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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2 08: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胡佛研究所于2002年出版的研讨斯大林经济的书


在线阅读地址
http://www.hoover.org/publications/books/6619442.html
 楼主| 发表于 2007-6-12 08: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试论斯大林对美国农政道路的选择与扬弃

 

李典军



    当苏联全面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美国正处于非农时代的危机阶段。在美国罗斯福新政开始的大调整以前,苏联在斯大林领导下,开始了以计划手段实施工业化为指向的农业强力跟进的战略性调整。这次调整是在否定具有美国资本主义农政指向的列宁新经济政策的重新选择。成就是巨大的。如果说罗斯福的新政调整挽救了世界资本主义,那么,斯大林的这次调整则可以说拯救了社会主义的苏联,如果没有这次的调整,苏联根本不可能战胜德国法西斯。我们以为,这是世界20世纪历史上两个大国,两种不同制度最伟大的调整,都有可供研究的经验和教训,应当成为世界现代史的最重大课题而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但是问题在于,对于两个大国在同一时段的战略性调整,由于受到意识形态的干扰,各国许多史学工作者对苏联的评价大都失之公允,对斯大林在战前五年计划时期实施的农政方略的评价严重偏颇。为此我们试图就斯大林对美国农政道路的选择与扬弃问题提出我们不成熟的想法。

     

    一、新经济政策不可能引导苏联走上强大的道路

    在早先的西方世界,由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具有市场经济的原素而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赞誉与认同。这一学术观点被目前中国和俄罗斯的苏联研究的主流学者所承继。在中国最为著名的是沈志华同志的《新经济政策与苏联农业社会化道路》一书。这一著作几乎就把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视作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康庄大道。如果我们仅仅治学经济,也许觉得这是高论。但是当我们走进历史这个更为宽广的大舞台场时,觉得此论纯粹是应证当前的应时之学,它在为列宁作无原则的赞扬时,却是对历史的不负责任。

    我们不能认同上述观点。在《试论列宁对美国农业道路的认识与选择》一文中,我们提出新经济政策实质上是按照美国的农政指向解决苏俄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的一次探索性的实践,它作为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面临危机过程中的一项新的选择,对于缓和当时的工农紧张关系和农民阶层的矛盾,克服农业危机、改善农民困难的生活状况,无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新经济政策不能解决苏联的强大的问题,其政策指向要想在短期内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则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们没有理由赋予新经济政策更多的玫瑰色彩。因此,斯大林在农政指向上从如下两个方面对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进行调整的选择是正确的:一是确立了政权主体与农民群体关系上的垄断地位,通过控制机器拖拉机站、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等农业组织作为实现国家建设目标的组织形式,从而改变了新经济政策的轻徭薄赋,使个体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充分的积累,并造成向非农产业转化的条件的政策取向;二是确立了政权主体与农民群体之间和农民群体相互之间农产品实现的计划机制,取消了政权主体与农民群体之间和农民群体相互之间农产品交换关系上的自由贸易,使农民群体通过国家计划安排实现工业化和改善农民自身福利待遇的目标,改变了新经济政策让农民在充分的市场经济条件得以转化自己的劳动成果,并造成向其他产业输血的畅通渠道的政策取向。我们认识问题只有从当时的时代背景来分析,而决不能把今天拾之无用的东西归之为先人。

    以此立论,我们就可以看到与斯大林相对立的布哈林的社会主义农业理论,由于较之列宁具有更深厚的美国农政色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其失败的命运不可避免,用不着我们中国学者来大唱挽歌。

     

    二、斯大林开创的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农政建设之路

    斯大林是在苏联已进入一个历史性的转折关头,在对列宁两种农政指向进行创新的基础上开始进行这次重大调整的。这部农政史是恢宏的,壮观的,可歌可泣的。如果说美国的农政模式是英国农政道路的升华,那么斯大林所开创的这一条完全不同于美国农政道路的新探索,前无古人,其创造性精神是一部美国农政史所无法比拟的。斯大林在罗斯福新政之前所进行的农政管理体制建设的创新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了明确的农业发展战略

    1930年6月召开的联共(布)第16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苏联农业的发展战略,这就是:在实行集体化、发展机器拖拉机站和建立国营农场的基础上,党不仅能够在工业方面,而且能够在农业方面开始实现“赶上并超过”世界资本主义各国的口号。据此制订了如下的农业发展战略方针:

    第一,在农业发展与配置工作中,首先把谷物业的发展放在首位。斯大林认为:若不解决谷物问题,若不在养畜地区、棉花种植地区、甜菜种植地区、亚麻种植地区和烟草种植地区设立广泛的粮栈网,那就不能把养畜业和技术作物种植业向前推进,就不能保证全苏各地区按各种农作物和农业部门实行专业化。因此,当新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在农村建立之后,全面发展农业的第一个任务或前提,就是解决谷物问题。党的第16次代表大会要求“保证谷物托拉斯的播种面积在下一年度至少达到450万公顷,并准备到1932年扩大为900万公顷”,要求在整个苏联以及各主要地区使谷物业迅速高涨起来。主要办法是:①在非黑土地区,即过去消费地带,发展谷物业,保证这一地区商品谷物生产不少于伏尔加河中、下游所提供的数量;②消除苏联的消费地带与生产地带的划分;③在伏尔加河中、下游发展谷物业;④进一步巩固全苏谷仓-乌克兰及北高加索;⑤在东方建立谷物商品生产基地;⑤在每一省及共和国发展谷物业产。要求各地在扩大谷物播种面积的同时,大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注意解决干旱问题。这些措施从战略上规定了各区建立谷物业基地的任务,它为在苏联土地上正确进行农业配置及专门化莫定了基础。

    第二,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农业是全面发展的多部门农业,要求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各部门都有迅速的发展,以充分满足全国居民的生活需要,提供工业发展所需的各种原料。社会主义农业与资本主义农业片面发展单一作物根本不同,同时又与包罗万象的小农经济也根本不同,它是在全国范围内各经济区农业综合发展条件下,有计划地建立起来的多部门的农业;社会主义国家对国民经济的计划领导是经济发展的前提;苏联国民经济计划包括了农业计划,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所在;各农业企业的发展、专门化,必须在统一计划指导下实现。党的第16次代表大会根据这些思想,提出了彻底修改发展农业的五年计划,以便在集体化基础上除了迅速发展谷物和技术作物外,还要提高并加紧发展畜牧业。在农业配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到:使苏联农业的各个部门和各种作物分布得更加合理;以获益较大的作物代替获益较小的作物;保证苏联最主要的粮食作物和技术作物自给自足;在农业中充分利用地方的能源。

    第三,发展工业中心的郊区农业基地。斯大林多次强调:无论怎样发展国民经济,都必须要把工业这一国民经济的主导部门的正确分布问题解决好。也即首先处解决苏联各处工业的正确分布问题,农业的配置要服从于工业配置。国内一定地点的工业配置,引起工业居民的集中,同时也在食品生产方面(蔬菜和乳类等)向农业提出了供应的要求。因此,在工业中心周围的农业应转向为工业中心的居民服务,合理地将两种主要部门即蔬菜-马铃薯种植业,与附带有乳畜业、养猪业的果园业结合起来,建立起城郊农业基地。

    (二)建立和完善了统一的农政管理体系

    1929年12月7日,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成立苏联农业人民委员部的决定。其目的是为了统一领导国营农场、集体农庄和机器拖拉机站的建设工作,加强机器供应、电气化-农业信贷和农业干部培训等方面的领导工作,以及加强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工作。决议具体规定了新成立的农业人民委员部的十项任务:①组织和管理全苏农业企业; ②领导农业合作化和农业贷款系统的工作;③组织各级农业服务工作;④领导农业电气化及农产品初加工;⑤组织和领导移民事务;⑥组织和领导农业科学试验工作;⑦监督林业,⑧领导农业干部培训工作;⑨制订农业发展计划;⑩领导耕作运动,等等。1930年又把农业人民委员部的任务扩大为20项,使农业人民委员部真正变成了统管农、林、牧各业和农业所属的各部门,并参与其他各部有关农业政策的制订工作的一个高度集中的有权威的管理机构。

