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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alnutag_2

[提议]请高手们在论坛里开坛讲讲蒙元历史吧!既然百家讲坛里没人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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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0 21: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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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0 21: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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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1 01: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历代掌管马的官职及一些制度

太仆寺

中国古代掌管官府牧队的官署。秦、汉九卿中有太仆,为掌车马之官,后逐渐专管官府畜牧之事。除金以外,历代沿置。北齐定制,以“寺”为官署名,寺卿为官名,隋、唐均沿其制。宋马政原属群牧司,元末改制,依前代成例,归属太仆寺。南宋并太仆寺于兵部。元马政机构极多极重,太仆寺仅辖其中一部分,另有尚乘寺,则分马与马具为二。明代掌牧马之政令,属兵部,并有太仆寺、苑马寺分管各地之牧政,至于皇室所用之马,则属御马监,以内官主之,其太仆寺及兵部不得过问。清代王室用马有内务府之上驷院掌管,故明文规定太仆寺专掌两翼牧马场之政令,遇皇帝出行,则以卿、少卿一人随行。每年夏季,太仆寺派员赴牧场稽数注册。其属有左、右二司,设员外郎、主事。

监牧

中国唐朝的养马制度。《新唐书?兵志》云:“秦、汉以来,唐马最盛,天于又锐志武事,遂弱西北蕾。”

唐一直很重视马政,监牧之制为唐养马制度之始。“监牧,所以蕃马也。”(《新唐书?兵志》)唐初,得到突厥马2 000匹,隋马 3 000匹,即将这些马集中到陇右,设监牧进行管理。牧监分上中下三等。凡马5 000匹以上为上监,3 000匹以上为中监,3 000匹以下为下监。牧马120匹为1群。每群设长1人,15群为一尉,由牧尉管理。牧监设监1人,副监、丞各1~2人,另有主簿、直司、团官、牧尉、排马、牧长等官吏。牧尉每年考核一次,有功的可以晋升。陇右牧马地初始时,仅上述5 000匹马。由于朝廷重视,管理认真得法,自公元627~665凡40年,马繁殖到706 000匹。

凡马根据粗细良劣,分为左右监,细马在左监,粗马在右监,以数纪为名并造册。凡征战所需马匹,先调发强壮的,不足时再取其次。

安史之乱以后,唐马政受到严重破坏,主要牧区自陇右至河西地区经常被吐蕃、回鹘侵占,到肃宗时,西北只有数万匹马。政府只得靠买马补充战骑.

马市

中国古时封律政府用金帛或茶盐同少数民族交易马匹的场所,也称互市。

唐玄宗时期,许突厥每年在西曼降城 (今内蒙古杭锦后旗乌加河北岸)用马匹换金帛。宋神宗时用茶换马。据《宋会要》载,从庆历五年(1045)至绍兴三十年(1160)从川、秦、陕马市购马 116000余匹,共用绢 523 700匹,银4万两,茶5万驮,钱60万贯。明永乐初,甘肃设有同回族易马的互市,后又在辽东设三马市,用米、布、绢同满蒙等少数民族换马。万历三年 (1575)议准,“宣、大、山西三镇互市夷马,每年大约宣府18000匹为率,用货价银12万两;大同以10000匹为率,用银7万两,山西以6000 匹为事,用银4万两。”(《大明会典》)清康熙三十四年曾在归化一次购马2000匹。当时其马市在绥远。雍正年间在四川边境同少数民族用盐换马,乾隆三十一年在归化城设置税卡征收牲畜税。以后官设马市停止。

户马法

中国宋代为建设骑兵、解决养马问题而采取的办法。《宋史》兵志言:“熙宁以来,有保马、户马、其后又变为给地牧马。”王安石创“保马法”以改革马政。义勇保甲马,一是官府给马民养,二是官府给现钱买马。而官府的马和现钱都有限,于是庆历中,“诏河北民户以物力养马,以备官买。”这就是“户马法。”

据史籍记载,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陕西、河东路等,户养马共 11 662匹。时(元丰七年)西方用兵、颇调户马以经战骑,借者给还,死则偿值。” (《宋史》卷198)户马法是官府对农民的强行摊派,变相的赋役。

保马法

中国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的一项改革内容。目的是要用民养代替官养,解决宋军的马匹来源。“骑兵在整个中世纪一直是各国军队中的主要兵种”,(《马恩全集》卷 14),与宋对阵的辽、夏、金、元,都有强大的骑兵部队。而宋朝不仅骑兵少而且有限的骑兵中战马也严重不足。《宋史》中多处提到缺马情况。骑兵的落后,是宋军败北的重要原因。

熙宁六年(1073)颁布“保马法”,规定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义勇保甲昭养马者,每户一匹,富家可每户两匹,“以监牧现马给之,或官与其值使自市。”府县不超过3 000匹,五路不超过5 000匹。保甲马随时准备官府征用。养马者三等户以上十户为一保,四、五等户十户为一社。“官养一马,以价率之,为钱二十七干,募民牧养,可省杂费八万余。”(《宋史》卷198)此后保马法推行到其它各路。

自此陆续将河南北各牧监废除,租牧监地给农民,获取了一笔很大的收入。元丰三年(1080)“废监租钱遂至百十六万”(《宋史》卷198)但“保马法”并未解决马匹供应问题,元 初(1086)又“议兴废监、以复旧制”。于是各州马监,又相继恢复。

马监

宋朝负责饲养军马的机构和场所。宋太祖赵匡胤平定南方诸国时,依靠的主要是陆军和水军。挥师河东,灭北汉时,因为汉的主要救援者是辽骑兵,因此宋太祖开始购女真马,建设骑兵。

宋太宗赵匡义平定北汉,围攻幽州时,得马42000匹,遂于太平兴国五年(980)在汴京景阳门置左右天驷监。因天驷监马多,后在各州设监牧养。大中祥符元年(1008)内外坊,监诸军马凡20万余匹,饲马兵校 16 038人。共设马监14个。熙宁元年 (1068)“马监草地48 000余顷,今以5万马为率,1马占地50亩。”熙宁二年,河南北监牧司总收地55000顷,天下有马153 600匹。马监主要使用厢军,负责放牧和孳息繁衍,“春夏出牧,秋冬入厩,孳息有赏,耗亡有罚。” (《长编》卷104)朝廷对马监的管理有明文规定。孳生监要“多择善种,合牝牡为群”,“诸坊牧马万匹,岁当生驹四千”。嘉 八年 (1063)群牧司言:“孳生七监,每监岁定牝马二千牡马四百,岁约生驹四百,以为定数。”“诸军收驹及二岁,即送官。

“每年十二月,判官巡视监坊,”阅二岁驹点印,弟赏牧兵。”严格奖惩,“通判始到官”,“死数少,生驹多,即奏弟赏”,“岁终校马死数及分以上,并生驹不及四分,并罚俸,”“死一分以上勾当官罚一月俸,余等弟决杖”,“凡生驹一匹,兵校而下尝绢一匹”。(《宋史卷》198)尽管规定十分详细,各级官吏图谋私利,不尽职责,军人放牧的马监效益普遍低,繁衍数量少,质量差,耗费大。熙宁二年至五年(1069~ 1072)统计,“河南、北十二监”,平均“岁出马千六百四十匹,可给骑者二百六十四……,而两监牧吏卒杂费及所占地租为缗钱五十三万四千有奇,计所出马为钱三万六千四百余缗而已”产出只是投入的1/15。故朝野内外对官府养马议论纷纷,提出罢牧监,戒“以其地为屯田”,或“以田募民出租”,并将官养改为民养,即实行王安石的“保马法”。

