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介于红狐目前在老家,不能上网,本人替红狐女士借贵版一块发个启示,并介与论坛"红狐"已经被人注册,任何言论本人不代表发帖子的主人,并保证此用户名字只用一次,请坛主帮忙注销.</P>
<P>红狐女士声明:</P>
<P>1. 从春节前到节后上班,给红狐公司的电话不断,已经影响到公司其他员工的正常工作,除去红狐本人在QQ上不慎透露公司名称外,请大家帮忙明间.</P>
<P>2.红狐共欠包括愁容骑士和北京一位大哥等4人2850元外,不欠任何包括蒙古族汉族在内的钱款.并且不欠包括"蒙可把特""锡林浩特""大都牧人"特例木机""波得"等人的任何钱款.并保证在最快时间做出处理.</P>
<P>3.这个自称是愁容骑士,电话显示是通县东关公用电话的,并且留下真实的愁容骑士电话的人,请站出来,和红狐对质,并希望说明真实情况.</P>
<P>4.红狐和"蓝色的故乡"没有私人的交往,更没有借用"刘妍"的北京身份证办理过汽车贷款和购买汽车,红狐从1999年到北京,从来没有购买过一辆汽车.请这个自称是"蓝色的故乡"的刘妍女士站出来说话,并且具红狐不确定的记忆,蓝色的故乡并不叫这个名字.</P>
<P>5.红狐没有已"蒙古文化节"的名义申请过任何基金,没有做过任何募捐,请不要用红狐的名字搞这些活动,并且申明蒙古文化街已经和红狐没有任何关系.</P>
<P>6.红狐虽然在自己的网络日志上发表的内容是自己的文学作品,请不要和本人联系起来.并且红狐在私人生活没有任何问题,以红狐和某网友有***关系的骚扰电话,实在是一种流氓行为,并且公司决定在下一次接到这类电话时报警处理.</P>
<P>7.红狐没有向任何蒙古族同事提起"故乡论坛"时期发生的事情,一切以红狐同事名义发表的议论都和红狐无关.并且请和红狐有过聊天的自重,不要把私人聊天内容发表到论坛中,红狐和任何蒙古论坛无关.</P>
<P>8.红狐在蒙古文化节策划期间一些打着志愿者名义发生的事情一直保持沉默,并且以自己错误在先等原因不发表任何意见,如果网友不自重,红狐将进一步处理.</P>
<P>9.对在非常时期给予红狐帮助的朋友,致意诚挚的感谢,并用生命祈祷你们平安幸福.</P>
<P>谢谢!</P><br><b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0 14:33: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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