    各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各边疆区和州相应设立农业人民委员部,基层行政区设立农业科,形成了一个切实保证党的农业发展战略和建设方针得到贯彻执行的自上而下的统一系统。

    1929年11月成立了全苏机器拖拉机站管理总局,作为集体农庄建设的总组织系统中的一个专门独立机构,归农业人民委员部领导。

    1930年6月决定改组集体农庄-合作社系统中的所有组织机构,把集体农庄和合作社的管理工作分开,单独建立各自的组织系统。集体农庄中央联合会是集体农庄的最高领导机构,它接受农业人民委员部政策路线方面的指导。在区成立集体农庄联合会,统一负责该区集体农庄的组织与生产领导工作。个体农户和最简单的合作组织的领导责任集中于区农业合作社总社,它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农业合作社总社。

    随着国营农场数量的增加,为加强其领导工作,1932年决定把原属农业人民委员部的国营农场管理局扩大为国营谷物牲畜农场人民委员部,作为与农业人民委员部并列的一个人民委员部专门负责国营农场的组织领导工作。全部国营农场,除某些与苏联食品工业人民委员部和纺织工业人民委员部有联系的专业化国营农场隶属关系不变外,余者均归国营农场人民委员部管辖。

    农业的最高管理机关是全苏农业人民委员部和国营谷物牲畜人民委员部。农业人民委员部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对集体农庄进行领导与管理。农业人民委员部的机构是根据机器拖拉机站承担的生产作业任务设置的,管理的职能是组织生产活动。联共(布)第17次代表大会针对苏维埃工作、经济工作和党的工作个过去时期存在的许多弊病与缺陷,具体提出了改进工作所必须遵循的一系列原则:①从“一般的”、抽象的领导转到具体的领导;②加强领导者对所担负的党或苏维埃的工作的个人负责制,取消职能管理制,消除工作中无人负责的现象,建立严格的一长制;③经常周密地检查党和政府的指示的执行情况,各组织、机关、企业的领导者要亲自动手;④保证把熟练的工作人员从机关和办公室调去直接参加生产,精简管理机构,改进工作人员的分配工作,责成机关和企业的领导亲自领导这一工作。

    根据上述精神,党的中央、省、区各级领导机关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改组,取消职能部,设立完整的负责生产业务的部。如建立中央委员会农业部,集中领导该部门的全部党的工作――党的组织工作、干部的分配和培养工作、群众鼓动工作、生产宣传工作、监督有关的苏维埃机关和经济机关与党组织执行党的决议;省、边区委员会设立农业部;撤销区委各部,改设巡视指导员,即区委委员每人固定联系一定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其中党的各项工作。

    在苏维埃组织方面,取消一切苏维埃和经济机关中的职能管理制,实行一长制,并且从基层生产环节起到人民委员部止,都按生产原则加以改组。苏联农业人民委员部的组织机构根据这个原则作了很大的变动与精简:撤销了过去按机器拖拉机站承担的生产作业分工的十几个管理局,设立四个统管生产、技术、科研以及计划财务工作的综合性粮、油、甜菜、棉、麻作物管理总局,四个亚热带作物、烟叶、蚕丝和林业管理总局;设立三个畜牧业管理总局;并在粮油作物和畜牧管理总局内设立局长的地区助理,分别负责有关地区的工作;还设立五个业务司和五个有关干部工作的机构。为了加强领导者的个人负责制,撤销各人民委员部中的委员会,留下一名人民委员和至多两名副人民委员来领导人民委员部;取消专门检查执行情况的部门,由管理机关的领导者自上而下地亲自检查本机关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07-6-12 08: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新的农业管理制度

    首先是农业的计划管理制度。在农业全盘集体化之后,斯大林认为,党和国家已经不能只限于对农业发展过程进行个别的干预,而应当亲自担负起集体农庄的领导责任,亲自担负起工作的责任,帮助集体农庄庄员在科学技术成就的基础上推进自己的经济,为此需要国家具体负责对农业企业的计划领导与组织工作。

    首先是建立一整套农村和农业的计划管理制度。一是集体农庄的管理计划。集体农庄是国家大经济的一部分,没有计划是难以经营的,它除要完成预购合同中所规定的产品交售任务外,还应当完成翻耕、播种任务,还必须正确分配人力、拖拉机、马匹和机器,并保证充分发挥他们的效率,为此每个需要制定集体农庄的工作计划,庄员收入的分配计划。二是为了在全国国民经济计划基础上组织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保证农业所有部门生产的发展和集体农庄公有财富的增加,以及农村劳动者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要制定各个部门各个地区的平衡发展计划。三是根据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对国营农场、集体农庄制定不同的计划管理制度。对国营农场和机器拖拉机站实行国家的直接管理,每个国营农场的生产财务活动根据苏联国营农场人民委员部批准的生产财务计划进行;集体农庄的经济活动也是以国家计划为指导,但集体农庄本身有一定的自主权。从1933年开始,国家对每个集体农庄都按各主要部门的生产规模(播种面积、产品率、牲畜头数、商品率以及其他等等)规定出计划任务,自上而下地下达到农庄。此任务是硬性的规定,农庄必须执行。每个集体农庄可根据上述计划任务(包括应向国家交售的各种农产品的固定定额)和对国家应尽的其他义务(所得税、保险费等),结合实际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收支预算,并在庄员大会上讨论通过。至于庄员的个人副业,尽管规定是庄员个人的事情,但受国家政策的制约。

    其次是机器拖拉机站的服务使用制度。从1929年开始在全国建立机器拖拉机站。国家承担机器拖拉机站的组织责任。开始时集体农庄要为建立机器拖拉机站交纳一部分资金,向集体农庄、农业生产联合企业和农民发行“拖拉机中心”股票。它是义务性的,按拖拉机机耕面积数来认购。各地的机器拖拉机站纷纷建立起来以后,有力地加强了集体农庄的物质技术基础。机器拖拉机站不仅是集体农庄的技术基地的组织者,而且也是集体农庄整个经济的组织者。它与集体农庄的经济关系建立在一年一度签订的合同基础上。合同一方面规定机器拖拉机站应完成的工作总量、种类以及进行的期限,另一方面规定集体农庄对机器拖拉机站的工作支付报酬的形式和数量,明确双方相互承担的义务。机器拖拉机站还是国家从集体农庄获得各种农产品的重要渠道。随着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它在国家获取农产品中的比重越来越大。1933年机器拖拉机站取得的实物报酬,占国家谷物采购总额的14.7%。

    再次是国家集中的农产品采购制度。为了保证国家对粮食采购任务的完成,采取了非常的谷物征购措施,即按省、区、村确定派购任务,如不能如数缴纳,则要处以罚金,重则拍卖家畜、房屋甚至家具以充罚款。后演变为预约收购制,其具体办法是国家与整村、整乡签订预购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国家向集体农庄和个体农民提供购买机器、化肥、种子用的生产贷款,供应生产资料和必要的农业服务;集体农庄和个体农民则保证土地耕作、播种、收获和农作措施,并按总产量的一定比例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与价格向国家出售商品。根据农庄的性质,缴售的商品可以是谷物,也可以是畜禽产品以及原料作物和特种作物。

    随着集体化的迅速进展和机器拖拉机站的建立与发展,国家通过机器拖拉机站与集体农庄签订合同,使集体农庄把收获的一定数量的谷物交给国家,这样,上述预购合同在谷物方面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只是在重要技术作物方面仍有必要保留。因而从1933年开始建立起固定义务交售制、对机器拖拉机站采取实物报酬制,以及对完成义务交售计划和建立种子与后备基金之后的剩余产品在集体农庄市场自由收购制。国家通过上述三个渠道来实现粮食的采购计划。