从熙宁五年(1072)始,陆续废除河南北各牧监,将牧监地租给农民,获得了一笔很大的收入。元丰三年(1080)废监租钱遂至百十六万(《宋史》卷 198)但保马法也未解决马匹供应问题,元 初年(1086)又“议兴废监,以复旧制。”于是各州马监,又相继恢复。

估马

购买马匹的专称。宋咸平元年 (998)辽军准备大举南征,宋为准备战马迎敌,置估马司,专司买马事务
发表于 2007-6-11 01: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抽分羊马

中国元代对北方畜牧业地方的课征。元骑兵需用大量战马,来源主要有三条渠道;官府自养,抽分羊马,及和买马和拘刷马。元太宗五年规定:“其家有马、牛、羊及一百者,取牝马、牝牛、牝羊一头入官。牝马、牝牛、牝羊及十头,则亦取牝马,牝牛、牝羊一头入官。”(《经世大典?马政》)世祖时又规定:探马赤军马、牛、羊等一百口,抽分一口,与下户贫乏军人接济物力。因为课征太重,牧民承担不了,大德八年改为一百口内抽分一口,见群三十口内抽分一口,不及三十口者免。(《新元史兵志》卷100)施行抽分的地区有虎北口、南口、辽阳等15处。

官府每年派人到各地“开具何人头匹、各细花名数目,闻奏。” (《新元史?兵志》卷 100)派到各地、府、州、县的差官必须和本处管民正官一同依例抽分。抽到的马、牛、羊随即烙上印记,赶到好水草处牧故。抽分工作完毕,还须执管民官印署的保结公文,申覆本院。对抽分羊马,官府重视,规定详细,仍有人作弊“将百姓羊指作官羊,夹带映疵,不令抽分。”虽政府要对此种现象“从严究治”但仍禁止不住。

和买马

中国元代政府以银钞强行从牧民手中购买马匹。是元代马政一项重要经济内容。元蒙系游牧民族,善骑射,家家畜马,和买马是元政府在平时以银或钞买马以供军需的措施,如遇战事紧急用马量大,和买不及时,则用拘刷法,“和市、拘括以应仓卒之用”(《经世大典?马政》)。

和买马始于中统元年(1260)课银一锭,买马5匹。至元二十六年(1289)“马价以中统钞为则,骟马每匹上等五锭、中等四惋、下等三锭。”

和买马在买马的同时付给卖主马钱,拘刷马则是“有给钞之名,虚费不得用”,(同上)基本是强行索取,而不支付马钱。

此外,还有民族差别,“凡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悉入于官”(顾炎武《日知录》卷10)。据不完全估算终元一代,受和买马和拘刷马影响,使牧民丧失马匹70余万。

拘刷马

中国元代政府无偿强制征收马匹的称谓。亦称“刷马”、“括马”。是军马的来源之一。拘刷马制度是军事统治的显著特点,在成吉思汗时代就实施过。忽必烈汗以后,井用了“和买马”、“拘刷马”两种方法。但实际上几乎始终都使用了拘刷法,和买法仅走形式而已。

忽必烈汗时代多次拘刷马:至元十一年(1274)诸路之民马拘刷五万匹。至元二十三年中书右丞相安童上奏:“关于全国实施拘刷马事宜评议的结果,欲以如下方法,即回回斡儿脱、畏兀儿等色目人及达鲁花赤 (蒙语长官)、富豪等特权阶级之所有马,拘刷其三分之二,一般汉人之所有马则尽数拘刷,也里可温、答失蛮和僧,道之类所有的马,今后毫不特殊待遇,照例拘刷。”这一年拘刷马总数为102 000匹,至元二十四年,为了亲征在蒙古、满州边境煽动叛乱的诸王乃颜而急于准备的忽必烈汗,把在河南的僧、道之所有马1 500匹尽数拘刷。至元二十七年拘刷马匹9 100余匹。

至元三十年忽必烈汗下诏书:“叛主不悔过,反而向我挑战,全国各省应为补充军马尽力,拘刷十万匹马,马价后日再补偿,不问任何人的马,除了病马、废马、噪马、孕马烙印后,还回其所有者外,其他所有的马应尽数拘刷……”为防止百姓反抗,元朝官府也“以拘刷为防乱之计。”拘括、和市虽非常制,在有元一代也常使用,使元代军事用马得到了保障,而“为刷马之故,百姓养马者少”,影响了农牧业生产。

牧官

管理牧马、马政的官吏。西周已有“司马”管理马和士卒。秦汉时代主管马政的官是太仆。这种官职一直沿续到元、明、清。太仆掌管舆马,有两丞,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转、骑马、骏马四令丞;又龙弓、闲驹、橐泉,驹、承体五监长丞:又边郡六牧师苑令,各三丞,又有牧橐、昆蹄令丞。后汉太仆称太仆卿,属官有考工令,车府令、未央厩令。

唐有监牧之别,牧马20匹为一群。每群设长1人,15群为一尉,由牧尉管理。牧监设监官1人,副监、丞各1至2人,还有主簿、直司、团官、牧尉、排马、牧长等官吏。每年考核,有功者晋升。

蒙古帝国的建立依靠为数众多而又品种优良的蒙古马,对于马政成吉思汗极其重视。 1204年,成吉思汗认真整顿了他的军队(全部为骑兵)编制,正式任命3千户(千骑长)、百户(百骑长)、牌子头(十骑长)。任命牧马者为“哈赤”或“哈喇赤”即牧马官。井规定牧马者的这种千户、百户待遇为世袭制度。成吉思汗之孙忽必烈于1260年即汗位,1271年用元作为国号。至元二十四年设太仆寺,掌管去势的骗马事项。太仆寺的官制是卿二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照磨一员、管勾一员(从九品)。

清代官牧场分二种,一属太仆寺,一属内务府。牧场官员有总管、副总管、防御,翼领,骏骑校、护军校、协领、笔帖式等.

