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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明晰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右而左
(本文是我《国企改革:从现象到本质》文的一部分,单独取名贴于此供有兴趣者参考)
“产权明晰化”
国企改革从1979年改到1992年,效益并无明显的好转。原因何在?
“理论家”如是说:国有企业全民所有,等于全民都没有;没有人享受真正的产权,也就没有人会对国企真正负责。这就是说“所有者缺位”。这是国企效益低下的最根本的原因。所以,要真正搞好搞活国企,就要明晰国企产权,让所有者在位。
这套说辞(也可叫做“产权模糊论”),比“靓女先嫁”和“冰棍理论”,包装得更有学术色彩。初看起来,它在关注国企经理人的积极性,认为经理人的积极性不足,导致了国企效益不佳。但是,它的实质的目标却是对准国企的所有制。它后面衔接的是所谓的“现代企业制度”理论。在触及“现代企业制度理论”之前,最宜把截至1992年的国有企业的改革做一个扼要回顾,看看国企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拨改贷”:对于许多人来说,这可能是个很陌生的名词。计划经济时代,国企经营资金,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资金和维持日常生产的流动资金(注意,那个时候叫资金,不叫资本)都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1979年,国家不再对国企财政拨款,而是要求国企向银行贷款,用利润还本付息。这一改革被称为“拨改贷”。对于那些为国企“献了青春献子孙”的国企人包括国企经理人来说,“拨改贷”往事不堪回首:国家对国企断奶,国企不得不自立,同时还要承担原有的一切繁重的社会责任和负担。那时的企业就是一个小社会,社会、政治和经济功能合一,职工的吃喝拉屎,生老病死,甚至职工的社会行为如是否遵纪守法,全部要由企业承担,政府或者国家不管。这一计划经济的制度设计天然决定,“拨改贷”后,一旦对企业的社会贡献视而不见,那么,企业绝无可能取得以高利润为标志的良好经济效益。
“利改税”:对于许多新青年来说,这恐怕又是一个陌生词。从1983年起国家规定国企不再上缴利润,改为按照不同税种和税率缴税,其中所得税率为55%。国企向银行的借款由税后利润偿还。这一改革的直接致命后果是,大量国企或者税后利润用于还贷,或者拖欠银行贷款,银行断贷,导致没有资金进行简单再生产,更没有资金更新设备、改进技术,进行扩大再生产,企业效益越来越差,有的完全走入绝境。理论家和改革者则反过来指责国企效益不好,促成国家在1986年试行《企业破产法》。沈阳防爆器械厂,在1986年第一个为破产法祭旗,当时是最轰动的新闻。
“企业承包责任制”:1987年下半年推出,到年底,全国80%的大中型生产企业,60%大中型商业企业,实行了承包制。承包制的理论依据,或者说出发点,和后来的“产权明晰化”完全一样,就是把企业的效益不好直接地、简单地归结为经理人利益得不到落实,积极性不高,所以,要从调动经理人的积极性入手,实行承包,搞活国企。“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歉收自补” 。这里依然可见,国家还是无本万利,企业的实际负担没有减少。这还只是一个次要问题,主要的问题是,由谁来承包企业,多为暗箱操作,企业内外各路善于投机钻营的“英雄好汉”,更直白的说,一切“牛鬼蛇神”,最有可能成为承包人。企业承包之后,工人不仅对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彻底失去发言权,而且自身的去留也没有了自主权,全由承包人说了算,职工“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由于承包人的利益是从利润中提起,利润高,提成就多,承包人便只关心承包期内的财务帐本,拒绝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人员培训,拼现有设备、拼优质材料、拼能耗,拼人力,一切用其极,以求账面货币利润最大化,从而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更有甚者,虚降成本(包括不提设备折旧、会计手法压低原材料成本),虚增利润的利润造假行为,成为普遍现象,使企业人财物等一切核心生产要素,都惨遭破坏,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形成一次毁灭性打击。若从社会和政治的角度看,由此开始,企业干部与群众离心离德,群众对企业没有了归属感,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直线下降;社会开始世风日下、党风日下、官风日下,进而社会道德败坏,腐败猖獗。到1988年,以康华公司为代表的“官倒”泛滥,皮包公司成为社会公害。改革者黔驴技穷,硬闯物价关,导致抢购风潮,银行挤兑,并最终爆发1989年的“风波”。
用现在的流行语来说,“企业承包责任制”是“史上最牛逼”的改革,但也是史上以改革名义进行的对国有资产第一次最无耻的掠夺和对国企本身的第一次最肆意的破坏。经过这样的掠夺和破坏后,国企效益只可能江河日下,绝无可能蒸蒸日上。这正是理论家和改革者求之不得的效果,因为它使“国企效益不好,需要进一步改革”的改革借口更加坐实了。
以上三步走出之后,不考虑国企的社会职能,国企的命运就已经决定了,就是效益越来越差,等着被宣判政治死刑。我们从中看到,国企的效益原本不是个问题,却按照改革者的思路,改出了了问题。问题出来了,应当有人负责,但是,改革者不是在失败中落马,而是在失败中位置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那些因为政治斗争出局者除外);理论提供者不是身败名裂,而是光环满身,从大学的讲台,从研究院研究室,夹着皮包进了中南海,或者继续炮制荒唐的新理论,或者成为在政治上置国企于死地的直接操刀手。
“现代企业制度”