    (四)建立和完善了集体农庄内部的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1)集体农庄集体和个人财产的明确界定制定。它规定实行公有化的是基本农具、所有役畜和部分大牲畜、种子储备、干草和其他饲料以及所属企业,住宅和部分经营建筑物、小农具、―头奶牛以及小家畜和禽类则留归集体农庄庄员使用。这样做的目的是使集体农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集体农庄庄员的主动精神和积极从事集体经济活动的责任心。(2)对集体农庄内部的生产队、生产小组等固定组织形式实行责任制。规定把集体农庄的全部劳动力编成生产队和生产小组,生产队人数多少根据分派给它的工作性质来决定,并要求生产队成员要保持相对固定,把一定的土地、畜力、生产资料固定给生产队使用的前提下,明确每个生产队在完成生产任务中的责任制。(3)对集体庄员收入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规定按各单项工种规定生产与估价定额,计算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实行计件工资制,并规定要给违反劳动纪律的人以一定的处罚。并要求计件工资的形式要尽量简单而使每个庄员都能了解,庄员应得的劳动日数要写在他的劳动记分本上而不必烦琐地计算,并且在计算劳动日时,不仅应当考虑完成的工作数量,而且应当考虑工作的质量。(4)对集体农庄公共财产和集体劳动的保护管理制度。它规定集体农庄的公共财产不受任何侵犯与破坏,对盗窃集体农庄的财产、牲畜和机器拖拉机站的集体农庄庄员视作背叛集体农庄共同农业的人,帮助了人民公改,规定要送交法院依法惩办。

     

    三、斯大林拯救了美国资本主义

    斯大林开创的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农政建设之路,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是它体现的是对美国农政道路选择的结果,二是这种选择后的农政方略对美国乃至西方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斯大林对美国农政道路的选择

    从我们对斯大林有计划农政建设的简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斯大林对美国农业发展和工业化道路的认识是清楚的,他一方面懂得实现工业化的农业组织要走规模化和扩大农业科技含量道路;另一方面在工业化资金的积累上,要像美国那样,主要依靠国内市场,因为“美国工业是在国内市场基础上成长起来的”,但“比起美国工业来,俄国工业将在更大的程度上依靠国内市场,首先是依靠农民市场。”但在如何实施工业化的途径问题上,斯大林则作出了自己的选择,决心走苏联自己不同的道路。

    第一,不能像美国那样,让农民经过一两百年的自由式的发展,而主张通过强制的办法和暴力手段来实现,并把一切阻力都视作反动势力来打倒。因为斯大林认为如果依靠教育和规劝来实现共产主义的工业化,那将是一条漫长的道路,而这是国际国内条件所不允许的。但是,用强制和暴力对付来自人民中间的阻力,那就等于向人民宣战。这同样是冒险的事,需要有勇气和胆量。斯大林就有这种勇气和胆量。用今天的懦弱与无能来评价这种勇气与胆量是一种更为懦弱与无能的表现。

    第二,不能像美国那样,对农民轻徭薄赋,而主张对农民实施“贡税论”,斯大林认为,农民不仅要向国家缴纳一般的税,即直接税和间接税,而且在购买工业品时还要因为价格较高而多付一些钱;同时在出卖农产品时多少要少得一些钱。他认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全国(包括农民在内)服务的工业而向农民征收的一种额外税,就是农民向工业化所作的“贡税”。

    第三,不能像美国那样,采用具有资本主义私人剥削性质的农场主制度,而主张在布维什维尔党的领导下,通过农业集体化运动建立和扩大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斯大林要求“整村、整乡、整区,甚至整个专区地加入”集体农庄,“建立面积四万到五万公顷的大规模谷物工厂”,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规模通过行政命令的手段实现。1928年,苏联平均每个集体农庄(劳动组合)约有13户,耕地播种面积41公顷;到1932年底,全国1500万户个体农民联合成21万多个集体农庄,每个集体农庄平均71户,播种面积434公顷。到1932年,建立了4208个国营农场,总耕地面积8180万公顷,平均每个农场耕地近2万公顷。机器拖拉机站到1932年末增加到2400个,耕作的面积几乎占集体农庄播种面积的一半。

    对于斯大林以上的选择只有站在那个时代才能得到真实的答案,政治家不是思想家,更不是算命先生。

    (二)斯大林拯救了美国资本主义

    20世纪30年代后的许多反共斗士普遍认为,罗斯福的新政具有浓厚的“社会主义”倾向,是受了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诱惑。而同时代美国的“新政”和英国的“福利国家”的一系列政策,也都是由于要同俄国的五年计划相竞争而产生的,为的使1929年的世界经济危机不至于导致革命。从这个意义上说,是斯大林的计划经济的无形竞争拯救了资本主义世界。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里根在他的回忆录中也曾把罗斯福新政视作一种朦胧的社会主义的形式来改造美国,是一项伟大的事业。而今天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关于罗斯福新政的论著中,我们都还看不到论及斯大林计划手段间接性影响的论述,而把新政起步时期没有丝毫作用的凯恩斯的理论与之扯在一起。我们不知道是为了神化理论的魅力,还是为了藐视在有些学者看来不是理论家而又敢于实践着的斯大林。有鉴于此,在我们论及了美国农政指向对列宁的影响之后,同样需要客观地介绍斯大林领导的这次调整,我们还没有充足的证据说罗斯福新政受到了苏联的直接影响和启发,但至少可以说,在一个大国率先使用计划手段有目的有步骤地指导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斯大林在罗斯福之先。当美国30年代经济大危机时期,而苏联则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斯大林所进行的计划手段的体制性建设无论如何都对罗斯福新政产生了间接的影响而值得我们重视。

     

    通过以上的介绍和分析,我们认为,斯大林是伟大的政治家,而不是政客。它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把这些思想,这些政策主张及其困难前景如实地告知了他的人民,希望得到人民的理解,得到农民的支持;他作为农民的优秀儿女也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这一目标而无私地奋斗了一生。他的目的实际上也达到了,取得的成就世人注目。在本人研究完美国农政的全部历史后,我闭目深思:美国人民真宽容,美国的学者真客观。相比于美国人民对待自己的领袖而言,俄罗斯人对斯大林的非难,是俄罗斯人民自己的悲哀;相比于美国学者对待自己英雄主义的总统而言,苏联和中国的伪“学者”对斯大林的指责,是社会主义的灾难。他们对斯大林无原则的抵毁,致使社会主义建设迷失了方向;对斯大林个人的攻击,使人类忘记了什么是平等和幸福。因为这些所谓的“学者”群体根本忘记了俄罗斯农民群体的宽容精神,秉承着俄罗斯早先“知识分子”的偏激情绪,其立论的出发点都不是贫苦的农民群体,农民群体不在他们的视野之中。所以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们从书斋编出的一系列神话知识群体自己的故事。它对于指导贫困的农民群体走向新生活没有丝毫的作用,只能用以安慰自己软骨的心灵。

     

    2006年元旦于武汉市汉南区静气书屋
 楼主| 发表于 2007-6-12 08: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说三面红旗  [原创 2006-12-22 16:21:43 ] 发表者: clodhopper

文革的历史早已在当权者的掩盖下,模糊不清了,毛主席的所谓罪行们,也不过是矮子的秀才们精心编造或剪接的话语。但是,有一点是真实的,那就是贯穿文革始终,并自上而下传达的三面红旗――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这才是文革的关键,真正政策层面的大方向。任何回避三面红旗的文革研究,都将不可避免的落入当权者的圈套,毕竟所有的语言证据都必须从当权者的牙缝里漏出,于是,你再真实的研究,也将变成没有合法论证的一家之言,不能构成对谎言的任何冲击。

一、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其实是三面红旗中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也是当权者最害怕的部分,他们只能以偷梁换柱的方式欺骗人民,他们将这个根本的原则,单单解说成一个“快”字,并以此将官僚集团所犯的罪行,全部栽赃到总路线头上。然而,历史的文献白纸黑字,不容狡辩。