明代的西北马政

“国之大事,莫急于兵,兵之大要,莫先于马”①,马以其行动迅捷,善于驰聘,为古代政治家、军事家所青睐,被视之为“甲兵之本”。历朝对之极为重视,明朝也不例外。明代马政制度形成于洪武、永乐时期。洪武初,设太仆寺于滁洲。永乐时,都城北迁,又设太仆寺于京师。南太仆寺掌管两淮、江南马政;北太仆寺掌管顺天等府及山东、河南马政;在靠近边境的山西、陕西、辽东则各设行太仆寺、苑马寺。内地以民牧的方式养马民间,供京师军士骑操;在边地,则“官牧以给边方之用。”;又于四川、陕西设茶马司五,以茶易番马,补边马之不足。。明代马政从制度上看已臻缜密、完备。

驿传制度

提到驿传制度,就不能忽略其交通工具――驿马。林则徐还满怀豪情写过一篇诗作《驿马行》。驿马的地位历来仅次于军马。因古代陆上交通主要靠驿站,而无论驿骑或驿车都离不开马。汉、唐邮驿非常发达,唐代每30里置一驿站,每站备马8~75匹不等。居延汉简中,关于记录驿马的文书有驿马名籍、驿马阅具簿等。元代靠驿运联系各汗国,《马可波罗游记》称每驿站有马20~400匹,全国共有驿马30万匹。牛在某些朝代,也偶尔用于缺马的地区或无需急行的驿运。某些地区只能使用牛作为交通工具,某些地区只能使用骆驼作为交通工具,这都是个例。

管理驿马的机构:隋唐在陇右设牧监,除太仆寺统管全国牧政外,又设驾部主管驿马,汇集官私马牛杂畜的簿籍,以凭考课,马政组织至此大备。宋代除仍有太仆寺和驾部外,又设群牧使。政府还设茶马寺,以茶叶等向西部少数民族换取马匹。王安石创行官马民养的保马法,但不久废止,以后改行民牧制度。

辽、金、元马政组织基本仿效唐宋制度,以养马于塞外为主,并大肆搜刮民马。明初在全国南北各地推行马政,在陕甘和辽东设养马场,在农区厉行官督民牧,由太仆寺、苑马寺及行太仆寺分掌其事,统于兵部。后因草场日减、官吏乱职而未见成效。

清代全盛期抑制内地民间养马,养马业日益衰落,只在察哈尔等地设若干马厂,政府设太仆寺、上驷院,分管口外马厂。清末军制改革,把持续2000余年的马政机构合并成军牧司,但上驷院仍保留到清代覆亡。民国成立后,先在陆军部设立军马司。1936年南京政府军政部军牧科扩编成马政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养马业由政府农业部门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也一度成立马政局,设机构分别主持军民马区的繁殖改良工作。
发表于 2007-6-11 02: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古代的农牧关系

http://www.cndsw.cn/Article/Show ... cleID=45&Page=3

然而主要是向辽东和西方少数民族区购买,内地已没有大量马匹可市了,传统农区民间养马业衰落的迹象已很明显。由于清政府实行禁养政策,民间养马的就更加了了无几了。

唐宋以来,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耕牛进一步受到了重视,政府继续实行保护耕牛的政策,一些农书也专门讨论了养牛问题。但耕牛的缺乏也屡见记载。唐敬宗宝历元年下诏说:“农功所切,实在耕牛,疲氓多乏,须议给赐。”宋代曾推广踏犁,实际上是依靠人力操作的古代耒耜的遗制,其明显珠意图是为了缓和耕牛不足所造成的紧张局面,明宋应星在谈到稻田耕作时说:“凡牛力穷者,两人以杠悬耜,项背相望而起土。两人竟日,仅敌一牛之力。凡耕后牛穷,制成磨耙,两人肩手磨轧,则一日敌三牛之力也。”他还说:“吴郡力田者,以锄代耜,不借牛力”。(《天工开物?乃粒》)据《沈氏农书》等记载,嘉湖地区以铁搭代替牛犁垦地,称为 “刀耕”,在明清时代是相当普遍的。这虽有技术上的原因,主要还是由于耕牛的不足。在精耕细作农业发达地区出现这种现象突出反映了种植业与大牲畜饲养业之间发展的不协调。清代从全国范围看,农村耕牛的紧张并非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北方地区往往也只有富裕农民才有牛。近代耕牛缺乏的记载就更多了。[10] 应该指出,封建时代战乱、灾疫引起耕牛的大量减少、农村两极分化导致相当数量的缺牛户,这种现象在封建社会前期也是存在的。但当时毕竟出现过马牛“阡陌之间成群”的局面,这种现象封建社会后期的农村中是难以看到了。封建社会前期贫家亦有饲牛者,封建社会后期有牛者即往往被目为富室上户,两者的差别是存在的。当然每一个王朝的鼎盛期比它的初创期耕牛要多些,随着人户的增加和土田的垦辟,耕牛的绝对数量也会有所增长,但封建社会后期耕畜紧张的情况比较普遍,起码反映了耕畜的增长落后于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总之,中唐以后农牧比例失调的局面是在逐步形成了。那么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何在呢,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从我国封建生产方式的特点看。我国自春秋战国以来,封建地主制代替了封建领主制,人身依附于领主的农奴转变为人身相对自由的农民,这种农民经营的是独立的、以种植业为主、兼营家畜饲养业和其它副业的经济。其优点是土地可以私有,人身相对自由,经营比较自主,因而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农奴为高;缺点则是经常受到因土地可以买卖而不可避免地发展起来的土地兼并的威胁,生产条件、尤其是畜牧业生产的条件不稳定。在一定时期内,当小农生产条件获得基本保障时,曾经促进了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封建统治阶级中有头脑的人物往往注意保护和扶持小农经济的发展。在中唐以前还可以利用国家的力量,使个体农民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保持比较稳定的生产条件。例如在从北魏到隋唐实行的均田制下,农民不但能占有一些必要的耕地,有时甚至还有“牛田”或休闲田。唐代均田制并没有彻底实行,它也没有改变地主土地私有制的性质,但在均田制下农民的生产条件多少有点保障。中唐以后,均田制彻底破坏,封建地主制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土地兼并的趋势更加不可遏止,相当一部分农民部分地或全部地失去了土地,而川原荒泽也往往被豪强所霸占,农民本来就不稳定的畜牧业生产条件进一步受到了破坏。所以农民一般只能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喂养一些猪羊鸡鸭之类的家畜家禽,大家畜只有富裕农民才能少量喂养。南宋陈?在其所著《农书》中指出:“古者分田之制,必有莱牧之地,称田而等差,故牧养得宜,博硕肥妮,不疾?蠡也”;“后世无刍牧之地,动失其宜”。这种看法着眼于我国土地制度的特点,是接触到了问题的实质的。宋应星分析贫苦农民不用牛力的原因是:“会计牛值,水草之资,盗窃死病之变,不若牛力亦便。假如有牛者供办十亩,无牛用锄,而勤者半之。即已无牛,则秋获之后,田中无复刍牧之患,而菽、麦、麻、蔬诸种,纷然可种,以再获尝半荒之亩,似亦相当也。”(《天工开物?乃粒》)从宋应星为贫农设计的用增加复种指数来弥补牛力不足造成的损失的方案中可以看出,放牧条件没有保障、水草之资费是贫农养不起耕牛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地主阶级方面,虽然土地趋于集中,伴随而来的却是经营的更加分散,加上原有可供大规模放牧的地区逐步被垦辟分割,地主经营畜牧业的规模也趋于缩小。