1992年是国企改革的分水岭。之前的改革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之后的改革则是以私有化为目标。但是,理论设计者巧舌如簧,他们说“十多年的国企改革所以没有达到目标,是因为迄今为止的改革,都是在维护传统体制框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利益关系调整,没有触及到传统企业的制度基础。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深层次的矛盾,无一不与传统的企业制度有着直接关系。要解决这些矛盾,就应该从制度建设入手,把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从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性调整,转变到以理顺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上来,变革微观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个制度“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个人觉得,即便是当时的克林顿、小布什,现在的奥巴马,也都知道“传统体制框架”,就是“公有制框架”,“传统企业”就是“国有企业”,“传统企业制度基础”,就是“公有制基础”。那么,这一套说辞的真正目标是什么?“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问题在于,199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以“铁心肠、铁手腕、铁办法”砸“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为“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政治背书,并于1993年开始在501个城市的大型国有企业中进行试点。目标美其名曰是减轻企业债务负担,改造落后设备,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冲抵破产企业呆坏账和资产损失,安置破产企业人员,但实质的内容就是两项:分流和破产。1995年,国务院进一步调整思路,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确立“抓大放小”的国策,决定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核心大型和超大型国企,收编为政府自留地,小国企则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的形式”绞杀。“放小”政策一出,各地命令与指示频发,限时限量完成,几乎一夜之间全国中小企业变成了非公有制,原企业的厂长经理,成为新企业的所有人,少数企业允许原企业职工参股,大部分企业则是让职工买断工龄、下岗失业。郎咸平说的“国企经理人没有信托责任”,“请来保姆清理房间,房间清理完毕,家就成为了保姆的”这种国企经理人和官员勾结瓜分国有资产的旷世奇观,盛行于中华大地。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生产需求严重不足。媒体说“人员分流和职工下岗难以避免”,要打破“失业是资本主义特征,充分就业是社会主义特征”的传统观念。这一年9月,“十五大”召开,提出“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破产企业一定要是贯彻破产变现关门走人的原则”。国企减员增效,“三年改制”,“三年脱困”。此一国策,实施至1999年,几千万职工被当作包袱甩出国企。
1999年国务院发表文章说“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不能兼容”,“国家既已确定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那么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首先必须服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市场经济是在市场交换逐渐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市场交换有两个前提:存在社会分工和不同所有制”,所以“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是天然相容的,他们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可以说“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让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部门,让其在公益性,政策性,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等部门保留和发展”,“允许非公有经济进入那些无须由国有经济控制或垄断的部门,并在各方面破除对非公有经济的歧视”,“社会主义经济所有制结构不能是国有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比重的结构”。这一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要求,“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把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2002年“十六大”报告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的决议》说“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
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要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进入社会事业领域,进入金融服务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
2006年国资委研究中心王忠明发表文章《国企改革进入倒计时》,称“这一轮国企改革试图解决深层次矛盾”,即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这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而言,意味着必须实现‘战略退却’,将其改为非国有企业。这是一项脱胎换骨的变革,产权结构将完全不同于先前单一的国有制。但是,无论多大困难或风险。国有企业改革不可逆转,其稳健提速也势在必然”。
从以上的脉络中,我们看到国企改革从调动国有企业经理人的积极性入手,最后落实到“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国企必须“战略退却”,为非公有制经济让路。“国企改革进入倒计时”,潜台词是什么?我敢打赌,奥巴马一定知道。
201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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