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青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esen_2

善良的人,你能告诉我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5-23 23: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去练你的发音去吧
发表于 2005-5-23 23: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P>esen老师,您还是当一回骆驼吧。</P><P>无论是您,还是其他人,都没有必要代其父母承担教育的义务。</P><P>其实,他们也是国内蒙古族年轻一代的一类典型:</P><P>颓废的,妥协的,沦落的,可悲的一类。</P><P>尽管年轻,精神却临近黄昏。</P><P>已是不愿自觉的一代。</P><P>eljigen chihin de alte hiibech saben  argel hiibech saben.</P>
发表于 2005-5-24 00: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老一背都是井底之蛙   
发表于 2005-5-24 09: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tegbel ,chi chin togoon d orson melhii.   chini olj ujeej baiga tenger gedeg chin geriin deeber shuu.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4 9:51:52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5-5-24 17: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gooogle</I>在2005-5-23 23:42:46的发言:</B>

<P>esen老师,您还是当一回骆驼吧。</P>
<P>无论是您,还是其他人,都没有必要代其父母承担教育的义务。</P>
<P>其实,他们也是国内蒙古族年轻一代的一类典型:</P>
<P>颓废的,妥协的,沦落的,可悲的一类。</P>
<P>尽管年轻,精神却临近黄昏。</P>
<P>已是不愿自觉的一代。</P>
<P>eljigen chihin de alte hiibech saben  argel hiibech saben.</P></DIV>
<P>谢谢你啊,兄弟,谢谢你的理解!自己怎么颓废也罢,无端地捣乱别人,不让人好好谈论是不应该的啊。我自己可没有什么大能力,但是看到这样龌龊的人们在这里诋毁蒙古就义愤填膺。不然我才没有时间去理他们的。蒙古是我们的母亲,一个无可救药的恶棍来诋毁漫骂她,我们鄙视他而坐视不管,我恐怕做不到的。他再没有教养也不应该在这里撒野吧?这是我们的家园啊。无人管束他们,让他们任嘴乱说,那就等于纵容他们,可能更嚣张了。不过我还是深深地感谢你的好心相劝!</P>
发表于 2005-5-24 18: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P>esen 老师 上QQ    聊天 +了解 +交换意见+ 听您的教诲+让你看我的头像 </P><P>现在 马上!!!!等你好长时间了.........   谢谢</P>
 楼主| 发表于 2005-4-20 18: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6日看了中央三套的“道德观察”,河南唐县发生的事。</P>
13岁、14岁的两个女孩子(一个孩子叫曾凡双,一个叫什么辉)由于一些小事赌气离家出走,到县所在地打工,有一个叫刘小八的人骗她们到一个叫“王顺发餐厅”(好象是这个名字)。原来河南正时兴“喝花酒”,就是让陪酒的小姐脱光了一起喝酒。两个小孩子不知道这种情况误入陷阱,她们看见一个叫小莲的女孩子一丝不挂地陪酒的场面惊呆了,丑恶的嫖客动手要扒她们的衣服时两个孩子拼命挣脱,逃了出来。但是又被抓回去了,在楼上用铁栅栏关起来。她们想报案,请求那些同事,借用一下手机,可是无人理睬。请求小莲帮助,她答应了,可是又去给老板出卖了她们。他们曾经请求过顺楼下走过的老人,人家也没有帮助她们。这时小莲已经怀孕了,不能继续陪酒了,要回农村。而餐厅又没有别的陪酒小姐。危险越来越逼近。她们俩唯一能够逃出去的希望是从三楼的厕所窗户往下跳。经过老板和老板娘多次的诱导和威胁以及周围的人们的冷漠,她们俩只能下决心往下跳了。在老板的脚步声一步步逼近的情况下两姐妹先后纵身跳下。对两个花季的少年,对两个孱弱少女这个社会过于残酷了,更何况冰冷坚硬的水泥地。她们俩都成了残疾人了。回到家后,如此不幸的遭遇与如此刚烈的性格没有得到敬佩与同情,乡亲们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甚至有的人直接问“你们俩就赤条条地跳下来了?”两位母亲以泪洗面,两个将要终身残疾的孩子的心灵怎么可能有阳光。主持人路一鸣最后问“中国人,你怎么了?善良的人,你能告诉我吗?”</P>
当下人们骂官僚,骂腐败,那么你审视一下自己,你的心灵是不是已经腐败?没有道德法庭的中国也许逃过法律的制裁,可是有朝一日良心发现的话灵魂的法庭将折磨你一辈子。</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蒙古青年论坛

GMT+8, 2026-7-18 17:00 , Processed in 0.012814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