土地兼并及其后果对国营畜牧业的衰落关系至大。北宋当过群牧使的欧阳修说:“唐之牧地西起陇右、金城、平凉、天水暨河曲之野,内则岐、豳、涿、宁,东接银、夏,又东至楼烦;今则没入藩界,沦于侵佃,不可复得。”(《宋史?兵志》)所谓“没入藩界”是指吐蕃的侵占。所谓“沦于侵佃”无非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地主的兼并,唐末曾把部分传统的牧场地分赐给吏民和寺观,就是这种兼并的合法形式;一种是贫苦农民的佃垦,中唐以后由于土地兼并的发展造成了一个贫困破产、急竺安置的贫民阶层,对原来的牧场合法的或非法的佃垦就是他们的重要出路之一。这样一来,原来西北边郡的半农半牧区就逐步转变为农业区,我国古代农牧比例关系因而发生了大幅度的变化;因为这一半农半牧区的存在正是中唐以前畜牧业发达的重要基础和标志。由于老牧场的丧失,宋朝又在传统农区的范围内开辟新的牧场,宋初京外各州的十四牧监,大多数在河南、河北两省,个别在陕西和山东,这些牧监,有的是以原有的荒野牧地为基础扩展的,有的则是标占农田而来的。它们面临着两个尖锐的矛盾。第一是土地兼并浪潮的冲击,即《宋史?兵志》所称:“岁久,官失其籍,界堠不明,废置不常,而沦于侵冒者多矣。”宋代的国营牧场往往出现大量“隐地”,也有不少管理牧地的官员请求“以其牧地赋民”。应募佃垦者自然有急待安置的下户,而相当一部分则是打着这个幌子行兼并之实的地主,尤其那些有力交通官府、敢于“侵冒”国家牧地的,非地主而莫属。这种情况与政府的利益和另一部分地主的利益是有冲突的,故多次有人要求“清核”牧地。第二是农牧争地的矛盾。例如包拯就曾指出:“广平监于邢、?、赵三州共占民田约一万五千余顷,并是漳河左右良田,……缘河北西路,惟漳河南北最是良田,牧马地已占三分之一。”(《孝肃包公奏议》卷7)这种用排挤农业来发展畜牧业的办法显然是行不通的,受到当地农民理所当然的反对。宋代关于牧监存废问题争论不休,反映了统治阶级在上述矛盾重重的情况下举棋不定的彷徨状态,而国营牧业的衰落,实为势所必然。明代马政的衰败,亦与土地兼并的发展有关。《明史?兵志》说:“按明世马政,法久弊丛,其始盛终衰之故,大率由草场兴废。”金元曾在长江南北把部分农田占为牧地,明朝把它接受下来,除分赐勋戚外,大部分作官牧地,称之为草场。这种草场很快就成为权势豪右们觊觎的对象了。大抵宣德以后,即已产生“庄田(指豪势们侵占的土地)日增,草场日削,军民皆困于孳养”的局面。如孝宗弘治年间,“香河诸县地占于势家,霸州等处俱有仁寿皇庄”,皇帝同意进行清核也毫无结果。又成化年间吏部侍郎叶盛上奏:“向时岁课一驹,而民不扰者,以刍牧地广,民得为生也。自豪右庄田渐多,养马渐不足。洪熙初,改两年一驹,成化初改三年一驹;马愈削,民愈贫。然马卒不可少,乃复两年一驹之制,民愈不堪”。(均见《明史? 兵志》)上述记载,相当清楚地反映出明代官私畜牧业衰落的原因,在封建社会后期,这是带有一定普遍性的。
发表于 2007-6-11 02: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 从历代统治者的政策看

历代统治者有关畜牧业的政策,有的起了积极推进的作用,有的起了消极妨碍的作用。在后一类政策中,辽金元的括马是比较突出的。括马在宋代及其以前也有,不过是偶尔为之,应付战争的临时需要,辽、金、元的括马则是频而且苛。例如金朝于1159年(正隆四年)一次征调了北方各地民马560,000匹后,又多次进行征括,连羸病母马和民骡都不放过。收溃军亡失马的也要上交,否则要杀头或处绞刑。元朝括马更为频繁。1298年(大德二年),丞相完泽等奏道:“世祖时刷马五次,后一次括马十万(按,无论次数和数量都大大缩小),……为刷马之故,百姓养马者少,今乞不定数目,除牝孕带驹外,三岁以上的皆刷之。”明知民间养马减少,还要实行征括,这次又括走了十一万。直到元朝覆亡前夕还在括马。这些征括有时是直接为了军事的需要但更多的时候是包括了防止汉族人民反抗的意图在内。这些征括的对象往往只是汉人,蒙古人是不包括在内的。

蒙古大帝国建立后,蒙古草原地区的游牧经济在中原农业经济的影响下发生了某些变化,帝国故都和林在世宗、成宗时都有汉军屯戍,从大都到和林,人口密度增加,畜牧业、农业均有发展,游牧区向定民区过渡之中。这本来是一种积极的变化,但明王朝建立后,为了对付蒙古人,在北方边防据点附近采取清野政策,这里原有民户或北撤或南徙,形成“万里萧条”的局面,结果使蒙古退回原来的游牧生活。[11]

上文已经说过,我国农区牧区的分立是与民族关系纠结在一起的,这种格局有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一面,也有引起矛盾和冲突的一面。上述不利于畜牧业发展的政策,可视为后一方面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清朝的建立结束了蒙、汉、满三族之间长期的兵争,这应该是有利于传统农区和传统牧区农牧业的协调发展的,但清朝统治者为了削弱汉族人民的反抗力量,采取禁止内地人民养马和防止蒙古草原马匹流入中原民间的政策,对内地的民间养马业无疑是十分严重的打击。

第三, 从人口增长和农牧争地矛盾发展看

我国由于古代土地兼并的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某些地区相对的“地狭人众”的状况早已出现。在土地兼并的浪潮中丧失土地的贫苦农民势必要向荒山荒岛或原来的牧地寻求出路,这种情况中唐以来就越来越严重。不过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它大体被局限在传统农业民族统治区内,进入游牧民族统治区的也有(尤其是辽金元时代),但由于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对立和斗争,流入量是有限的。清朝建立后,合草原与内地为一家,内地缺少耕地的农民自然要向传统的游牧民族统治区发展。清朝初年向关外和口外流移的人口之多已超出清朝统治者的意料,而这种趋势又因为人口的激增而更加不可遏止。据清朝的有关记载,清初顺治八年人丁数为一千万左右,乾隆初年总人口突破一亿大关,乾隆末年跃增至三亿,至鸦片战争前夕,全国人口已达四亿了。这些记载虽不十分精确,但确实反映了人口急剧增长的趋势。在土地兼并严重的情况下,“地不敷种”的矛盾更加发展。内地能开垦的土地基本上开垦净尽(包括原来一些牧地和饲料地),到口外关外寻找出路的人群就象决溢的洪水,无论清政府如何三令五申的禁止也抑制不住。这就迅速地改变着传统草原牧区的面貌。本来,在游牧地区增加一些农业经济的因素是必要的,但这种移垦完全是在自发的条件下进行的,其结果是农耕区的扩大和牧区的缩小,牧业在整个农业中的比重进一步下降。

丧失土地的农民除向长城以外流动外,一部分流到沿海荒滩岛屿和西南边疆山区,也有相当大的数量涌向本省或邻省山区,被称为“棚民”。自唐宋以来所谓“畲田”就屡见记载,它主要是贫苦农民被迫采取落后的刀耕法上山烧荒,清代的“棚民”就是它的继续,而且数量更多,史不绝书。山林的破坏和水土流失也达到了空前严重的程度。例如清人梅曾亮的《书棚民事》就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内地畜牧业生产的条件由此进一步恶化。

