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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09: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burgud.com/jingguo.asp

[ 本帖最后由 esen 于 2006-12-16 13:17 编辑 ]
发表于 2006-12-16 10: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Burgud unheer sain hij baina.
Sodmongol internet suur muniin ajilgaa hij baiga bol uu?
burgud metiin hubi hunii suljee d urgelj demjilgee ugch baimar yum.

mini hubi oos Buh-Erdeni iin ui ajilgiig unen setgeleesee hundutgen bishirj baina.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10: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没看吧?估计一场官司在所难免……唉……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10: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6-12-16 10: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hariu bichsend bayarlla.
unher saihan yarilchaan bolj baina.
uneer Zargu bolmor ugei yum.
zohiyolchtoi n uuljaj yarilchalga abch, mongolgert niitlevel zuger yumsan.
发表于 2006-12-16 10: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全看了,这是在干什么?那篇作品是我最喜欢的蒙文长篇之一,因此,也对作者产生了敬佩。但这件事情让我对他产生了太大的失望,因为希望值太高,所以伤心也是很深的......关注中!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11: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热心网友和作家用电话谈过,作家的态度很坚决,就说找我的律师。说已经造成损失了。一本书68.00元,一共有一万多人点击。听说都公证了这个数据。天知道,谁还能够在网络上读长篇小说。
发表于 2006-12-16 12: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人关心的可能是自己的利益
而不是关心文化传播什么的
估计那位同志的书以后就不好卖了~~
哈~~~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12: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burgud.com/jingguo.asp

请点击看看详细情况.

[ 本帖最后由 esen 于 2006-12-16 12:36 编辑 ]
发表于 2006-12-16 13: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哪里?找不到呀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13: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第十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六)项、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提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
  (二)指明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名称);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支付报酬;
  (四)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著作权人的作品,并防止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著作权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13: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朵莱娅 于 2006-12-16 13:02 发表
在哪里?找不到呀

点击一下连接就可以了啊.
发表于 2006-12-16 13: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发表于 2006-12-16 14: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击,说是“希望大家不要为这件事情说三道四”
发表于 2006-12-16 16: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关闭链接了,表示关注中......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16: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已经被删除了,看来草原雄鹰还是寄希望于作家?关注中……
发表于 2006-12-16 17: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能看上,事情原委没弄清
  是不是没通过作者就把文章给网站上发表了?
发表于 2006-12-16 17: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hasbagan是不是觉得来一场官司炒作一下会更火啊?
taliin burgud 因为贴上他的小说产生经济利益了吗?
发表于 2006-12-16 17: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是说,如果没有通过作者的准许在网络上发表他的作品的话就会侵犯人家著作权,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雄鹰犯了错误,侵犯著作权是不是构成犯罪?这个就得法官说了算啊。如果构成了犯罪,那就按法律来说话,如果构不成,当事人也道歉了,也应该完事了。雄鹰按作家的要求删除那本作品就可以了嘛。

曾经在蒙古文化网站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最后蒙古文化网站拿出了血本赔了作者。结果网络上骂声连篇,很多人以前不知道那个作者,可是通过那次官司很多人都知道了。后来那位作者又出了一本书,但是大家对其评价很低。也许是书本身就不好,也许作者曾经的行为引起了大家的不满。

jasgiin hotgoer那本书是一个少见的好书,这个是大家公认的。可是近十年来都找不到这本书,只有在图书馆可以读到该书。我老觉得没有盈利目的的网络图书和普通的图书馆阅览室等没有多大区别。如果说这些网站没有盈利目的的前提下发表别人作品而受到谴责的话那些图书馆也不是一样吗?图书馆也是买了一本书,让很多人免费看到了那个书。很多很多的好书我们都会从图书馆里借来了看,这样也不是损害了作者很多经济权益了吗?也许将来图书也跟唱片一样,在图书馆里读者每读一次都会收费,然后给作者分红。但是毕竟还没有出台那样的保护政策嘛。所以我很不理解作者的意图。他说已经有1万多人点击了,那不等于一万多人都读了。再说如果有50万个人读这本小说的话,可能49万人都会在图书馆里读,或者跟朋友借了过来读。那些人又怎么办?

如果网站以营利目的发表作品,而且还盈利了,那样的话就另一码事儿了。不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22: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已经有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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