也把钱转到法院帐上了,农民工也从法院领到钱了。却转眼一个人都没有了。
再后来,这样的案子我很少参与了。
13、谈谈我辩护过的,职位最高的一个人。
48岁,副厅级干部,公诉查证其贪污120万,受贿70万。案发后他主动退回了大部分,剩下的那部分可以往职务侵占方向努力,也就是说,努力好了,死不了。
这时新问题又出现了,公诉查证到他包二奶。按理说贪污犯很多都有二奶的,这很“正常”吧,
问题是他包了五个二奶。
更严重的是,这五个二奶没有超过16岁的!最小的一个截止案发还不到14周岁!
除了两个是高一学生之外,剩下的三个都是他老家一些想出来打工,年龄又不够,改身份证出来打工的。
当时我对他家属说过,做好准备吧,百分百的死刑。
最后就是数罪并罚,死刑。
当时媒体报纸都报道过,但关于包二奶的事,只用一笔带过:生活腐化。
14,我接过的一件匪夷所思的刑事案件
89年接的,当事人是个68岁的老太太。
被控故意杀人,
这老太太是个接生婆,当时她所在的那个村子甚至还没用上电灯。
如果她接生到女孩,人家又不想要的话,老太太就会把女孩头朝下放水桶里溺死。就象古代一样。
到逮捕她的时候,她做接生已经几十年了。
几十年没人告过她,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
怎么告的她不多讲了,
我当时代理此事也不知如何下手,毕竟那时才做律师4年,最后只能从认罪态度好和被害人家属不追究下手。
检察院当时调查时,只追查到最近几年的几起,再往前就查不到了。虽然没有证据,但可以想,她毕竟做这行几十年了
最后判了无期,但是监外执行。
记得很清楚,一个女检察官冲她大喊:你就算把这些女孩买过来再卖了,也算你积德啊!
15。国企转民营中的典型事例
情节很简单,资产值1.2个亿的国有二级企业,在转民营过程中,以900万的价格卖掉了。
职工当然不愿意,咨询后找律师集体诉讼。
要是真走法律程序的话,职工稳赢,因为证据实在太好找,太多了。
当地律师接到有关部门指令,涉及此类事件的,一律不得代理。
职工就找外地律师。
法院拖了很长时间不立案,通过我们当地有关部门通知我们,不得代理,已经代理的,劝当事人撤诉。
律师能做什么?关系饭碗的事情。
这就是现实中的无奈。
这也是为什么我叫它“事例”,而不把它称为“案件”的原因,因为它根本就不能算案件了。
16。从有罪到无罪
一大学生,在火车站帮一个老太太提大箱子过安检,发现箱子里有毒品,老太太在外面没进来,大学生被刑拘、逮捕。就这么简单。
所有的证据都对他不利,尤其是当时控制他的时候,他反抗很厉害,把一个民警打伤了。
关键的证据是进站口的录像,可这显示不出他与老太太的关系来。法院不采信。
为此,请了语言专家、口型专家看口型,
得出结论,二者确实不认识,只是帮忙而已,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900克海洛因,能判成什么?
这个案子他们家前后共花费13万元
17、我参与的,取得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
某用户投诉某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投诉多次、维修多次解决不了。
该用户通知媒体将其曝光,影响巨大
于是该企业工程维修部的年终奖没有了。
工程部几名员工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报复该用户,至该用户和妻子2人双双不治
当时正是严打,此案共产生3个死刑、一个死缓,2个无期、一个20年。一个6年。帮忙在门口把风的一个刚满18岁的青年被判了6年。
重点是刑事之后的民事部分。在这之前,有个死刑犯的家属认为死刑难逃,索性不管不问了。
该用户留下一个有先天性残疾的4岁儿子,指定我作为代理律师。最后企业、家属共赔偿用户的儿子共计330多万元。
结果下来之后,用户原来的亲属,那个残疾儿子的姑姑、叔叔等人抢着要监护权。大家知道为什么。
监护权最后给了姑姑,而赔偿金采用定期支付的方式付给。
当支付方式确定后,我看到他姑姑一脸失望,大声问法官:不是一次全给完吗?
