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益慈善”案例可以让塔林汗的志愿者们认真讨论,并清醒起来。
不断有人进入草原,很多还带着“善款”为牧民为草原“做好事”,包括上面的钱和民间的钱。 但是作为一种倡导,就要慎重论证-是否是对草原终极保护,至少也要和苏木、嘎查长(法人代表)签协议。
这些人有在牧区搞“围封转移”的;有“为了牧民教育事业”,把牧业旗所有苏木小学都撤销,让百公里外牧民小孩集中到旗里的;有鼓吹牧民是破坏草原的主要因素,让他们去种草、养鸡的;有到草原截断径流河水发展经济的;也有呼吁国家或自己带钱到草原大规模打深井的。。。
谁是草原的主人? 草原主人--嘎查牧民开会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使用上述“公益善款”了吗? 这些“善事”是否和嘎查签了合同? 该苏木一位负责人是我的朋友,他竟然不知此事。类似“善事”不经过嘎查讨论,仅和私人协商就能动土吗。。。?
本论坛的志愿者可以好好想想了,你们将来有了善款,怎么去草原上使用,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