早在1955年八月,毛主席明确的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问题, “从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如何实现工业化,并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呢?毛主席又进一步提出了“两个联盟与国家资本主义”理论。

毛主席指出,“同农民与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都很必要,与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是为了增加工业品来对付农村中的自发势力。而与农民的联盟则是迫使民族资产阶级到国家来采购原料,实行国家资本主义。这两个联盟,与农民的联盟是长期的,主要的,与资产阶级的联盟则是暂时的。这种联盟是落后国家所必须的。”针对党内同志的担心,毛主席进一步说:“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是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毛主席还对这种改造进程做了如下难度评估:“以3到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以国家资本主义方式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需要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反对遥遥无期的思想,又反对急躁冒进。”对于这种社会主义改造的局限性,毛主席作出了进一步判断,这就是两个联盟与两个矛盾理论,“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是对抗性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是基础。农民是劳动者,不是剥削者,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是长期的。但是,工人阶级和农民是有矛盾的。我们应当按照自愿的原则,把农民由个体所有制逐步引导到集体所有制。这都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将来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也是有矛盾的。”

二、大跃进:

在现在的官方舆论中,大跃进早变成臭不可闻的东西,因为他们将大跃进紧紧的绑上了三年灾害期间的悲剧,然而,头脑稍微正常的一定会问:如果大跃进仅仅是指那三年,为什么又会成为贯穿文革始终的三面红旗之一呢?

事实上,大跃进的含义是非常简单的,那就是在初步完成工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充分解放群众,全民动员,进行一场伟大的社会主义技术革命。整个工业化、两弹一星为代表的科研、农业水利建设、种子改良、化肥农机的推广,全部是大跃进的内容。从这一角度上说,大家就不难理解大跃进贯穿文革始终的原因了。但是毛主席的这一政策在党内遇到了巨大的阻力。以刘邓系统为代表的官僚体系,倾向于简单化的自上而下运动,以陈云为代表的财经系统,也不愿承担责任,试图照搬苏联模式搞鸟笼经济。

早在1952年1月,针对党内存在的问题,毛主席就发动了著名的三反运动,也就是“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这3条全部是针对党的队伍的,也是为了社会主义技术革命大跃进做的政治准备。在三反运动结束后的1953年1月,毛主席再一次部署了新的三反运动,也就是“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2个月后,又开展了反“无多”运动,也就是“任务多,会议集训多,公文报告表册多,组织多,积极分子兼职多”。同时明确指出“反对在国营农场之外的农村制定所谓农业“计划”,提倡用价格政策等去指导农业生产。反对干涉农民。”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大跃进所做的组织准备。

针对陈云等人盲目照搬苏联经验,实施自上而下的鸟笼经济问题,毛主席明确指出“群众要求大发展,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要求农业适应工业,所以那种主张小发展的观点是错误的。”毛主席称赞说“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群众的许多发明,破除了许多迷信,打破了许多错误观点。”毛主席积极鼓励农村合作社搞社办企业,发展农机化肥以及一般轻工业,充分挖掘地方积极性,成分解放工农群众,钻研生产技术,组织交流推广,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工人农民第一次自信的站在了生产科研的前沿,培养了一大批技术工人,与生产能手。这些土生土长的社办企业,也正是80年代乡镇企业的前生,这是毛主席时期,伟大的实践,对斯大林经济体制的重大突破。

三、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的问题比较复杂,正如毛主席在总路线的分析上说的,这是天然带缺陷的东西,但也是伟大的尝试,并取得了很大程度上的成功。今天的现实大家都能够看到,农业在资本主义工商业面前的困境,是多么的无奈。人民公社的复杂性,还在于他是农民自身的组织,有非常大的地域差异,在毛主席病重的76年,毛主席还做了三分天下的评估,也就是1/3是好的,1/3很糟糕,1/3不好不坏。

这里有一个插曲不得不说,在52年到53年之间,中共党内出现了严重的纷争,这就是以刘少奇及其亲信薄一波为代表的一派,放弃了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实行新的税收政策,客观维护了资产阶级利益,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进程。毛主席针对这样的错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最终迫使刘少奇薄一波承认了错误,回到了社会主义经济总路线上来,但是,这个插曲并没有就此结束,刘少奇集团在犯此原则性错误后,表面上认了错,却以另外一种方式表达出来,这就是迷信自上而下的命令主义,瞎指挥,做各种表面文章,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政治正确,严重干涉工农业生产,并最终以刮共产风的极端形式,制造了3年灾害期间的严重悲剧。针对刘少奇集团自上而下的盲目行为,引发了大量矛盾,在现实面前,刘少奇集团不是反思自己的错误,而进一步采取倒退的行为,掀起了解散合作社的风暴。

毛主席不得不在两条战线上同时作战,一方面要顶住党内压力,将社会主义农业改造进行到底。毛主席提出了两个相信的论断,要相信 “广大农民是愿意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要相信“党是能够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并阐明了合作社与工业化的内在联系,“合作社更好的为重工业发展积累资金,合作社将为轻工业的发展提供比小农经济高的多的购买力”。“只有农业合作社,才能够彻底地割断城市资产阶级和农民的联系,才便于我们彻底地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才能根绝资本主义的来源。只有农业合作社,工农才能建立社会主义新联盟,否则就只能是动荡不定的联盟。”

另外一方面,毛主席又以各种可能的方式与官僚主义做斗争,甚至,毛主席还以个人的名义给全国的生产小队长们发了一封公开信,号召他们根据实际,顶住来自上面的压力,实事求是的努力搞好生产。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农业十七条,给农民们以法理上的支持。

毛主席对人民公社的重视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如他在社会主义经济总路线中所描述一样,中国的经济政策实行的是一条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案,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过程。而从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真正过度的关键,却是政权的人民民主制度建设,但是农民问题的存在,却是人民民主技术成熟性的巨大障碍,原始的农民很难确保牺牲自己利益来进行工业化,只有通过现代教育以及生产关系的改变,才能逐步将农民引入社会主义的轨道,而这个方法,在当时只能是合作化,也就是后来的人民公社。很多人抱怨说,毛主席虽然提倡四大自由,鼓励群众的组织与运动,却没有将人民民主制度化,是的,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是却忽视了当时的历史条件。

所幸的是,今天,一个新的意外出现了,那就是邓小平的倒行逆施,客观上造成了农民的全面破产,传统农业在农民中的地位,已经下降,换句话说,农民的无产阶级化进程,以血腥的方式被动的完成了,再换一句话将,真正的人民民主体制,在技术条件上,已经彻底的成熟了。这也许是我们这些废人唯一可以告慰主席的地方。
发表于 2007-6-12 09: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人民民主体制,在技术条件上,已经彻底的成熟了。这也许是我们这些废人唯一可以告慰主席的地方。”
发表于 2007-6-12 10: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滚的眼里,毛泽东也是一个伟大的汉族领袖!
 楼主| 发表于 2007-6-12 10: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多少个马甲?
 楼主| 发表于 2007-6-12 10: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波兰学者谈:



东欧国家推行私有化的教训





编者按:本文是卡齐米耶日耶•波兹南斯基所著《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东欧国家的民族资本被剥夺》一书的摘要。2004年5月,该书由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波兹南斯基曾是波兰华沙大学经济学教授,80年代移居美国,现为美国西雅图市华盛顿大学经济学教授。



内容提要:

(1) 东欧国家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私有化的改革,结果遭受了比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还要严重的打击。匈牙利、波兰国民生产总值损失20%,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下跌了40%。“大萧条”时期遭受打击最严重的德国和美国损失为25%,但5年后都彻底恢复。而10年过去了,东欧依旧不能恢复到1989 ―1990年的水平。

(2) 以为只要将本国经济推向世界市场,就可以分享世界市场的经济效益,使国家变得繁荣富强,那是全球化给人的一种错误概念。在全球化背景下,只有当特定经济体的利益受到国家有效保护时,市场的好处才有可能得以利用。市场变得越是强大,就越是需要国家积极地发挥作用,对市场的扩张产生的不利影响加以限制。东欧国家在拍卖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无论让外国买主拥有优先权,还是允许大打折扣地进行作价,都是在国家机器被大大削弱的状态下进行的。