19。办案单位的违规,让我印象深刻。
情节也不复杂
一私企因产品重大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巨大损失,相关责任人被逮捕,办案单位扣押了许多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其中有辆豪华汽车,具体价值我就不谈了。
办案单位在起诉阶段时,5人开这车出去玩
车祸,五人全死。没有通知汽车的保险公司。
案件审理完毕后,该判刑的判刑,该赔偿的赔偿。发还被扣押的物品
该企业索要这辆车时,办案单位种种理由不给。当然也给不了了。拖了一年多。
该企业业主是省级人大代表,开人代会的时候拿出这事讨论过,并接受外国媒体采访时谈过此事。
这事给有关部门造成很大的压力,按折算办法赔了该企业一笔钱。
不久,该业主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我们就是在这个阶段介入的。
指控的理由很牵强,该市曾落马一个官员已收监,他背的罪名里有一项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该官员在狱中想起了受贿名单中有这个业主,然后经办案单位调查,就抓了。
而据我们调查,该业主确实存在行贿问题,但并没有给该官员送。而是送给了一位与企业有直接管理关系的官员。而这位官员当兵时曾是那个已判刑官员的老部下。两者现在虽有隶属关系,但第一个官员明显管不了企业的一些事情,也就是说,送给第一个官员的话,基本没什么用处。
办案单位认定的行贿额是7万,而当事人一口咬定送的是3万。而在那个企业抄出来的送礼名册,竟然不能算作证据。而且我们调查发现,这3万里有些东西,是不能算做行贿依据的。
这时有人“告诉”我们,大家都是朋友,你们少说话。就是要办这种行贿的,最可恨了。
最后我们辩论的时候就象走过场一样,演电影。
该业主出狱后,通过种种关系出国了,在国外办的厂。
其实律师有的时候真象个木偶。
18,一起离奇的医疗事故
说来你可能不信,当时我们接案子的时候,很多律师都不信。还有怀疑是家属自己编着骗钱用的
有个70多岁老人吧,晚上心脏病发作被送到一个三甲医院。
医院给他按胃出血抢救程序抢救的。
当然他就死了。
医院不让看尸体。不给病历。提出医疗费不用了,赔偿6万多。
家属本来请的律师要打医疗官司,我们所一个擅长此类业务的律师接的。
后来医院把赔偿金额一次次地提到20万,家属就同意了。连鉴定都没做,这个“案子”就结束了。
所以说不是立场坚定,而是筹码不够。
19,我亲手把我的“未成年”当事人送上刑场。
95年的一起未成年抢劫杀人案,一17岁的高中生连杀3人劫财,由我们辩护。被判处无期。
在他服刑不到一个月,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们得知该高中生曾改过年龄,但在户籍中查不到相关修改迹象。
我们当时去了他出生的医院调取出生记录。那张写着“运动5分”的纸上,标明了他确切的出生年月。
我们告知了检察院,检察院据此重新调查了户籍登记。用技术手段发现了修改的痕迹。随后联系当时的户籍警。
最终把他送上刑场。
这都是律师工作中常见的事情,
但接下来,办案单位没有为我们保密,直接告诉当事人家属,是律师告发的。于是家属跟我们所闹了一年多。
20。无人负责的一起拆迁致死案。
当时代理这个案件,也只能走到这一步了。
某城中村集中改造,政府提出的补偿条件不能被当地居民所接受。
原因是补偿过低,而这个地方政府开发时估价早已过亿。
如果这里的居民卖二手房的话,市场价要比政府补偿房款高出40%
这就是矛盾所在。
钉子户拒不离开,在半夜有人冲进家里,把人绑出来,然后再把电器什么的抬出来。推土机直接抹平了。
整个过程不超10分钟。
然后发现钉子户的小孙子被砸在里面死了。
我们代理的时候,唯一的证据就是几个钉子户的证言。
我们想获得第一手证据,去现场看时,发现早就没了现场,人家根本没停工。
至于把小孩砸死,是因为“在推倒隔壁已搬出的住宅时,墙体受到震动,导致该墙倒塌”。换句话说,是意外,而不是故意。
最后是协商解决,政府给在拆迁费外,又额外给了一笔死亡补偿金。但都计算在拆迁费的平方里面。这起案件中,没有任何人受到哪怕是警告的处分。
不过有关领导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你那里养孩子就算一千一月吧,赔你7万多你还赚了(孩子4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