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牧师刽子手 于 2011-2-23 13:51 编辑
中亚突厥系统诸民族对成吉思汗的尊崇的原因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游牧帝国——蒙古帝国——的缔造者,
成吉思汗不仅被蒙古人视为本民族历史上无与伦比的圣主,而且还长期受到中亚许多突厥系民族的尊崇。这种对成吉思汗的崇拜表现在14世纪以后中亚政治生活和社会、文化的多个方面,并在社会上形成了相当大的影响。考察中亚突厥系民族对成吉思汗的崇拜并探讨这一信念持久不衰的原因,对我们理解“后蒙古时代”中亚地区的民族历史、文化不无价值。本文使用的“突厥系民族”在概念上对应于语言学界所用的“操突厥语的各族”(Turkic—speaking ethnic groups),具体指那些原操突厥语和14世纪以后突厥化的民族。这二者共同为今天中亚突厥系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历史上,在蒙古人中长期存在着“只有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后裔才能受到天命护佑以统治天下”的理念,所以也惟有成吉思汗的直系后代才有资格称“汗”。自17世纪起,虽然西蒙古人中出过几位称汗的首领,但据研究,他们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认可,是因其血统和成吉思汗家族有关。对具有成吉思汗血统的重视也见于突厥人中。首先应该提起的是帖木儿,他出自河中地区突厥化的蒙古八鲁刺思(Barlas)部,自14世纪70年代起率部先后远征钦察汗国、波斯、印度等地,创建了辉煌一时的帖木儿帝国。早在成吉思汗时代,蒙古社会就将“女婿”看作一定程度上的女方家庭成员。原本与成吉思汗家族并无瓜葛的帖木儿为使自己的统治取得合法性,于1397年娶察合台系汗黑的儿火者之女,以此进入成吉思汗大家族中。由于帖木儿毕竟不是成吉思汗的直系男性后裔,故终其一生也仅是采用比汗低一级的头衔“埃米尔”(amir),但为表明其是成吉思汗家族一员的身份,特地在对外交往中使用了“古列坚”(女婿)的“头衔”。在其子沙哈鲁送与明朝的波斯语国书中,对帖木儿所加的称号“驸马”(fuma)也是为了表达这层政治含义。曾访问其帝国的西班牙使者即在行记中称帖木儿出自察合台一族。沙哈鲁即位后,也向钦察汗国提出过联姻的要求,这也是重视成吉思汗血统的表现。 帖木儿帝国对蒙古大汗血统的尊崇还清楚地表现在帖木儿石棺上刻的墓志中。该墓志强调帖木儿是成吉思汗四世祖屯必乃汗之子合出里之后,并称他与成吉思汗一系有共同的祖先;墓志还借鉴成吉思汗祖上阿兰豁阿感光而孕的传说,伪称帖木儿之母也是承受了天光才生下他。但伊儿汗国大臣拉施特早已强调屯必乃汗之子合不勒汗到成吉思汗这一系的正统性,而把合出里一系的后裔八鲁刺思部等都称为成吉思汗的奴隶。这一说法显然不利于帖木儿建立自己的政治权威,加上当时的史家明确宣称,只有成吉思汗家族的男性才有权称可汗和苏丹,故帖木儿朝中的史家牙孜迪(Ghiyath al-Din’Yazdi)在帖木儿传记的序中称合不勒曾做了两个梦,他将梦的内容告诉了其父屯必乃汗。屯必乃汗解释说,第一个梦预示合不勒的四世孙将成为大汗而征服世界,第二个梦则预示合出里的八世孙也将君临天下(这实际上分别暗指成吉思汗和帖木儿)。因此合不勒和合出里兄弟俩约定汗位由前者一系继承,军政大权则交给后者的子孙。由此可见,帖木儿的御用文人不得不煞费苦心地编造神话,以维护其主统治地位的“合法性”。对成吉思汗血统的尊重还体现在帖木儿王朝的宫廷礼仪中。在柏林国立图书馆收藏的一幅朝觐图中,君主右侧表示尊贵的位置是四位成吉思汗系王子的座位,表示卑微的左侧则站立着高官们。
