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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让领导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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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0 10: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P>1.方天录,    </P><P>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克拉玛依当时是个仅有20万人口的油城,新疆石油管理局的副局长相当于市长),在场的最  高长官,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命。尽管他只被火星烧焦了几绺白发,仍然一头钻进小轿车直奔医院找医生“检查身体”;尽管途中顺路经过消防队大门口,它也不下车报案。以玩忽职守罪仅判处有期徒刑5年。
2.赵兰秀,</P><P>克拉玛依市副市长,在火灾发生时仅是叫―个人走出去报警,也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命。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以上二人是此次演出活动的主要领导人)
3.唐舰,</P><P>原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同样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法院判决书语),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4.况丽,</P><P>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党委副书记。同样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只顾自己逃生”。她凭借著对友谊馆地形的熟悉钻进了厕所,又凭著成年人的力气,把原本可塞三十人以上的厕所反锁顶上,任凭孩子们哭喊也绝不开门;事后在厕所门外地上发现一百多具学生尸体。她还骄傲地告诉记者,“自己的逃生知识有多丰富”。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5.朱明龙,</P><P>市教委普教科科长。同样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生”。判处有期徒刑4年。
赵征,市教委普教科副科长。仅组织舞台北侧的部分学生演员撤离,“忽略了”舞台南侧的学生演员,也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分。
(以上四人是此次演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
另外,还有十多名市局领导,没人出面指挥学生逃生,没人向被大火包围的孩子们伸出援手。
6.阿不来提?卡德尔,</P><P>友谊馆副主任。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原友谊馆主任兼指导员蔡兆锋,虽发生火灾时出差在外,但平时对友谊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加整改(舞台纱幕离光柱灯仅23厘米,早被消防部门通知整改,却明知不改),对火灾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判处5年徒刑。
7.友谊馆的服务人员陈惠君、努斯拉提?玉素甫江两人,</P><P>未在场内巡回检查,火灾发生后不履行应尽的职责,未打开安全门,反而逃出馆外;陈惠君判处6年徒刑。努斯拉提?玉素甫江刑罚不详。</P>
 楼主| 发表于 2005-7-20 10: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转自央视论坛 http://bbs.cctv.com.cn/forumthread.jsp?id=6364675</P>
<P>十年前那场大火至今回响着一句话:“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派来的“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验收团”的25位官员,组织全市能歌善舞的中小学生796人在友谊馆剧场举办“专场文艺演出”。 因舞台纱幕太靠近光柱灯被烤燃而引起火灾。当燃烧的火团不断地从舞台上空掉下时,克拉玛依市教育局的官员出来叫学生们:“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学生们很听话,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不动;等上级政府与教育局所有在场的26个官员都从第―排撤退到最后一排的出口处“先走”了之后,教师才开始组织学生撤离,但此时电灯已全灭,大火已蔓延到剧场四周,唯一的逃生之路已被熊熊火焰堵住!(当时剧场只开放一个安全门,其余安全门均锁着)于是,学生们撤离火灾现场的最佳时机最关键时刻已被错过了!

796名学生全部陷入火海,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死者中有288人是天真美丽可爱的中小学生。

在场的有40多名教师,有36位遇难,绝大部分为掩护学生而殉职。
在场的克拉玛依市副处级以上官员有20几个,当时他们的位置离火源最近,离逃生门最远,竟“奇迹般”地无―人伤亡,而且走出剧场门口时还个个衣冠楚楚!

当时的报道均承认:有克拉玛依市教委的官员在火灾现场命令“学生不要动!让领导先走!”也有报道文章指出:本来可以避免这么多的学生伤亡,只因“让领导先走”而耽误了!所以“让领导先走”大大扩大了学生的伤亡人数!

事实很清楚,是克拉玛依市教委的主持官员葬送了学生逃生的时间与机会!造成了本来可以避免或减少的学生大批死亡的惨剧!作为大人,明知火灾的危险,却把孩子留置于死地而不顾,无异于故意杀害孩子!

这么大的罪恶,竟被新疆的高级检察院、法院视而不见,至今没有追究其法律责任!更令人愤慨的是,至今十年了,没有听到当事人对此说过―句哪怕是后悔内疚的忤悔话!全国人民多年来―直在追问:究竟是谁在大火之前宣布:“学生不要动!让领导先走!”?人民有权力查清这个罪魁祸首!并把无耻两字永远刻在它的脸上!法院始终没有审理此项内容,连媒体的报道也故意将名字隐匿不报,不过众多报道众口―词地说是“市教委的―个领导”!