(3) 东欧国家向市场资本主义过渡的改革从主要方面进已经失败。因为它们在实行私有化的进程中允许外因投资者接收自己国家的绝大多数固定资产。截至2003年,波兰、匈牙利等国家的工业、金融部门资产的70―80%被外国人所拥有。在任何一个正常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内,都不可能找到外资主宰程度如此之高的所有权结构。就平均水平而言,外资在西欧经济体工业中的所有权比重不超过15%,在银行业中的所有权比重不超过13%。

(4) 在西欧地区没有一个国家允许私有化成为由外国人大规模接收本国经济的手段。曾经打着极端自由主义的旗号实行私有化的英国,也从来没有允许过将任何有重要意义的国有资产出售给外国人。德国在拍卖前民主德国的资产时,也是通过给国内投资者提供政府补贴排除了外国人之后进行的。处于中等发达程度的土耳其,国有资产的销售对象,大部分也是国内投资者。

(5) 东欧国家的私有化改革,并没有如设计的那样使它们走上“欧洲化”的道路,却意外地走上了一条“拉美化”的道路,一条“附庸资本主义”的道路。它们虽然告别了计划体制的社会主义,却陷入了另外一种怪异的、不完善的资本主义。它貌似西方的市场资本主义,但没有自己的民族资本。

(6) 东欧国家这种不完善的资本主义,既无效率,又无公平。一方面,在不完善的资本主义的框架下,纠正分配不公正比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情况更加困难。分配问题越难纠正,激起的社会反抗就越大,潜在的政治动荡就越可能采取更为极端的形式。另一方面,随着国有资产继续向外国所有者的手中转移,当地的精英集团,包括政党,已经变得越来越依附于外国势力了。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东欧人民可能会意识到他们想通过摒弃社会主义制度来重新获取自由的希望已经落空。

(7) 1989年之后,东欧国家无一例外地实行了主要使外国人受益的私有化纲领,导致社会主义制度下积累起来的资产被葬送殆尽。根据定量分析,东欧国家在向资本主义迈进时损失了原有资产的90%,这流失的90%的财产都已化作西欧买主的利润。拍卖所得的10%也没有用于增加固定资产,绝大部分用在消费方面,成为官员中饱私囊的源泉。

(8) 私有化使国家蒙受的直接损失,不过是一种“首付订金”,是一次性的;而国有固定资本的收益――利润和租金,因资产出卖源源不断地外流,则是长期的。在东欧,国民财富的外流规模很可能已经高达这一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10%。东欧各国已经被剥夺了从资产中获取利润的权利,剩下的基本上只有劳动力的劳动所得 ――工资。

(9) 私有化不仅没有带来预期的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反进一步拉大了东西欧之间的差距。1989年,东欧国家的人均收入相当于西欧国家的30%,2001年时则不超过西欧国家的25%。在资本由外国人主宰的情况下,东欧国家要实现经济适度增长并缩小与西欧的差距,希望十分渺茫。

(10)由于私有化,东欧国家的经济体系被托付给了外国人,同样,它们的政治制度也不能不如此。现在,东欧国家是两手空空,既不能左右自己的经济命运,也不能自行决定自己的政治命运。它们实际上走上了另一种意义的“通往奴役之路。”

(11) 东欧国家毫无例外地陷入了具有毁灭意义的经济衰退之中。任何现代经济社会都不曾经历过这样严重的生产萎缩。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衰退,是一次真正的灾难。这种灾难完全是失败的政策所导致的结果。这个失败的政策就是“休克疗法”。在“休克疗法”鼓吹者的筹划下,东欧国家一边急剧地紧缩信贷的供给、剧烈地削减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补贴,造成流动资金短缺的危机,一边决定完全放开国内市场。于是,生产商不得不既要面对急剧紧缩的国内需求,又被迫将自己的市场让出一部分与紧逼的外国竞争对手分享。在两面夹击之下,本国企业不得不减少生产,整个经济陷入衰退之中。

(12) 东欧国家在很多情况下采取歧视本国投资者、扶持外国投资者的做法。譬如,不允许拆包零售,只有那些所谓的战略投资者,即能够出钱购买至少一个企业50%资产的投资人才可以进入交易市场。还譬如,外国投资者能够享受最高至10年的免税期、关税豁免待遇等。这些至多可以称为“反产业政策”。这就是外国人能够沾到了不可思议的低价便宜而本地人却沾不到的原因。

(13) 腐败是带动东欧私有化前进的火车头。在改革之初,东欧国家普遍将注意力由促进经济增长转为聚精会神地搞国有资产的私有化,而将其制度中其他需要进行变革的地方抛诸脑后。因为促进经济增长并不会像私有化改革那样为官员们带来那么多的谋取腐败收益的机遇。国家官员们的私人利益,也对选择以有偿出售而不是无偿分配私有化证券的方式,作为处置国有资产的主要手段,产生了决定性影响。按照免费分配的方式,国家官员对分与给国民后的私有化证券并无进行控制的手段。而采取出售的办法,国家官员可以将国有资产出售给精心挑选的客户,或尽力对国有资产的出售价格施加影响,以从中获得好处。政府负责私有化的人要求资产转让工作不受议会监督以免使问题复杂性。工人们被剥夺了处置其所在企业资产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07-6-12 10: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全球化与东欧国家的资本主义改革。全球化给人一种错误的概念,以为只要将本国经济推向世界市场,就可以分享世界市场的经济效益,使国家变得繁荣富强。这种错误观念认为,在发达国家,资本的收益低于欠发达国家,放开资本市场后,资本就会向欠发达国家流动,后者的生产增长机会就会增加并逐步赶上发达国家。东欧国家正是基于这一理念,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私有化改革,把公有的民族资产拱手送给外国人,希望借此尽享全球化的好处。但事实上,只有当特定经济体的利益受到国家有效保护时,市场的好处才有可能得以利用。市场变得越是强大,就越是需要国家积极地发挥作用,对市场的扩张产生的不利影响加以限制。任何一个经济体如果想让全球化主要给其带来积极的效果,就必须在允许市场有更大运作空间的同时,调整和扩大国家的作用。在国家作用不健全的情况下进入全球化进程,不仅会造成全面的退化,还会引发更加严重的经济悲剧。证券交易市场实行自由化,外国投资者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股票交易市场直接购买大量的民族资产,这或许是最具实质意义的变化。

全球化拉大了世界经济中的差异。一方面,许多发达国家在过去10 年出现了快速发展,发展冲力虽已消耗殆尽,但增长速度突然大大加快。1990―2000年,美国经济年均增长3―4%,这显然是异常的。另一方面,在欠发达国家至少是东欧国家,改革的结果却遭受了比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还要严重的打击。匈牙利、波兰国民生产总值损失20%,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下跌了40%,俄罗斯的损失接近50%,乌克兰达60%。“大萧条”时期遭受打击最严重的德国和美国损失为25%,但5年后都彻底恢复。而10年过去了,东欧依旧不能恢复到1989―1990年的水平。俄罗斯的彻底恢复则可能需要20年。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东欧国家在拍卖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无论让外国买主拥有优先权,还是允许大打折扣地进行作价,都是在国家机器被大大削弱的状态下进行的。

目前看来,在东欧经济体中出现重大积极转变的希望是很渺茫的。因为在很大程度上,这些经济体允许自己的国家政府被继续削弱。这些经济体的政治力量,即精英集团普遍存在着一种幻觉,就是为所谓的全球化大唱赞歌,以为在全球化力量的作用下,国家终将为市场所取代而失去意义。而其选民却没有多少影响力。在大选结束后和下次大选到来之前,选民们总的来讲是闲而无事的,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不过顶个名而已。精英集团并不南要对选民负责,他们对掠夺的兴趣胜过对生产的兴趣。

