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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以立法形式确定了个人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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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6: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蒙古国以立法形式确定了个人土地所有权

转自:内蒙古新闻网  2008年6月4日


    蒙古国人均土地面积约0.6平方公里,是世界上人均土地面积最大的国家。与矿权为个人所有一样,蒙古国议会最近又批准出台了个人对土地所有权的新法律。
 
 
    该项法律规定,凡是蒙古国合法公民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有土地所有权。在首都乌兰巴托个人可所有土地面积为0.07公顷,省份为0.035公顷,苏木一级为0.5公顷。
    从2008年5月1日开始,城市和省、苏木所在地道路两侧土地可以为公民办理所有权注册登记手续,自后5年办理一次审核换证手续。
    个人拥有土地所有权之后,按照土地规划用途进行建设,5年内无任何建设活动的国家可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等政策。
  蒙古政界人士普遍认为,此项举措可以改变国家目前城市建设停滞不前的状况,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建设。
发表于 2008-7-28 17: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真不错!
发表于 2008-7-28 17: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蒙古国公民土地私有化法》 2002年6月7日由蒙古国大呼拉尔通过并公布,于2003年5月1日起实施,时限 三年。 如果全部家庭依法都拥有私有土地,蒙古国私有土地面积将达到约1500平方公里,约为国土面积的千分之一。

  由于程序是 申请--缴款--发证,由于土地产权交易规定滞后,一些异议人士,一些无钱家庭并未申请私有土地。

相关法律 汉文链接:
http://www.191law.com/showLawInf ... ZW&ArticleNo=175513

[ 本帖最后由 最后的草原 于 2008-7-28 17:48 编辑 ]
发表于 2008-7-29 01: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障了这些土地不会以“国家”“集体”“人民”的名义。
被侵犯。

保障了“个人”不被国家,集体,人民强奸。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好的。


但是细节上要完整,比如,如何防止兼并,不能对外资企业出售,对合资企业用地的管理。


立法精神要明确,保护个体公民的权利,就是在保护整个国家。
违反这个立法原则,就必须修改。
发表于 2008-8-2 11: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原等其它99.9%的土地属于谁?好象是房基地。
发表于 2008-8-2 13: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土地(不分草原、森林)都属于全体蒙古国公民所有,由公民直选出的76位议员决定的各届政府管理。

实际上,目前蒙古国草原牧民可以自由的跨省游牧使用草原,没有法律限制。这样会不会造成夏季大量畜群集中在水源附近、造成局部地区植被退化? 专家们正在考察研究, 有可能提出划定范围(比如省内)游牧的立法建议。
发表于 2008-8-4 20: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绝对支持~~~ 有一个蒙古国是我们所有蒙古人的骄傲~~~希望蒙古国不要和中国合并~!!!!!
发表于 2008-8-4 20: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Mongoliin buhu yum sain saihan bolosai ----------------
发表于 2008-9-17 09: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ll蒙古人 于 2008-8-4 20:27 发表
支持~~~ 绝对支持~~~ 有一个蒙古国是我们所有蒙古人的骄傲~~~希望蒙古国不要和中国合并~!!!!!

蒙古国真要与中国合并,那么就会出现:
1 内蒙古一定要并入蒙古国,内蒙古将去山西化。
2 蒙古国一定是加盟共和国,不可能是自治区。
3 新疆茜臧宁夏广西再加上东北青海云南都要成为加盟共和国。
4 剩下的汉族地区自己也就成为一加盟共和国。
5 大汉族主义者不堪忍受各民族的平等,发动暴乱,要么被镇压,要么联盟解体。
发表于 2008-9-17 20: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蒙古人的智慧是生产兵团集体游牧,所有人都是兵,都按十人队百人队千户万户的方式组织起来了,都受军纪约束。地是集体公有的,牲畜也是集体公有的,这样就避免了公有地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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