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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0 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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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共和国、民族自治州和民族自治区三个不同的层次的民族自治实体划分的根据是主体民族人口多少,地域大小和发展水平划分的,三者的自治权限不同。共和国被冠以“国家”的称谓,它有制定共和国宪法的权利,共和国的法律地位由俄联邦宪法和共和国宪法共同确定,共和国公民除使用俄联邦国籍外还兼有共和国国籍,除俄语被规定为俄罗斯联邦的国语外,各共和国还有权规定自己的国语。与之相比,俄联邦宪法未对其他类型的联邦主体作出类似的规定,只允许它们制定各自的章程和法规。鞑靼、布里亚特等民族共和国还与俄罗斯联邦签订关于划分俄联邦与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管辖对象和互派全权代表的条约,为它们提供更多的特殊权利。民族自治区是设立在边疆区或州之内,它与所在的边疆区或州的关系由俄联邦法律和民族自治区国家权力机关与相应的边疆区或州国家权力机关签订条约和协议来调节,也就是说民族自治区既受俄联邦中央管辖,也受所在的边疆区或州管辖,因此它不能与同为联邦主体的边疆区和州处于平等地位。况且,民族自治州的地位与民族共和国也处在不同层次上。民族自治州的自治权限位于州和共和国之间。1992-1993年,俄联邦将16个民族自治共和国升格为共和国,将过去5个民族自治州中的4个自治州也升格为共和国。<STRONG>现在普京为防止俄联邦分裂,开始操弄联邦主体合并,重点就是采用“全民”公决的形式,以俄罗斯人的州、边疆区去吞并民族自治区、自治州和共和国。</STRONG></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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