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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雕:值得拷问的艺术 彭中杰 一种被人称为根雕的造型艺术已经在民间红火了10多年,各地不断出现根雕艺术家,其优秀作品被媒体广为评介,到处展览,屡获大奖。因而引发更多的人产生爱好,纷纷上山下乡,掘木刨根,刮垢磨光,依形就势发挥想象,使之成为精美的工艺品。安之厅堂,置于案首,惟妙惟肖古色古香,为华堂陋室增色生辉,更令人钦敬主人———制作者的匠心巧手与才识修养。当然也可以舁之市场,换取生活消费的物质媒介。因而使其作品越来越趋于大型化实用化,笔者就见过一套根雕八仙桌太师椅,重达数吨,标价上万。制作者或曰经营者一再宣扬其作品的艺术价值文化品位,明示根雕即使完全商品化,它也是与字画一样属于艺术品范畴。既然如此,根雕艺术乃是咱们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了,并且综观根雕作品,其中绝少封建糟粕,不涉黄也无关迷信。其文化品位完全是健康高雅的。确乎能够提升人们的文化素养,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有丰富资源的地方还能使一些人脱贫致富,真是好处多多,难怪各个文化团体与各种媒体都要大加揄扬炒作了。也就不奇怪拥有上百上千件根雕的大艺术家大收藏家雨后春笋般地崛起;也就不奇怪不少依山傍林而居的人家会堆着半院子的老树枯根,以备艺术家们来选购。于是在滥伐、滥牧、滥采之后又加上了滥挖。本来就很脆弱的天然植被如何经得起如此折腾,更何况在滥挖的头顶上还撑着一柄宏扬文化继承传统的保护伞。
滥挖者还有一个法宝,那就是理直气壮地申明自己挖的是死木枯树之根,并没有危及生态。这话其实是不堪一驳的,因为自然生态本就包含着生与死两种状态,如果活着的才受保护而死的就可以任意处理,那就连自然死亡的大熊猫东北虎都可以谁拣着就归谁啦?况且根雕制作者挖死木枯树之根时,难免要刨开比枯树直径大得多的土坑,刨出树根后谁还会去出理善后———填埋土坑恢复植被?一下大雨,这些地方没了植被保护,自然会水土流失,就像皮肤溃疡一样越烂越大,终于酿成恶性后果。那时媒体又会大声疾呼,要求全社会关注自然生态的保护,“有关部门”也要严肃处理一些单位和个人。然而,恐怕不会有一个根雕爱好者会惕然自省———意识到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有自己的一分“苦劳”。即使能够有所意识,也会因文化界与新闻界大大表彰肯定过而自以为有别于毁林偷伐者,往后再有机会得到有价值的树根仍当仁不让。
在文化保护伞的宽容甚至纵容下,终会使根雕这一高雅艺术成为一大公害,也就终会有一天遭到法规的禁绝,就像非洲国家焚毁象牙犀角一样,把那些具有很高艺术价植文化品位的根雕收集起来付之一炬了。那样的结果当然是会令很多人跌足惋惜的,难免找出种种理由来为之开脱,并且主要的理由还是举起文化这块牌子。可是,细想想,在文化这块牌子下,有不少行为从来就是违反科学发展观的。仅对环境保护而言,就有过多少次电影或电视剧的拍摄造成了自然生态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譬如数年前在太湖之畔拍摄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时,为使火烧赤壁一场戏真实抓人,随着导演一声令下,几百立方米木材搭建的“水寨”被浇上燃油,倾刻间烈焰冲天,浓烟滚滚,真则真矣,只是至少相当于毁掉了一公顷以上的森林,污染了上亿立方米的空气。为了艺术的真实,便让环境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如果当时就有“有关部门”管着此事,改用特技拍摄,效果也许差些,但是这既节约资源,又不造成公害,怎么着也是利大于弊。还有一个剧组,到云南的人间天堂“香巴拉”拍戏,毁掉了很大一片景点,那就不折不扣是犯罪了。然而只因与文化相关,虽然当时也有媒体提出了批评,但其后就没了下文。如此看来,真需要立法来限制文化活动的公害行为了。就如根雕艺术,即使“破坏生态环境”或“非法掠取国家资源”这些罪名都不成立,至少文化部门和新闻媒体不宜大肆宣传炒作,最好能够反过来进行一些批评教育,虽不及炒作那么生效,总还是能起到一些好作用的。真希望艺术家们自己觉悟,彼此说服,主动倡议,共同拒绝这种“高雅艺术”,而改用其他材料 ———最好是无机材料———去发挥艺术才能,照样是能宏扬文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