(二) 怪异的市场资本主义形式。东欧国家向市场资本主义过渡的改革从主要方面讲已经失败。因为它们在实行私有化的进程中允许国投资者接收自己国家的绝大多数固定资产,如工厂和银行。其理论基础在于:要建立市场资本主义制度,必须先搞私有化,而人民没有财力接管公有财产,也没有搞市场经济的经验,因此只有允许外国投资者接收本国的绝大多数资产。它们大刀阔斧地废除了社会主义实行了几十年的做法,一夜之间引入了资本主义,放弃了民族资本。截至2003年,波兰、匈牙利等国家的工业部门和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资产的70―80%被外国人所拥有。在任何一个正常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内,都不可能找到外资主宰程度如此之高的所有权结构。大多数经济体是在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开始形成自己的资本主义的。这些民族国家毫不松懈地控制着自己的固定资产。即使西欧经济体在近年来实行了开放的政策,允许资本更加自由的流入流出,外资在其所有权结构中的比重并没有因之而改变许多,仍然只是占有其工业资产或银行资产的一小部分而已。就平均水平而言,外资在西欧经济体工业中的所有权比重不超过15%,在银行业中的所有权比重不超过13%。而在西欧最大的经济体德国,这两个数分别为10%和6%。

由外国所有权占主导地位的体制不仅在西欧国家中看不到,而且在西欧地区也没有一个国家曾允许私有化成为由外国人大规模接收本国经济的手段。即使像在奥地利这样的曾经实行过大规模私有化计划的西欧经济体内,也不曾考虑过将重要的工厂或银行向外国人拍卖的问题。曾打着极端自由主义的旗号实行私有化的英国,也从来没有允许过将任何有重要意义的国有资产出售给外国人。德国在拍卖前民主德国的资产时,也是通过国内投资者提供政府补贴这一“不公正”的手段排除了外国人之后进行的。因此,前民主德国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几乎清一色地转让给了前联邦德国的投资者。处于中等发达程度的土耳其,国有资产的销售对象,按照规定,大部分也是国内投资者,特别是指定出售给在该国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以家族为基础的强大混合公司。

在北美和东亚也看不到自己国家的工业和银行被外国资本控制的不正常情况。环顾整个世界,只有在拉丁美洲国家才能看到在东欧国家表现出来的相似的所有权结构。因此,东欧国家的私有化改革,并没有如设计的那样使它们走上“欧洲化”的道路,却意外地走上了一条“拉美化”的道路,一条“附庸资本主义”的道路。所以,东欧国家经过90年代的经济转型,虽然告别了计划体制的社会主义,却陷入另外一种怪异的或者说“不完善”的资本主义。它貌似西方的市场资本主义,但并没有自己的民族资本,没有产生活跃的国内资本家阶级,没有扩大经济的自由度,市场的作用也没有很好地发挥,资本的所有权不过是从原来的党内精英手里转到了现在的外国投资者手里。这种资本主义可能会比东欧地区原来实行过的社会主义还要低劣。如果说后者缺乏效率,那么前者既无效率,又无公平。它只会更有利于外国所有者有效地榨取工资,导致财富的分配对劳动者更加不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的转移发生在某一国民经济的内部。而在不完善的资本主义框架下,资本属于外国,劳动者是本地的,从本地劳动者身上榨取到的财富要转移到国外。

东欧国家这种不完善的资本主义,不可能成为一种稳定的制度,其结局很可能如同社会主义一样毁灭于民族主义。即使不完善的资本主义可能会比社会主义效率更高一些,也未必足以使这一制度得以维持。因为从社会方面评价一个经济制度,并不太注重生产出来的财富有多少,而是要看财富是怎样分配的。只要有不公平的分配问题存在,即存在着剥削,社会就会要求纠正这种局面。然而,在不完善的资本主义框架下,纠正分配不公正比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情况更加困难。因为资本的控制权已经转到国外,如何使用资本的决定权属于外国公司。这些外国公司在国际上的地位要比它们在本地所设的公司更强大。外国人因为有更多的投资选择,并享有更广泛的资金转移渠道,因而能够比较快地将自己的资本资产在世界上转来转去,抵御本地的工资压力,破坏劳工组织。一旦发生冲突,外国资本所有者还可以仰仗他们可能更加强有力的国家以及他们的“超国家”外延如欧盟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使冲突变成国际化问题。分配问题越难纠正,激起的社会反抗就越大,看上去潜在的政治动荡就越可能采取更为极端的形式。在不完善的资本主义下,如果与外国资本的对峙有一天终于出现,政治冲突的剧烈程度可能很快便超过伴随社会主义制度跨台的那种,造成真正大规模的经济停顿。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随着国有资产继续向外国所有者的手中转移,当地的精英集团,包括政党,已经变得越来越依附于对它们指手划脚的外国势力了。在争取选票时,那些主张保留民族所有权的政党,一般会败给那些支持向外国人出售国有资产的政党。即使在完成了出售国有资产的行动之后,后一类政党还是会继续维持其统治地位,其手段便是支持采取让外国人能从所购资产中取得更大利润的政策。在大多数情况下增大利润是通过压低工人工资实现的。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不可能没有风险。因为东欧人民可能会意识到他们想通过摒弃社会主义制度来重新获得自由的希望已经落空。倘若这种觉醒变成了炸药,那么,整个欧洲都有可能不得安宁。

(三)私有化造成的损失。自1989年之后,东欧国家无一例外地实行了主要使外国人受益的私有化纲领。它们不是根据市场的指示,而是以不可思议的打折低价将国有资产出让给外国人,导致社会主义制度下积累起来的资产被葬送殆尽。

不做定量分析,往往不易觉察官员们究竟有多么败家。以波兰为例,1990 ―1999年向外国人出售了半数的工业部门和银行业,政府所得约为90―115亿美元。由此可假定,到2004年私有化结束时,全部收益可达180― 230亿美元。这个数字还可向上调,因为外国人除从国家手中收购国有资产将钱交入国库外,通过股票市场兼并国有资产时也掏过钱,还掏钱参与过企业的债权转股权。但如果对数字做上调,就一定还要减去国家以牺牲预算收入为代价而实行的各种减税、关税豁免等。

假定波兰到大规模拍卖国有资产的最后一年即2004 年所取得的全部收入为180―230亿美元,因这些国有资产乃是国民生产总值中未被消费的部分或者说来自积累的部分,较妥当的办法是将这些收入与每年的积累数进行比较。波兰过去的积累率约为国民生产总值的20%,1989年波兰的国民生产总值为1600亿美元,财政收入就应为320亿美元。一国的固定资本是该国多年的积累构成。如果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与波兰相仿的国家要建立波兰那样规模的固定资产需花费其10年的积累,而这个国家在出卖固定资产时所取得的收入只相当其1年的积累,就意味着固定资产只卖到了真正价值的1/10。


还可以采用资本――产出系数进行估价。即以年为单位,每生产1 个单位的国民生产总值需投入多少单位的资本。在波兰系数接近3,即每生产1个单位的国民生产总值就需要有3个单位的资本。1983―1989年,波兰的经济年均增长率为4%,1990―1992年波兰陷入衰退。要确定波兰4%的经济增长速度能够保持的产值,就应当从1993年开始算起。按照这个增长速度, 2004年国民生产总值应达到1900亿美元左右。