这样,由于人口的激增,使引起唐宋以来农牧关系变化的各种矛盾一齐激化起来,农牧比例畸重畸轻的局面到清朝中叶以后就基本上形成了。


注释

[1] 参阅拙著:《试论中国古代农业史的分期和特点》。
[2] 转引自谢成侠:《中国养马史》84-85页,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
[3] 《北魏书?食货志》称:“世祖国统一之平统万、决秦陇,以河西水草盛,乃以为牧地,畜产滋息,马至二百余万匹,橐驼将半之,牛羊则无数。高祖即位之后,复以河阳为牧场,恒置戎马十万,以拟京师军警之备,每岁自河西徒牧于并州,以渐南转,欲其飞水草而无损伤也。”河西马畜应包括当地民间畜牧业,但官畜亦占相当比重。
[4] 《孔子家语?相鲁篇》:“初,鲁之贩羊沈犹氏,常朝饮其羊,以诈市人。”《荀子?儒效》:“仲尼之将为司寇,沈犹氏不敢朝饮其羊,……鲁之粥中马者不豫贾,必蚤正以待之者也。”
[5] 《旧唐书?杜伏威传》载:“(辅公祜姑家以牧羊为业,公祜数攘羊以馈之(指杜伏威)。”公祜齐州临济人,其姑家亦当在此。
[6] 如《后汉书?儒林列传》:“孙期,……家贫,事母至孝,牧豕大泽中,以奉养焉。”《后汉书?吴延中赵列传》:“吴*……及年二十,丧父,居无担石,而不受赡遗常牧豕于长垣泽中。”(长垣,秦置县,在今河南省东北部、黄河西北岸)
[7] 《古今图书集成》113卷羊部引《符子》谈到魏文侯时有牧羊近百的富者,也有只有一羊的贫者。这和《墨子?天志》说的“四海之内,粒食人民,莫不刍牛羊、彘犬彘”的说法相合。
[8] 载《东岳论丛》1980年第4期。
[9] 余华青、张廷皓:《秦汉时代的畜牧业》,《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4期。
[10] 据民国二十五年《滦州志》卷7记载,全境共有牛一万八千余头。全州共有97,520户,男419,030口,耕地三万八十六顷三十四亩。这就是说,约为八口之家的农户,平均五户才有一头牛,每头牛平均负担一?七顷耕地。可见当时耕牛严重不足之一斑。此材料系方行同志所提供。
[11] 参阅陈守实《明初与蒙古的关系》,《复旦学报》1980年第1期。
发表于 2007-6-11 02: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养马史

中国畜牧业史中,以养马的历史最为丰富。早在原始社会晚期已开始养马。由于马在战争、交通、仪礼及耕垦曳引等方面的重大作用,很早就被称为“六畜”之首。历代政府因战备需要,多大量养马,并设官管理。民间也养马以供耕驾。至汉、唐时期,养马业臻于极盛。北方和西北的游牧民族尤以养马发达、牧草肥美、精于骑术着称。中唐以后,土地兼并剧烈、人口大量增加、牧地相对缩小,加以统治者实行禁养等原因,致使官民养马均趋于衰落,清代以后尤为明显。传统牧场也因过牧、滥垦及沙化而大为缩减,草原养马业已无复往日的繁荣。

中国马种的起源和演进 蒲氏野马曾被认为(Equu-sprzewalskii)中国北方马种的祖先。经过 30多年来的考古发掘和调查研究,证明中国家马的祖先是野生马种E.caballus,其前一代为三门马(E.samenensis),它们都曾生存于中国北方广大地区。中国南方马种则起源于云南马(E.yunanensis),它们的化石分布在以四川、云南为中心的广大地区。

属龙山文化的山东历城城子崖、河南汤阴白营等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过马骨。甘肃永靖大何庄齐家早期文化遗址出土的马下臼齿,经碳素断代并校正,其年代约为公元前2000年左右,经鉴定与现代马无异。又据《周易•系辞下》载,黄帝、尧、舜时“服牛乘马,引重致远”,说明当时马已被驯化和用于使役。

中国古代马体一般比现代马种为高,历代曾出现过许多所谓“千里马”。春秋时卫国有六周尺(合今138厘米)以上母马3000匹。汉景帝时禁止高五尺九寸(合今135.7厘米)以上的壮年马出关,此高度正与秦始皇陵出土的陶马俑相等。宋代买马标准高合今 130.2~145.7厘米。明代以来,由于战争的耗损和养马业的衰落,除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尚保存部分善种外,中国马种呈现退化趋势。

古代养马地区的分布 中国古代主要养马区与近代基本一致,但传统农区因社会经济条件与生态环境的变化,近数百年来马匹显着减少。

西北产马区这一地区包括古代西域,草原丰美,各族人民历来以畜牧为生,盛产良马。2000多年来即为中国主要的良马资源地。陕西、甘肃地区养马也有悠久历史。公元前约900年,非子在□、渭之野为周孝王养马有功受封,成为秦国的始祖,秦马也因此有名。以后汉、唐时的大型国营养马场,即主要分布在这一地区。唐代安史之乱后,陇右陷于吐蕃,畜牧仍然发达。宋、明两代行茶马制度,每年从西北地区向内地输入马匹数以万计,其中也包括了唐马遗种。明代在陕、甘二省屯垦繁殖军马,又建养马场,直至河西走廊远处。清乾隆年间,设马场于西宁至嘉峪关外,伊犁、巴里坤两地马场规模尤大,还牧养由内蒙古和玉门运去的种马。

塞北产马区长城以北广大的草原是蒙古马种的古老产地。战国以后匈奴、突厥、蒙古等游牧民族在此相继兴起,拥有庞大马群。通过民族间的贸易、战争和迁移,这一地区的大量马匹自周、秦以来不断传入中原。如唐代在北边设马市,贡马有的甚至来自贝加尔湖一带。明、清宣化、大同等边塞重镇每年向塞外市马定额达 3.4万匹,并听任民间在边塞自由贩马。从辽、金、元到清代,察哈尔草原都是主要养马地。元代统治期间牧马地从西伯利亚东南部,经察哈尔至黄河下游,共划分为12个大牧区。清代在察哈尔全境组织蒙族发展养马,全国军马大多取给于此。

西南产马区西南包括西藏地区养马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汉代巴蜀商贾已在这里进行马匹和其它畜产贸易。东汉曾在四川、云南设置马苑。到宋代,西南马匹资源更受到重视。北宋到明末的茶马贸易,蜀马和以大理马为代表的滇、黔马是主要对象。西南马适于山区生态环境,不乏名贵良马,但作军用多不及北方马。据《桂海虞衡志•兽志》记载,南方所产“果下马”,高不逾三尺,以广东德庆所产最佳。