帖木儿王朝对成吉思汗崇敬的另一突出表现是对所谓的成吉思汗的札撒(jasaq,法令)或图拉(tura,规则)的遵从。伊本·阿拉布沙赫(Ebn Arabshahi)称帖木儿“遵守成吉思汗的法令甚于伊斯兰法”,“(帖木儿)政府的基本原则被安排成完全适合成吉思汗法令的样子”。当时,中亚地区“全部察合台人、草原居民、契丹人和突厥居民,所有这些应受安拉谴责的异教徒们都遵守成吉思汗法令”。这反映了中亚地区的人们对成吉思汗的尊敬,把他制定的法规看作金科玉律。帖木儿要想取得广泛的拥护,当然有必要通过遵守这一法规来维护其统治的合法性。当时的情况如同以突厥人自居的帖木儿五世孙巴布尔(Bāber,又译“巴卑尔”)所记述的:“从前,我们的祖先忠实地遵守成吉思汗的法令,无论在宗王集会,还是在喜庆宴会上,吃、坐、立都不违反他的规则。成吉思汗的法规虽非[老天]的法令,[但]必须遵守,不可违反。”在帖木儿帝国,直到沙哈鲁统治时期,伊斯兰教法才凌驾于成吉思汗法规之上。然而后者的影响一直存在。巴布尔时代的业已突厥化的蒙兀儿人仍一丝不苟地恪守成吉思汗的规则。在巴布尔建立的莫卧儿王朝中,成吉思汗法规依然是规范人们特别是皇室成员行为的准绳。《胡马雍传》中记载,在一次狩猎后,辛达尔王子“按照成吉思汗的规则(tufa)”,将所获猎物分赠于兄长胡马雍;其后代贾汗基尔也“按照成吉思汗所定的规则”,将俘虏置于其左侧。在场猎人共同分享猎物的习俗在成吉思汗以前的时代就颇流行。《元朝秘史》载,兀良合台人在林中烧烤所猎鹿肉时,恰逢也正在打猎的朵奔蔑儿干,后者即从兀良合台人那里得到了“烧肉”(siralxa)。由此可见,不少“成吉思汗的规则”并非成吉思汗所创,而更应从蒙古一突厥游牧文化中寻找。俘虏被置于左侧显然与前述的左方位卑观念一致。该习俗的确立也不始自成吉思汗。在古老的突厥史诗《乌古斯汗》中,借乌古斯汗之口说出了右手地位高于左手的话。“以右为尊”在巴布尔的记述中也有反映:察剌思部和别乞克部为了右翼的位置产生争持,后通过协商,确定双方各在围猎和战斗时占据高位才算解决了纠纷。尚右之习可从突厥人的方位观中求解。自古突厥汗国时起,突厥人就形成了以东为基准、面东而立的方位观,由此产生以南一右为正、北一左为负的观念。这一方位词的感情色彩仍保留在哈萨克语中,哈语表示“右”的词还有“正面,正确的”等义。该习俗在突厥世界中早已流行,只是后人又将其记于成吉思汗的名下以提高权威性,并一直延续到突厥化的莫卧儿王朝中。这些古老的旧俗借成吉思汗之名长盛不衰的事实恰好凸显了突厥人对成吉思汗的尊敬。与帖木儿的平民血统不同,继之兴起的月即别王朝(布哈拉汗国)的建立者昔班尼则是成吉思汗长子术赤的直系后裔。因此,虽然月即别人早已突厥化,但凭着成吉思汗家族血统的优越感,他们才蔑视帖木儿的出身。在他们的史书《汗史》(Tārikh-I khani)中,帖木儿的父亲被描写成一名为察合台汗服务的仓库主管,其名字也被与突厥语动词tari-(耕种)联系起来,以从游牧民歧视农民的角度来贬低其出身。月即别人的统治因其与成吉思汗家族的联系而被“自然”赋予了合法性。不过随着他们的伊斯兰化,月即别人有时不得不从坚守成吉思汗法令的立场上稍作变通,以迎合伊斯兰教法。典型的例证是《布哈拉宾客之书》(Mihmam-nāma-yi—Bukhārā)所载的一场发生在昔班尼汗和伊斯兰神学家之间的围绕继承权的争执:双方各从札撒和逊尼派教义的立场展开辩论,最后昔班尼做了妥协。有时对成吉思汗的尊重也可与伊斯兰信仰相统一。和卓是中亚社会的宗教领袖,他们多被认为系伊斯兰教创立者穆罕默德的后裔。可是据《大霍加传》记载,一位和卓却对世俗王说:“我身上有三种独特之处:一是穆圣的后裔;二是王子;我的母亲是成吉思汗的后代。”可见,即使自诩血统高贵的圣裔也感到有必要利用成吉思汗的巨大名望来赢得尊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