波兰的固定资产最初价值2400 亿美元,因资产损失而减少的投资能力相当于2160亿美元。这2160美元若都用作投资,根据系数3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将增加720亿美元。因此,只有在国民生产总值的实际水平到2004年是2620亿美元的情况下,1989年之后的改革才能称为成功。然而,由于波兰以令人难以置信的低价将国有资产出售给外国人并因此损失约2160亿美元,改革具有经济意义,其在效益上的潜在收获就必须大到足以保证不仅到2004年实际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620亿美元,且还要能够补偿由于转让利润取得权和租金所蒙受的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10%的损失,即要再增加260亿美元,总数为2880亿美元。这才是评定其收益的参考基数。2002年,波兰实际国民生产总值是1800亿美元。在未来两年要使国民生产总值增加1080亿美元,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波兰的工厂和银行资产被以实际市场价值1/10 的价格卖给外国人,其他东欧国家比波兰好不了多少。因此,东欧国家在向资本主义迈进时损失了原有资产的90%,这流失的90%的财产都已化作西欧买主的利润。这样的结局刚好与全球化的前提条件,即资本匮乏的国家会通过全球化重新调整资本布局的机制而变得更加繁荣富强的说法背道而驰。更有甚者,国家不仅在叫卖国有资产时蒙受损失,而且还滥用拍卖国有资产的收入。拍卖所得的10%也没有用于增加固定资产,绝大部分用在消费方面,成为官员中饱私囊的源泉。而本地劳动力与到国外谋生的移民劳动力没有什么两样,因为本国的工厂和银行都变成了外国财产;但到较富有的国家打工报酬较高,而在国内却不得不接受低得多的工资。
 楼主| 发表于 2007-6-12 10: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私有化使国家蒙受的直接损失,不过是一种“首付订金”,是一次性的;而国有固定资本的收益――利润和租金,因资产出卖源源不断地外流,则是长期的。在东欧,国民财富的外流规模可能已经高达这一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10%。东欧各国从资产中获取利润的权利已经被剥夺,利润流入了资产的外国所有者的腰包。这些国家剩下的基本上只有劳动力的劳动所得――工资,如果要重新建立起自己的固定资产,其资本积累只能主要从工资里抠。在这样的条件下,东欧国家要想摆脱劳动力要素来源于本地而资本要素则来源于国外的境况,其可能性恐怕十分渺茫。实际上,东欧地区极有可能被牢牢地锁在这样一种结构之中无法自拔,它们的经济毫无再次恢复正常的希望。

有人认为,对东欧国家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所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此相关的利润、租金外流给东欧造成的损失进行估算,没有意义,最具说服力的要看这些国有资产转化为外国人所有后效益是否提高,有人甚至认为,这是唯一作数的东西。这种观点,乍一看,很有道理,但是,要能站得住脚,不仅效益要有提高,而且效益的提高足以补偿所蒙受的损失。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1989 年后,东欧的效益确实有了提高,但这是急剧减少就业机会的结果。在不实行私有化、不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条件下,大量裁减冗员同样可以提高效益。人们对私有化和外国年有权真正的期待是新的就业机会的增加和技术断更新。要增加新的就业机会,就必须增加投资。然而至少是到前不久为止没有丝毫迹象表明投资在加速,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外国投资者进入的领域和部门已经在加大力度进行技术更新。相反,几乎所有的指标都表明,自1989年以来,用于技术更新、科研的经费在下降,高附加值就业岗位在减少,新推出技术的数量也在下降。从这些方面考察,东欧的效益不但没有提高,反而还在下降。

私有化没有带来预期的效益提高。这一点,通过对东欧国家生产增长潜力与实际生产增长情况作一比较和计算,会看得更加清楚。

以波兰为例,如果让1989 年之前的势头继续发展下去,到2004年波兰的国民生产总值应当达到1900亿美元。2002年,波兰的实际国民生产总值为1800亿美元,如果保持其年均2%的增长速度,到2004年其国民生产总值也是1900亿美元,正好与不搞私有化持平。如果考虑到私有化过程中国有资产蒙受的巨大损失和从这些资产中获取利润与租金的权利的被剥夺,波兰重建资本主义的举动并不如改革家们所说的一切都是成功的,而是一个失败。波兰自1989年以来其经济增长速度在东欧国家中一直是最高的,按同样的方法,对东欧其他国家进行比较和计算,局面只会更加黯淡。

东欧生产效率的下降,进一步拉大了东西欧之间的差距。1989年,东欧国家的人均收入相当于西欧国家的30%,2001年时则不超过西欧的25%。在资本由外国人主宰的情况下,东欧国家要实现经济适度增长并缩小与西欧的差距,希望十分渺茫。

经济与政治是相互作用的,二者互为对立面发生影响。由于私有化,在不到10 年的时间里,东欧国家的大部分资产都已经转交给外国人,当地的经济体系也因此被托付给了外国人,同样,它们的政治制度也不能不如此。诚然,从理论上讲,一个国家的经济在已经处于外因的操纵之下时。其政治还是有可能不受外国左右的。这种情况之所以可能存在,是因为在理想的条件下,即功能完善的民主制度下,唯一具有决定作用的只是选票,选票投向哪里应当与所有制的状况无关。但是在东欧充满弊端的民主制度下,国家不可能将经济与政治分割开来。在那里,腐败泛滥,选票可以出卖,或者不作数,政府官员们也可以待价而沽。现在,东欧国家是两手空空,既无资本也无选票,既不能左右自己的经济命运,也不能自行决定自己的政治命运。它们实际上走上了另一种意义的“通往奴役之路”。

(四) “休克疗法”带来的破坏。东欧国家在社会主义的最后几年经济增长速度相当可观,然而1989年之后,突然毫无例外地陷入了具有毁灭意义的经济衰退之中。波兰和匈牙利一下被夺走1/4的国民生产总值;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的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1/3还多;前东德国民生产总值的下降情况也在同一范围内。前苏联的损失更大,白俄罗斯和俄罗斯经济规模急剧萎缩,几乎减少一半;乌克兰和立陶宛的生产水平下降了3/5。

任何现代经济社会都不曾经历过这样严重的生产萎缩。但东欧的改革家们却认为,这次所消除的生产是没有社会需要的生产,这种生产是劳动和资金资源的浪费,采用 “休克疗法”砍掉政府补贴,是做了一件“伟大的好事”。这种“健康的经济衰退”理论如果能够站住脚步,那么在铲除了全部的低效问题之后,不仅波兰而且整个东欧所有国家的经济都应很快发展起来。但持续的生产下降证实,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衰退,是一次真正的灾难。这种灾难是可以避免的,它完全是失败的政策所导致的结果。这个失败的政策就是“休克疗法”。

在东欧国家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鼓吹“休克疗法”者人数不少。在他们的筹划下,一方面急剧地紧缩信贷的供给,在波兰信贷的实际供给量减少了30%,在捷克减少了35%还多,另一方面剧烈地削减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补贴,两者夹击,使生产商流动资金短缺问题雪上加霜,更为恶化。许多工厂和农庄不但得不到银行为扩大生产规模进行的融资,甚至找不到足够的资金进行日常经营活动。

“休克疗法”不仅造成了流动资金短缺的危机,而且使国内市场洞开。政府打着反通货膨胀的大旗,以为引进价格比较低廉的外国商品就可以将物价压下去,并能淘汰效率低下的生产商。波兰直到1990 年之前始终处于很高的关税保护之下,然而在1990―1991年间,关税突然降到6―7%。生产商既要面对急剧紧缩的国内需求,又被迫将自己的市场让出一部分与紧逼的外国竞争对手分享。国家强制推行的流动资金短缺危机、市场的丢失,两面夹击使本国企业不得不减少生产,整个经济陷入衰退之中。其他东欧国家的情况也是如此。

能够带来这样大的灾难,国家的政策必定极富戏剧性。1992 年波兰经济进入恢复阶段后,许多最初采取的政策措施依旧没有改变,对极高的信贷成本没有下调,利率是欧盟的三倍。降低进口壁垒的政策也仍然保留着。 1992年,关税曾部分地恢复到原来水平,但很快就与欧盟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波兰必须在5年内将已经大大降低了的关税进一步降低到欧盟国家的水平。在这种条件下,即使是在经济复苏时期,波兰大部分经济部门都处于衰退之中而无力摆脱困境。钢铁生产部门的经营原来还说得过去,但随着关税减让措施的连续出台,截至2002年,波兰约一半钢材来自外国市场。更糟的是,已经被顾客拖欠货款而搞得岌岌可危的波兰国内钢铁生产商,此时的财务地位也受到了威胁。
 楼主| 发表于 2007-6-12 10: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续的流动资金短缺危机和极度开放的进口措施,也给波兰农业带来明显的负面影响。农民自改革之始就一直面临信贷紧缩。最初利息率提高时,许多农民便陷入债务的泥淖,后来又蒙受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衰落的打击。贸易壁垒的降低使进口食品如洪水般涌入。一度在农业生产中占有相当大比重的家禽业,也早在国内市场开放之初就被扫地出门。