关东产马区东北地区也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产马地。春秋、战国时的东胡及继起的鲜卑、乌桓,都是骑猎部族。鲜卑东面嫩江、松花江流域的扶余人以营农为主,也产名马。契丹、女真族先后建立辽、金后,曾设有宏大的群牧组织。辽国养马达百余万匹,金世宗时仅7处群牧所养马达 47万匹。明永乐年间设马市于辽东等地,收购来自松花江至黑龙江一带的马,并设立辽东苑马寺主持养马。清代早期也在东北设立马场,但养马业显着衰退。后因大量移民关外垦殖,迫切需要畜力,养马业又有发展,东北三省成为近百年来全国马数最多的地区。

中原产马区中原自古车骑驰逐,养马颇盛。春秋、战国时期养马成风,后曾一度衰落。草原民族南迁,又使中原畜牧复盛。但因引入大量蒙古马种,使原有马种逐渐消失。山西雁门关为塞北马种入口地,唐代在河东(今山西)设有牧监,马产甚蕃。北宋牧监主要分布中原地区,全盛时多达14处。但有些牧监已和种植业发生矛盾,经营又欠善,以致有衰落趋势;但从辽、金、元各代在侵入这一地区后长期征掠马匹数量之多看来,民间养马仍很可观。北宋王安石的保马法,明代的官马民牧,主要都在这里推行。直到清代禁止民间养马,加之人口日繁、牧地不足,中原养马业才一蹶不振。

东南产马区中国素有“南船北马”之说,东南地区养马业不发达,但也并非绝对不宜养马。如春秋末期长江下游的吴国因战车需要,马匹一度发展很快。自唐至宋代,都曾在南方浙江、福建、江西、湖北等地建立养马场。明初在江淮之间和苏南地区兴办牧监达14处,在中国南方历史上是空前的。

马匹用途的变化养马最初是为了食肉。殷代曾用马作祭品。《穆天子传》记载周穆王西巡时,青海一带部落曾献“食马”。后因马在军事、驿运等方面的重要性,不再用作祭品和殉葬品,而且严禁宰马。据《周礼•夏官》记载,周时马的主要用途可分为供繁殖用的“种马”、供军用的“戎马”、供仪仗及祭典用的“齐马”、供驿运用的“道马”、供狩猎用的“田马”和仅可充杂役的“驽马”6类。按周代制度,仅周王可同时兼养6类;诸侯不许养前两类,大夫只许养后两类。这种约束到春秋时期即被冲破。

关于各种马匹用途的起源和演变,据《周易•系辞下》和唐《通典•礼》记载,黄帝、尧、舜时已发明马车。殷墟出土的马车构造已颇完备。殷、周时马车普遍用于车战、狩猎和载运。马耕的起源可追溯到先秦。汉《盐铁论•未通》说,汉代“农夫以马耕载”,同书《散不足》篇又说:“古者”马“行则服扼(轭),止则就犁”,当系事实。骑马始自何时,尚难确指。但把它广泛应用于生产和战争,无疑始自北方游牧民族。战国时中原各国为了对付北方骑马民族,纷纷改战车为骑兵, 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即其显例。驿马的地位历来仅次于军马。因古代陆上交通主要靠驿站,而无论驿骑或驿车都离不开马。春秋时已有驿,至汉、唐更发达。唐代每30里置驿站,每站备马8~75匹不等。元代靠驿运联系各□国,《马可波罗游记》称每驿站有马20~400匹,全国共有驿马30万匹。此外,马还被用于运动。在反映北方游牧民族生活的内蒙古狼山地区岩画中,已有马术表演的形象。在中原,马术始见于汉代宫廷娱乐,至唐代空前发达,出现了马背演技、舞马、赛马等项目。打马球起源于西藏,在唐代宫中盛行,迄明代发展成为一种军事体育运动。至于马乳饮用,则自古通行于草原民族,秦汉时传入中原。汉宫中设专官和匠工制成马乳酒,供皇室饮用,后传至民间。因其味甘,为古代医学家所推崇。

养马技术的发展中国传统养马技术内容丰富,远在西法传入前已长期应用于民间,成效卓著。除不少已失传者外,主要有:①相马术。春秋时伯乐、九方皋等相马名家辈出,并着有《相马经》。汉武帝时依大宛马铸“金马”为良马式立于长安。东汉马援着《铜马相法》,并铸立铜马模式于洛阳宫前。此后千年续有相马著作问世,如唐人撰写、明代改编的《相良马宝金歌》等。②阉割术。③饲养、繁殖与调教法。战国军事家吴起对先秦养马曾有总结性的阐述。北魏《齐民要术》指出养马要“食有三刍,饮有三时”,也为后世所师法。在马的繁殖方面,唐、宋时已采取直肠妊娠检查法,并有登记申报制度;明代又有发展。北方和西南少数民族对良马的控肥法和调教法很有特色。蒙族发明的套马杆以及西北地区的绳圈捕马法等,迄今仍在应用。④马种改良。汉武帝时从西域引入大宛马、乌孙马等,除供御用外,主要作种马,可视为中国马种改良的嚆矢。从汉末到隋、唐,续有西域良马输入,包括大宛马和波斯马,又有塞北草原部族的各色贡马,经过杂交,使唐马益壮。现在的河曲马和祁连山南北的地方品种就是唐马遗种。

马政沿革商代甲骨卜辞记有管理商王马匹的马小臣。历史上由政府管理全国官民马匹的组织制度,最初酝酿于周代。《周礼》中的校人、牧师、圉师、趣马、巫马等职司,分掌马的放牧、饲养、调教、乘御和保健等任务。除周王室与诸侯养马外,又向下级征发马匹以充军赋。春秋、战国之际已有“千乘之家”、“万乘之国”以车马代表财富的语汇。秦、汉时边郡设苑养马,并成立太仆寺,马政机关从此形成;太仆一职也由周代周王车驾的御从,变成为马政长官,位列九卿。北朝起太仆寺兼管骆驼、牛、羊等牧政。

隋唐在陇右设牧监,除太仆寺统管全国牧政外,又设驾部主管驿马,汇集官私马牛杂畜的簿籍,以凭考课,马政组织至此大备。

宋代除仍有太仆寺和驾部外,又设群牧使。政府还设茶马寺,以茶叶等向西部少数民族换取马匹。王安石创行官马民养的保马法,但不久废止,以后改行民牧制度。辽、金、元马政组织基本仿效唐宋制度,以养马于塞外为主,并大肆搜刮民马。明初在全国南北各地推行马政,在陕甘和辽东设养马场,在农区厉行官督民牧,由太仆寺、苑马寺及行太仆寺分掌其事,统于兵部。后因草场日减、官吏乱职而未见成效。清代全盛期抑制内地民间养马,养马业日益衰落,只在察哈尔等地设若干马场,政府设太仆寺、上驷院,分管口外马场。清末军制改革,把持续2000余年的马政机构合并成军牧司,但上驷院仍保留到清代覆亡。
发表于 2007-6-11 12: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宋朝军队是中国史上最臭的一个.
发表于 2007-6-11 13: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Chono Totem gej l hyatadiin buteeliig tsuriin gants zov, unen tuuh bolgon mongolchuudiigaa harian muulagch, Mongoliin nuuts tovchion unshaj uzsen bolov uu? Barag l oilgoh ch ugui yuu magad.

