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摘录 2007年—2009年
来源:政府网 http://www.gov.cn/jrzg/2007-06/26/content_662918.htm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二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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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
按照国务院要求,从2007年1月起,开始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2007年1月至6月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定,以及试点经验总结、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等。 2007年7月1日 全面启动调查工作,至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国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开展农村土地调查,逐地块查清全国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
2、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查清农村部分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确权达到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