由于长期的信贷限制,加之在进口产品问题上一直得不到足够的保护,东欧各国的投资者从来就没有达到可以问鼎国有资产的境地。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也从来不曾与那些在国外拥有雄厚的资金势力的潜在的外国投资者进行过收购国有资产的较量。同样,贸易的开放政策使那些外国投资者受益,但却极大地伤害了本国投资者。

鉴于国内投资者处于不利的地位,要有效地阻止外国接管东欧地区经济,唯一的办法就是正式地将外国人从私有化行动中排除出去,或者在一段合理的时期内干脆放弃处置国有资产的念头。但东欧国家并没有采取这样一些可以有助于本国投资者的限定性政策,而是相反地在很多情况下采取歧视本国投资者、扶持外国投资者的做法。譬如,不允许拆包零售,只有那些所谓的战略投资者,即能够出钱购买至少一个企业50%资产的投资人才可以进入交易市场。还譬如,外国投资者能够享受最高至10年的免税期、关税豁免待遇等。这些至多可以称为“反产业政策。”

“休克疗法”的鼓吹者宣称,采取这些政策是为了吸引外资。但是,世界上成功利用外资的国家的经验证明:要使外资对本国经济产生积极影响,这些外资就必须服从于国家的筛选,或者说服从于国家的“产业政策”。利用外资的总体目的就是要使本国经济现代化,这也就是为什么任何收购现存企业的做法都不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在这种的情况下,外国资本要想在该国建立自己的所有权,无论是控制工厂,还是掌握银行或商店,都必须从零做起,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例外,由于同一原因,外国人能够获准在某些专项的技术密集型部门进行投资,增加新的生产能力。而东欧国家在出卖国有资产时很少向外国收购方提出必须采用某些具体的现代技术或生产某些现代化产品的要求。

东欧国家奉行的一套“反产业政策”,并非是国家偶尔采取的缺乏准备的行动。恰恰相反,可以肯定地讲,这些行动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进行过认真的协调。它们的目的就是要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极大的便利,帮助他们以低价收购本国企业,并占领本国企业的市场。这就是外国人能够沾到不可思议的低价便宜而本地人却沾不到的原因。

政府几乎分文不取地将国有资产送给外国人,却没有激起大规模抗议,很大程度是因为建设“不完善资本主义”的领导力量――知识阶层和它操纵的媒体为出卖有资产所进行的鼓噪,扭曲了人们的认识。他们混淆视听,让民众相信社会主义遗留下来的工厂、银行都是毫无价值的破烂儿,这都是本地人民、特别是经理人员无能的结果,必须当机立断,以“休克疗法”的方式,尽快出售给来自外国懂经济、熟悉市场的用户。他们妖言惑众,让民众相信新兴的、没有本地所有者阶级的不完善的资本主义制度要比任何其他制度都优越。如果有人胆敢对不付任何补偿的剥夺行为提出质疑,他们就会使出浑身解数,甚至用最恶毒的语言对之进行攻击。如果有人指出国有资产还有一定的价值,他们就指责他是警察制度的辩护士。如果有人指出把本国公民排除在国有资产的拍卖之外是不可接受的,他们就指责他是无端惧怕任何外国存在而不可理喻的人,或是给他贴上沙文主义的标签。在知识阶层及其操纵的媒体的欺骗和打压下,几乎很少有人会想到破烂儿会有一定的价值,一些有不同见解的人也只能缄口不语。

(四) 私有化与腐败泛滥。不利于国内投资者的私有化进程为什么一直得不到纠正?这不是因为国家官员没有意识到私有化自身是有弊端的,也不是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自己所犯的错误,更不是已经意识到了而出于政治考虑不愿承认这些错误。真正的原因在于居统治地位的精英集团之间就各自利益所作的分割。东欧国家正在建设的不完善的资本主义,是在腐败泛滥的条件下出现的。由于国家的行为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它在很大程度上不受法律追究,所以,国家就有可能辜负公众的信赖,干出包括大大压低价格拍卖国有资产的事情。

社会主义制度在东欧和前苏联的退位,为那些企图让自己在法律和习俗的限度之外尽快致富的人得到了一次真正的历史机会。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开始,国家官员们发现自己处在了一个参与分配国有资产的地位上。这些国有资产不只是一年的积累所得,而是此前几十年的积累。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由于对这些国有资产不具有法律上的名分,官员们想的只是尽快把资产处置掉,哪怕以仅相当于实际价值一个零头的低价处置,以便从中为个人捞取好处。所以,在改革之初,东欧国家普遍作出决定,要将其注意力由当代国家的传统目标促进经济增长,转为聚精会神地主要进行经济转型。经济转型本应被理解为一个复杂的改革过程,但在东欧和前苏联却立刻被庸俗地简化为只是搞国有资产私有化,而将其制度中其他需要进行变革的地方抛诸脑后,甚至可以不惜伤害经济增长追求私有化。因为促进经济增长并不会像私有化改革那样为他们带来那么多的谋取腐败收益的机遇。

腐败还决定了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来进行私有化,其中包括这样一些至关重要的决定,比如假国家之手将有可能参与竞购被处置的国有资产的大多数对手排除在圈外。腐败官员这样做的目的不仅是要保证国家之外的任何人不得有获取国有资产的权利,而且还要保证在国家范围内拥有这种权利的人数尽可能的少。议会本该制定一些认真严谨的规定,以便私有化机构及其官员有所遵循。然而,经济学家们并没有就制定这样一些规定的重要意义作过广泛讨论。政府负责私有化改革的人要求资产转让工作不受议会监督以免使问题复杂化。因此,波兰等国的议会虽然设立了专门处理私有化的机构,但这一机构根本无从了解国情与潜在的收购者之间达成的任何具体交易。这一切都以商业秘密为借口避开议会的监督。工人和经理们也被新建立的国家通过修改立法剥夺了处置其所在企业资的权利。

国家官员们的私人利益,也对选择以有偿出售而不是无偿分配私有化证券的方式,作为处置国有资产的主要手段,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只要稍加计算就可以看出,免费把国有资产送给国民,一般不会给官员们带来像出售资产那样大的好处。因为按照免费分配的方式,私有化证券须分文不取地平均分配给国民,之后将由国民自行决定如何将私有化证券转化为股票,国家官员对之并无进行控制的手段。而采取出售的办法,国家官员对之并无进行控制的手段。而采取出售的办法,国家官员可以将国有资产出售给精心挑选的客户,或尽力对国有资产的出售价格施加影响,以从中获得好处。

东欧国家在改革规划中表现出的激进做法,背后的主要动力都可以归结为对私有化的追求,对腐败机会最大化的追求。在一种稳定的体制下,官员的地位较牢靠,可以从容行事,精谋深算;但在不稳定的体制下,职位轮换的速度比较快,官员们就会急功近利,快速行动。另一个同样重要的事实是,在所有共产党退位的地方,政治形势都极不稳定。以波兰为例,迄今为止,每举行一轮投票,反对党就会对执政党给予几乎彻底的否定,而投票人对任何一个党都不大信任。

官员们之所以要快速地将国有资产卖掉,完全是因为他们所能支配的时间很短,没有人能肯定自己的职位会不会马上就被撤掉,他们都希望在相对很短的时间内处置更多的资产,捞取更多的个人好处。可以说,腐败是带动东欧私有化前进的火车头。



(原载《文献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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