Mongoliin nuuts tovchion ch unshaj uzeegui hun, tal nutag, mongol soyoldoo hairtai gegch tsohom hudal, sonosson humuusiin elig hagarmui.
 楼主| 发表于 2007-6-12 10: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lnutag 于 2007-6-10 08:24 发表
有一个问题:

有元以前,蒙古帝国的官方语言为蒙古语,行署公文为蒙古文,落款一定是“大蒙古帝国”。

有元以来,蒙古帝国的官方语言仍为单一蒙古语呢,还是蒙汉双语并存?

如果是前者,用蒙文如何表达“元”?会用“元”的音译转写吗?还是用蒙语表达“元”的含义?还是用“大蒙古帝国”表达“元”?

如果是双语并存,行署公文时如何落款?汉文公文落“元”,蒙文公文落“大蒙古帝国”?


在汉人的所有北方邻居和征服者当中,蒙古人受定居文明的影响最小, 不管在中国还是在欧亚大陆的其他地方,他们与定居民族接触时都是如此。

在中国,他们几乎没有表现出契丹人那样的对精英文化的适应,更没有表现出女真人那样的全面汉化。这使得他们在某些方面是强大的,但也使他们更加依靠色目人的帮助来使自己与其汉人属民沟通,执行日常管理工作。在成吉思汗以后的将近一个世纪中,很少有蒙古官员学习说汉语,学习读写的就更少了,虽然在元朝末年学习的人数有所增加,但元末在中国做官的蒙古人和色目人仍有人不识汉字。元仁宗(1311―1320 年在位)以后的四个蒙古皇帝中有三个懂一些汉文,但并没有成为他们人民的榜样。对蒙古文化的自信和对草原生活价值观的深深依恋,导致他们远离汉文明的诱惑,而并非他们缺乏学习的能力。

色目人,也就是西亚人,他们的社会地位很高,在行政管理上受到充分任用;蒙古人信任他们,知道他们为了保住在中国的地位就要完全依赖他们的主人。取得财富的足够机会并没使色目人独立,他们的处境也是困难的。

一方面,为了使主人满意,他们必须完成分配的任务;另一方面,为了完成任务,他们必须学会怎样在中国社会中运转自如。他们是真正的中间人,总是需要与他们的上级和下级打交道,在二者的文化之间转换。他们中很多人都懂多种语言,可是在他们的蒙古主人和汉人属民中,懂几种语言的人却十分稀少。比如,户部的一位畏兀儿官员,在朝廷要使用蒙古语,在衙门或是社交场合与他的色目人同事交谈时,或许用波斯语或者阿尔泰语系的另一语言,他还会发现,如果他能读汉文公文,或至少能直接与他属下的书吏交谈, 那一定是最有用的。这后一种情形在13 世纪时还不普遍,但到14 世纪已经变得很正常了。

[ 本帖最后由 talnutag 于 2007-6-12 10:2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6-12 10: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元史?志第五十?刑法一》中写道:“诸内外百司五品以上进上表章,并以蒙古字书,毋敢不敬,仍以汉字书其副。”

“诸内外百司应出给付,有额设译史者,并以蒙古字书写。诸内外百司有兼设蒙古、回回译史者,每遇行移及勘合文字,标译关防,仍兼用之。”

可以看到,元朝的官方语言是蒙古语,但是已经对汉语不排斥了。
发表于 2007-6-13 01: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6-13 01: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爸爸?呵呵



[ 本帖最后由 ChaGan 于 2007-6-13 01:26 编辑 ]
发表于 2007-6-13 01: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格象日本人画的,各个时期都有.
 楼主| 发表于 2007-6-14 21: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lnutag 于 2007-6-10 08:24 发表
有一个问题:

有元以前,蒙古帝国的官方语言为蒙古语,行署公文为蒙古文,落款一定是“大蒙古帝国”。

有元以来,蒙古帝国的官方语言仍为单一蒙古语呢,还是蒙汉双语并存?

如果是前者,用蒙文如何表达“元”?会用“元”的音译转写吗?还是用蒙语表达“元”的含义?还是用“大蒙古帝国”表达“元”?

如果是双语并存,行署公文时如何落款?汉文公文落“元”,蒙文公文落“大蒙古帝国”?


查到了答案:

国号及大汗的尊号,分属两个不同的符号体系,语辞之间不存在对译关系:

汉语国号“大元”对应蒙语国号“大蒙古国”。
忽必烈汉语尊号“宪天术道仁文义武大光孝皇帝”对应蒙语尊号“薛禅合罕”(贤明的大汗之意)。
发表于 2007-6-15 00: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怎么把明朝军人的图片贴上来了:o
原帖由 ChaGan 于 2007-6-13 01:25 发表
图爸爸?呵呵


[ 本帖最后由 帖木儿 于 2007-6-15 00:45 编辑 ]
发表于 2007-6-15 20: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aGan 于 2007-6-13 01:25 发表
图爸爸?呵呵

这个是osprey系列军事图书上的,觉得画得太差太差了。
发表于 2007-6-15 20: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alnutag 于 2007-6-14 21:04 发表


查到了答案:

国号及大汗的尊号,分属两个不同的符号体系,语辞之间不存在对译关系:

汉语国号“大元”对应蒙语国号“大蒙古国”。
忽必烈汉语尊号“宪天术道仁文义武大光孝皇帝”对应蒙语尊号“薛禅合 ...
这和清朝是一样的,康熙对汉和南方民族来说是皇帝,对满蒙等北方民族来说是博格达汗。
发表于 2007-6-15 21: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talnutag说的很不错,连忽必烈都对汉语一知半解更别说其他的蒙元统治者了。
清朝的官方语言是满语,只不过到后来会说的人越来越少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6-18 12: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enanhujaa 于 2007-6-11 02:12 发表
中国养马史

中国畜牧业史中,以养马的历史最为丰富。早在原始社会晚期已开始养马。由于马在战争、交通、仪礼及耕垦曳引等方面的重大作用,很早就被称为“六畜”之首。历代政府因战备需要,多大量养马,并设官管理 ...



转一篇放马的文章:

http://my.nmgblog.com/user3/25958/archives/2006/161976.shtml

柳梢扬:蒙古马是如何放牧的 



  蒙古语里的儿马蛋子,是指没有阉割的公马,蒙语叫“阿泽勒”。被阉了的马叫“摩勒”(和汉语“毛驴”发音近似)。骒马叫“姑”。空怀未孕的骒马叫“索白姑”(和汉语“烧排骨”发音近似)。



  草原上的蒙古马一群大约两三百到八九百。再多就分群了。一般平均三、五百匹一群。



  内蒙古草原牧区经济政策的失败在生套内地农村政策。合作化高潮时,牧区也按农村那样三级所有。我们全旗分成了五个公社,分别名为一佐,二佐,直到五佐。公社下面辖大队,大队下面辖小队。而我们那里草原的面积极大。公社要开一次群众大会,各队得拉着蒙古包走两天才能到会场。由于地域辽阔,根本管理不过来。