查法院判决书和当时媒体报道,在火灾现场的市教委领导有如下2人:
唐舰,原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
况丽,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党委副书记。
其余的均是科长或以下的小官,称不上“市教委领导”,也无权主持大会?
所以,宣布“学生不要动,让领导先走”罪恶命令的人,不是唐舰,就是况丽?或两者均是!

考虑到唐舰更符合“市教委领导”的身份,所以唐舰应是下达“学生不要动,让领导先走”罪恶命令的最大嫌疑人!

方天录,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在场的最高长官,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命。尽管他只被火星烧焦了几绺白发,仍然一头钻进小轿车直奔医院找医生“检查身体”;尽管途中顺路经过消防队大门口,它也不下车报案。


赵兰秀,克拉玛依市副市长,在火灾发生时仅是叫―个人走出去报警,也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命。(以上二人是此次演出活动的主要领导人)

唐舰,原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同样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

况丽,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党委副书记。同样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只顾自己逃生”。她凭借著对友谊馆地形的熟悉钻进了厕所,又凭著成年人的力气,把原本可塞三十人以上的厕所反锁顶上,任凭孩子们哭喊也绝不开门;事后在厕所门外地上发现一百多具学生尸体。她还骄傲地告诉记者,“自己的逃生知识有多丰富”。


克拉玛依市当局,当时在全国媒体上宣布:将在火灾现场友谊馆建立火灾纪念馆,以纪念那些死去的孩子,并警示后人。可是,至今过去了十年时间,什么纪念馆一个影子也不见!仅把己烧毁的友谊馆全拆了,空地成了空荡荡的―片“人民广场”,只剩下那些孩子的冤魂日夜在广场上徘徊。


应该在克拉玛依大火灾难现场建立纪念碑,刻上浮雕,画面是一群脑满肥肠的官员践踏着稚气未脱的儿童在“先走”。碑上篆刻上血红色的一句话:“让领导先走!”


在此次火灾中,唯一让人怀念与尊敬的是那些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掩护孩子的教师。据报道:克市第八小学三年二班的老师孟翠芬是一位己经办了退休又返聘的白发苍苍的老人,“人们在扑灭大火后发现她时,孟老师的头和背已被烧焦。但是,她的两只臂肘下一边护着一名学生,其中一名学生的心脏还在微弱跳动,他还活着!”

“第八小学校长张莉和市一中副校长倪振性,都是几次把学生推出火海,自己最后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然而他们的遗体都是张开双臂,还像母鸡护着小鸡一样,在墙边围护着几位死去的学生。”

“市第七中学的周健老师,在大火袭来时,正用力撑着往下落的卷帘门。”他只要向前跨一步,就可以脱离火海,可是他―直坚持着站在原地用肩膀撑起铁门,“活着的学生看见他最后三次用一只手往外推出三位学生,最后倒了下去”

第一小学的大队辅导员李平老师,“戴着眼镜,瘦弱的身影好几次冲进火场救出十几名学生,直到再也无法靠近猛烈的火焰时,这位老师才一下子身体一软靠到墙上,她大喊了一声:‘我的孩子还没出来!’接着就昏倒在地。”

人们后来发现许多老师的遗体,不是张开双手拉学生,就是扑在学生的身上-----老师们在危难时刻,分明是在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在最后掩护孩子!

这次火灾中有40多位老师在场,就有36位遇难殉职!这些教师不愧是在烈火中永生的英雄!


过了十年,很多人感叹,现在的老师大不如以前了!假如再次发生火灾,还会有那么多老师在火线上殉职吗?所以人们更加怀念旧时的过去的老师!全国人民永远怀念在克拉玛依大火中永生的师恩!

90年前的「泰坦尼克号」沉船之难,由于船上人多而救生艇不足,许多资产阶级富翁和贵族人士不是利用各种优势“先走”,而是纷纷主动让出逃生机会,坚持让妇女儿童先上救生艇,一位富翁为此留下遗言:“我决不会让一个妇女儿童先我而死,我要死得象一个男子汉!”

“先走分子” 们,你们活得坦然吗?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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