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80|回复: 1

公民的土地财产权和草原保护(以北方草原为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31 11: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民的土地财产权和草原保护(以北方草原为例)
http://www.cy.ngo.cn/go1_ecology_a_news_20100630.htm
 

曾经草原 点评:

前三十年无法无天,土地都被收走;后三十年有了土地法,却不普法、实施集体土地登记、权力生效。 无财产权力只好被施舍,可是“草原生态补贴”给了承组的“房客”,却不给“房主”,“房主”甚至被 围封转移。

1982年,《宪法》规定中国土地分为国有和村民集体所有。
2007年,《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2010年, 内蒙古的集体土地90%以上没有依照法律进行统一的登记,因为中国“不动产登记还没有统一办法(见<物权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原因是:“中央政府机构中的部门利益膨胀(中国新闻网 http://news.sina.com.cn/c/2006-10-11/083711206533.shtml)”、各立规章和登记主管,造成公民土地财产权登记滞后或无效,助长了行政腐败、危害了公信力。 土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司法如何介入?难于保护财产所有人权利,违法和腐败案件越来越多的根源在此,内蒙古东乌旗违法占地、侵权、草原退化、湿地消亡的根源在此。 http://www.cy.ngo.cn/go1_ecology_a_news2_case.htm

看来北方草原保护,先要有“草原定义-Steppe”扫盲, 同时公民财产权的不忽悠,还需要 名词定义、解释、普法教育和“统一的土地登记部门、登记簿和登记程序”。
                                                                     — 2011年3月30日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08: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 (rule of law),是指一个法律信念,在某一社会中,法律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




    所谓凌驾一切,指的是不单止任何人都必需遵守、甚至是管理机构的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亦需要,而法律本身亦被赋与一个非常崇高的地位,不能被轻慢。


政府(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而这些法律本身是经过某一特定程序产生的。即,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凌驾法律。


名词辨析:法制与法治

    法制是指当权者按照法律治理国家,但这些法律不一定是由普通公民组成的立法部门制订的。法治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只是执行该等法律,并且受该等法律拘束。

    因此法治和法制最大的区别,并不在于法律是否拘束人民,而是在于行政、立法、司法这些政府权力是否也和人民一样,受到法律的拘束和控制。

    法治的内涵,与其说是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毋宁更侧重于法律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和拘束,否则法治即与法制难以区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蒙古论坛

GMT+8, 2026-7-15 06:03 , Processed in 0.010683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