  后来终于向现实让步,改成两级所有。公社下面辖大队。大队下面直接就是浩特游牧点了。实际我们大队一共只有三十来户,两百来口,就是内地农村一个小队的人口规模。全队草场长轴四十里,短轴三十里。所谓的「里」是“跑马里”,没有准数的,只比步行里更长,不会更短。有的地方我到离开都不曾去过。



  说起来,国内的少数民族政策一开始还算宽厚。蒙古族划阶级比汉族降一等。与农村地主相对应的牧主享受内地富农的待遇。白音(富牧)享受内地中农待遇。把三级所有改为二级所有时,重新分了一次队。原来我们队的白音牧主都带着虽然已经合作化,实际还是自己放牧的畜群到南边另一个公社去了。我们队的贫下中牧只剩下21匹骟马。除了四匹给大车,还剩17匹,连马倌都得骑骒马。等我们下到队里时,我们队的马群已经有五百匹了。到我离开时已经有两群千匹了。



  那时国家统购统销的指标有限,队里最愁的是有马卖不出去。一匹一等马卖560元,赶进关内,可卖到一两千一匹。



  一群马有两个马倌。一人是大马倌,一人是小马倌。这是事先说好的。大马倌有决定权。我一开始没意识到马倌的“倌”字和当官的“官”(蒙语叫“达勒嘎”)字不是一个字。于是问马倌∶你是马群(阿多)的“达勒嘎”吧?



  马倌摇头说∶“不是”。马倌是“阿多沁”(这“沁”字相当于英语里的'or'),“阿泽勒”(儿马)才是马群的“达勒嘎”。



  两个马倌野放五百匹马,怎么放?丢了怎么找?



  其实真正担任放马任务的不是马倌,而是儿马。



  儿马有性欲,故其有圈骒马的本能。一匹儿马的性能力大约能满足二三十匹骒马。它圈住这些骒马不许走散,再加上骒马带的驹子,还有习惯成自然跟随的骟马,大约组成五十匹上下的一个小儿马群。一个五六百匹的马群,就由大约十到十二个儿马群组成。我曾开玩笑说,最羡慕儿马子妻妾成群,还不用管饭,由着她们自己去啃草皮,真是幸福。



  儿马都是永不打鬃的,长发披肩到地,看起来甚是雄壮,一眼就能认出来。马倌每天的工作是凌晨出发寻找到自己的马群,收拢到井边或湖边、河边饮水。饮完后帮助来换马的人套马,就由着马群再自行散去吃草。马倌便回家喝茶睡午觉去了。



  下午太阳快落山的时候,马倌再去找到马群,轰去饮水。饮完后再帮换马的人抓完马,就再由着马群自行散开去吃草。



  马倌的本事第一在找马,第二才在套马。头天晚上散开的马群,第二天凌晨在哪儿,马倌心里得有数。半夜一听风声和风向,就得知道天亮去哪个方向找自己的马群。



  因为儿马子控制着各自的一小群,所以各个儿马群不会走散。马倌要紧的是把所有的儿马群都找到。而马群里的各个儿马吃草行进的速度不同。勤快的儿马子带着自己成群的妻妾走在最前头。然后依次是速度渐慢的其他儿马群。最懒的儿马带着自己的妻妾走在最后。一般的情况下,各儿马的先后秩序不会乱。所以马倌只要发现其中一个儿马群,就大概知道在这个儿马群前后各自还有几个儿马。发现走在最后的儿马,则全群都在前面。发现最前面的儿马,则不用再找了,直接往回赶着,就能收拢整个马群。



  游牧有苦无累,一遇到雨雪天,牲口跑的四处都是,就难找了。可是在好天,就没多少事可干。



  马倌在队里地位最高,相当于半个队长,说话很有分量。因为大家都想省自己的马,只好打主意向马倌借公用的备补马,当然都要和马倌搞好关系。而能当上马倌的先决条件必须是套马好手,所以马倌都特别牛气。



  我们队有两个汉人,都因得罪了马倌而挨马倌的整。说起来这种整人也很特别。



  队里马是公有的,但各人的骑乘权却是私有,即所谓“公有私用”。我们刚去的时候每人一匹大马(骟马),两匹三岁子,两匹二岁子。共五匹马。二岁子就是前一年下的马驹,各人自己调教。二岁子和三岁子不算大马,公母都有。一般人就是各自一公一母。



  转过年春天,所有前一年的三岁子,都成了四岁子,必须交公。雄性的阉了就是大马了。雌性的到了四岁子就可以怀孕下驹子,一般不让再骑,归马群了。但偶有空怀的“烧排骨”,也可以当备用马来骑。



  每当春天马群从冬季走场(奥特)回来,打鬃阉割时,个人有自主选择权,在原来的大马和刚阉割了的四岁子两匹里选一匹交公,留另一匹。一般人因为四岁子都是自己从二岁子调教了两年压出来的,习惯和毛病都合自己的脾性,又有了两年的感情,很多人愿意交大马而留四岁子。



  这时候马倌有一个特权。如果他看中哪匹四岁子值得留儿马,则那匹马必须交公,原主就无权留了。我们队两个汉人(不是知青),就因为得罪了马倌,好容易自己调教起来的四岁子都被充了公,非常伤原马主的感情。



  其中一人调教的小红马因为个头太小,没人肯压,一直到了三岁子才由那个汉人要了去训练。不料刚骑了一年,就被马倌硬给充公了。把那汉人气得和马倌大吵了一架。但马倌就有这权力,任你怎么吵,他就一口咬定这是匹好儿马。



  一般儿马到了四岁时已经开始圈骒马了。但这匹小红马在整个四岁子一年里根本没有性欲,一匹骒马都不圈。以至于每逢马倌在马群里遇到那个调教它的汉人时,都要遭那汉人挖苦,说马倌就是为了报复自己,才故意把他调教的马给留了儿马。而每次那马倌都说这匹儿马没问题,不信你等着瞧。



  还真让马倌说着了。等到了五岁子下半年,那匹小红儿马一下子发了情,疯狂地圈起骒马来了,硬是从其他儿马子那里抢来了足有四十来匹骒马,外带跟随的骟马和驹子,它的儿马群成了全队最大的一个,走起来排成一长串。那个汉人一看到自己的儿马如此雄风,不禁称道起马倌的眼力来了。



  还有一匹被这个马倌强留儿马的另一个汉人训练出来的青马,后来也成了相当出色的儿马,不但儿马群大,而且下的驹子又多又好。



  我们下到大队之前,我们队曾捡了不知道哪里跑来的一整个儿马群,但其中的骒马都不下驹子,而且全是脾气暴烈,却又跑得奇快的“烧排骨”。直到我离开大队,也没人来认领那个儿马群。



  我们旁边一个队有个经验老到的大马倌和一个全公社套马技术最棒的小马倌长年合放一群马。我见过那小马倌套马,简直就是艺术表演,看得人兴奋不已。



  这个小马倌都三十大几了,就是不结婚,在老马倌家里长住。老马倌的妻子没有生育能力,挤奶、烧茶、做饭、捡牛粪、打水,侍候他们爷儿俩。



后来我们队那个把两个汉人调教的马都给留了儿马的马倌患癌症去世了。邻队这位小马倌才把我们队去世马倌的老婆孩子一车拉到他们队里去成亲,算是结束了寄居老马倌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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