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2月8日电(记者勿日汗)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呼和浩特市隆重表彰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典型,80个集体、186名个人获此殊荣。
内蒙古自治区421万蒙古族人口中绝大多数人学习使用蒙古语,特别是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的蒙古族群众。在一些蒙古族聚居区和广大边境地区,蒙古语基本上是唯一的日常通用语言。
2001年,内蒙古出台《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奖励办法》,在各地定期开展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奖励活动,迄今内蒙古共有500多个先进集体和1000多名先进个人受到各级政府的表彰奖励。
据了解,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颁布实施内蒙古第一部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通过法律形式把蒙古语言文字确定为内蒙古的通用语言文字和行使自治权的重要工具。(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